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鸡汤像一片安眠的良药,寻聿明本来认床,那晚却很快进入沉酣梦乡,半夜里嫌热蹬了被子都没意识。离开家这么久,他第一次睡了个安稳觉。
次日清早,庄奕起来时,寻聿明还在熟睡,两只手一东一西分别搭在枕畔,是个投降的姿势。被子落到了地板上,t恤也翻卷一团,他侧身扭成一条麻花,露着半边屁股蛋。
雪白的皮肤上点着颗朱砂痣,芝麻大小,鲜红欲滴。
这也应该记录在遗传课作业里,庄奕暗暗道。
他捞起被子给寻聿明盖上,蹑手蹑脚地走出门,换了衣服去晨跑。庄奕走后,寻聿明不多时便醒了,迷迷瞪瞪地坐起身,看看四周,一脸茫然。
这里不是他住的斯特恩宿舍。
他揉揉眼睛,从床头柜上摸来眼镜戴好,又发了会儿呆,才想起自己昨天回得太晚,来庄奕宿舍过的夜。
寻聿明掀开被子溜下地,感觉大腿凉飕飕的,低头一瞧,差点儿忘记自己身上穿的是“小裙子”。
客房里没有浴室,他小心翼翼地拧开门把手,脚底粘在地板上,走路时发出轻轻的响动。他放缓步子,摸黑潜进了连着客厅的卫生间。
等寻聿明收拾好出来,大卧室里依然没有动静,连一丝要起床的迹象都没有。寻聿明颇为踌躇,他今天上午要去旧金山的医院做义工,距离不近,一大早就得赶过去。
以前他都是先从学校去帕罗奥多市,然后到市里乘caltra,直接在旧金山站下车。庄奕宿舍离学校有接近二十分钟的车程,他不认路,所以也不确定去车站会不会更远。
寻聿明拉开冰箱门,客厅一角亮起白光,里面食物种类丰富,水果蔬菜肉蛋奶,码得整整齐齐。他拿出两颗鸡蛋,放进不锈钢的小锅里,又翻出一只砂锅煮白米粥,另外蒸了几只早餐包和小馒头。
庄奕回来的时候,就见一个瘦瘦小小的身影在他厨房里忙碌。那t恤被烘干机烘过一次后便缩了,他昨晚找不到小码的短袖,才拿它给寻聿明当睡衣。
而今这衣服穿在他身上,下摆长度危危险险,两条白生生的腿无遮无拦,看得人眼花缭乱。那领口也随着他的动作东摇西晃,稍稍一斜,便露出一片纤细的锁骨。
庄奕弯弯嘴角,视线移到餐桌上,“没想到,你还会做饭呢?”
地上洒了一勺米汤,寻聿明正拿着厨房纸埋头清理,闻言,直起身道:“你起了,太好了!”
他转过头,一副宽肩窄腰映入眼帘,那是常年高强度运动换来的。寻聿明看看上面凸起又凹陷的肌肉线条,再看看自己单薄的身材和迟迟不肯长的个子,一面自惭形秽,一面烧红了耳朵。
“你怎么不穿衣服啊?”
“汗湿了穿着难受,刚跑完步太热了。”
寻聿明偏开头,道:“我外公说热也不能光着身子,越是贪凉越会着凉,你快去换衣服吧。我做了早饭,你出来吃。”
庄奕答应一声,回屋冲个澡,再套上一件干净的短袖,出去说:“真没看出来,你小小年纪,居然还会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