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游戏,可以很自然对接大脑,玩起来轻松愉快。
但过去的全息游戏,需要头盔和游戏服的辅助。
而且在游戏里受伤,电流会通过游戏服传遍全身,造成轻微的疼痛感。
很多人讨厌这种疼痛感,但他很喜欢。
他每次都进最残酷的格斗场,从输到大获全胜,他只用了四个周末的时间。
等他退出全息游戏时,却发现几个小混混围住了他。
他们都是在游戏里输给他的人,想要找他麻烦。
他不想惹事。
一旦家里知道他偷偷跑到这种地方来玩,从此他这项愉快的活动就要结束了。
“你的手表好像挺值钱的,交出来,我们就放过你。”
“你身上还有没有钱?”
四名小混混,统一的凶神恶煞,但看上去都不大,和他差不多的年纪,都比他矮小,却很自信能打赢他。
因为他们手里有枪。
他也有枪,就是他的手表,一瞬间可以把他们四个人化为齑粉。
但这些小混混没有见过世面,不知道他武器的厉害。
他们拿着破旧的激光枪,自以为很了不得。
他当时在考虑,如果杀人灭口的话,自己在这里的痕迹有没有抹干净,会不会留下什么,将来成为他的掣肘?
他正在计算得失的时候,有个女孩子大摇大摆从他们面前走过。
她眉心有颗美人痣,鲜红似血。
他的手腕一紧,身子出现了扭曲。
几息痛苦、窒息之后,他出现在了公用悬浮车站台。
女孩子用的是空间传送器。
她的很便宜,只能在十里内使用,真正厉害的可以做到一个行星到另一个行星的瞬间转移。
这是虫洞研究之后的产物,利用的就是虫洞原理。
“不用谢,快点回家吧。”
薛湄对着他挥挥手,非常自然,然后她跳上了悬浮车。
对她而言,举手之劳。
他没有跟上前,只是看着她的背影。
他们相处,前后加起来不足两分钟,她甚至没有问他是谁、为什么在那里。
她好像对那些小混混很熟悉,知道他是另一个受害者。
从那之后,他就记住了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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