站在镜子之前,戴妮娜一件件脱下自己的衣服,厚重的大衣外套,被洗得变形的价值不菲的羊绒高领毛衣,毛衣内是一件紧身的圆领黑色保暖衣,很实用的穿搭,即便是成有钱人的情妇,她依旧保持着过去那种务实的穿衣法则。
她从床上的盒子里取出那一条项链,这么久了,也只戴过两次,他出差带回来那次,他带着她去到宋家晚宴的那一次。
他的心理可谓是十分强大,枪杀了人之后还能面不改色地躲在二楼书房和她痴情缠绵。
戴妮娜觉得自己也冷漠的很,有人死了,而她知道凶手,却还是在这里听从宋济之的话,打扮自己,走出房门,陪他用餐吃完饭,当成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
那些人的死亡成全了他们这一对狗男女,就像倾城之恋,一座城的崩塌成全了那两幽怨无病呻吟的主人公们的爱情。
狗男女这一词惟妙惟肖。
她脱下自己的保暖衣与内衣,将那串精致的闪着光的宝石项链戴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她学着那些女人的样子左转右转去欣赏镜子里的自己,可是她发现了一个很沮丧的结果,这个戴妮娜,带着昂贵珠宝的戴妮娜,仍然是戴妮娜。她没有因为这繁琐劳累和不切实际的装扮变得像另一个人。
她抬头望向房间的各个角落,用眼神搜寻着可能安装监控的位置,在哪里?她觉得自己就像恒温箱里的守宫,不论谁蜕皮还是躲藏都逃不开那透明方盒外的监视者的眼睛。
如果时刻生活在他的监视里,他什么都看,那就意味着他什么都不看。她只能用这种阿q精神安慰自己。
宋济之擦亮火柴,他点燃桌面上的枝形蜡烛,火焰自烛芯之中窜起,在烛台上跳动着金黄色光芒。
戴妮娜自房间走出,她轻咳一声,宋济之应声从桌前转过身来。
她穿一条银色的曳地晚礼裙,挺拔的身体骄傲的犹如一颗月桂树,仿佛把银河从天空下摘下后披到了她的身体上,以至于她整个人和裙子一起在月光下泛着一丝浅浅荧光。
项链是如此得宜地悬挂在她胸前,昭彰着所有者无懈可击的品味。无论是人还是珠宝,都是属于他的。一切仅是又一次向他证明这一点。
宋济之绕到椅子背后,很绅士地给她拉开了凳子。
比起和她有礼貌有距离的你来我往,此刻他更想就这样把她压在餐桌或是别的哪一个可以借力的地方,掀开她的裙子,让她跪倒在他面前。
他发现此刻她正光着脚踩在地板上。
见他盯着自己的脚看。她解释道。
“我不喜欢你准备的鞋子,我上次穿鞋打出的伤口还没有好,我可不想因为穿高跟鞋而化脓感染失掉自己的一只脚。”
她就是狡辩。她也知道他知道她在狡辩。
房间内有地暖,她丝毫不用担心自己的脚会被冻伤,打着光脚到处跑的感觉还真的是很爽。这是从前她想都不敢想的。
宋济之走上前来,揽着她的腰,让她的脚踩在了他穿着拖鞋的脚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