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复一年,随着孙子渐渐长大,老奶奶越来越老了,她的腰因为长年的劳作变得弯曲佝偻,她再也不能做重活了,而且由于年龄的原因,吃饭的时候常会撒出一些饭粒。这时候,媳妇看婆婆越来越不顺眼,她急于想把婆婆赶出家门,于是总在丈夫面前说婆婆的坏话,没想到丈夫竟然答应妻子赶母亲出门。
一天吃过午饭,这对夫妻就把老母亲送到三十里外的山沟里,扔下几块饼,让老母亲自生自灭。没想到回家后,他们发现儿子在村口的大树下坐着。夫妻俩问儿子为什么不回家,儿子说:&ldo;我在等奶奶,你们现在把奶奶拉出三十里地外,以后我拉你们八十里也不止。&rdo;听了儿子的一番话,夫妻俩顿时脸色惨白。他们赶紧回到山沟里把母亲接了回来。
今天你的做事方法,就是明天孩子的做事方法。血脉可以相承,性格可以相承,做人的方式也可以传承。把好的方面展现出来供孩子模仿,不要让孩子过早体会人性的肮脏。
也不要想着说一套,做一套。说话教育孩子,即使说的口沫横飞,也未必能说进孩子的心坎里,正是&ldo;水过地皮湿&rdo;。最有力的教育是用自身的作为影响孩子,那是日积月累、潜移默化的教育,所谓&ldo;润物细无声&rdo;即是如此,
胡适性格宽厚,待人和气,按他自己的话说,是受了母亲感染的缘故。翻开他的《四十自述》,有大量篇章都是关于母亲的故事。
胡适的母亲二十三岁就做了寡妇,而且是当家的后母,这种生活的痛苦可想而知。胡家家底不厚,财政紧张,全靠二哥在上海做生意维持家用。大哥不肯用功养家,吸鸦片烟、赌博,花钱如流水,连家里的家什也会随手捞出去卖,是个地道的败家子。更可气的是,他四处借钱还烟债、赌债,尔后又没钱还,债主们无法,都跑到家里来讨债。
胡适家乡有除夕讨债的习俗,每年除夕他家总有提着灯笼讨债的人上门。这些讨债的人越聚越多,黑压压地坐满了大厅的椅子。
母亲淡定从容,照常走进走出料理年夜饭、谢灶神、分发压岁钱等事。到了近半夜,快要&ldo;封门&rdo;了,母亲走后门去从家族中找一位亲戚,多少向债主们分些钱,打发他们走。这时,藏得严严实实的大哥才会从不知哪个角落冒出来。在胡适的记忆中,这样的新年场景,他至少经历了六七次。而胡适的母亲受这般大的折磨委屈,却从不骂大哥一句,在喜气洋洋的年节里,她未曾显露出一丝愠怒。
母亲用纤瘦的身板挺起了一个家,让年幼的胡适领会到了处事不惊的气魄,学习到了宽厚待人的气度。从头至尾,母亲一个字也没有告诉孩子该怎么应对这种让人尴尬为难的人生场景,然而她举手投足间,就给儿子上了一次又一次的人生大课。她的做法,抵得过千言万语;她镇定隐忍的态度,深深刻入了儿子的心窝。胡适一生都得益于母亲的教育,他成名后与社会的各个阶层不同性格的人打交道,始终宽容大方,得到了大家的喜爱。
(本章完)
第73章江冬秀:醉里吴音相媚好
第十六章附录
1江冬秀:醉里吴音相媚好
记得那一年,你家办了嫁妆,我家备了新房,只不曾捉到我这个新郎!
这十年来,换了几朝帝王,看了多少世态炎凉
锈了你奁中的刀剪,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样,更老了你我人儿一双!
只有那陈年的爆竹,越陈却偏越响!
‐‐《新婚杂诗之四》
旌德江村的女子江冬秀终于出嫁了!江村的大人孩子羡慕中带点儿意外的眼光看着她被新郎接出门去。
这一年,江冬秀已经二十七岁了,在当时那个年代,女子这个年龄出嫁,是非常尴尬的事。她身后那些红漆黄杨木箱里的嫁妆,已经预备了整整十年。妆奁中的剪子,已经生了锈。人们都说,他的男人在外留洋与西洋女子相好,不要他了。她是倔强的,每日依旧一副活波的样子与女伴们玩笑打闹做女红,依旧隔三差五地拎着只小包裹兴高采烈地去上庄看望她的婆婆,甚至住几日。然而再骄傲开朗她也是个女子,心中天生就充满了自怜与惆怅。她会在夜深时放下床上的帐子,把自己关在比黑夜还黑的角落里,让泪水顺着眼角,浸湿她亲手绣满了缠枝莲的枕头。
她整日想着,盼着。他偶尔从远方寄来的一纸书信,成了她的宝。然而有一天他真的回来的时候,她却茫然不知所措‐‐那天,他真的站在了她的床帐外。他回国了,专程来看她,她却僵了手脚,帐子揭也不是,不揭也不是‐‐她的叔婶说,他十年未曾娶她,让他们江家在世人面前丢了脸面,趁着这机会,一定要将面子争回来。
僵持中,他走了。她一头倒在枕头上,泪水哗哗地流,以为这十年的等待都化了灰。他们自小定亲后便分离,见面不多。然而,她却爱上了他。她记得他少年时的模样,乌溜溜的一双大眼,直挺的鼻子,小小的人儿就透着一股聪明气。难怪母亲吕贤英这么喜爱他,不顾他家境败落,要定这个英气的男孩子做自己的女婿。她收着他在外留学寄给她的一张张照片,他天生一双朗朗的眉毛,配着圆圆的眼镜,英气中有一股自来的儒雅。他还会为她写情意绵绵的诗歌,&ldo;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妇。轩车何来迟,遂令此意负……&rdo;。面对流言,她也曾犹疑,然而最终选择坚信他会回来娶她。村头的油菜花黄了一遍又一遍,她抚着那些照片度过了一个一个孤寂的春天。在期待中,她爱上了那个在黑白照中向她微笑的、会在信中有礼而亲密地称她&ldo;冬秀贤姊&rdo;的男人。她追随着他生命的步子,从少年一路爱到青年。
当他回来了,她却愚蠢地拒绝与他见面!
她没有想到,自己还有机会穿着花缎棉袄、花缎裙子,簪一个绸缎做的大红牡丹花站在他身侧。他是知道她这十年的苦的,他没有计较她那被逼迫的任性。此刻,她沿着盖头下的一沿儿缝,瞥到他锃亮的黑皮鞋。
多少年后,绩溪上庄村人还记得留洋回来的胡博士惊世骇俗的婚礼。那场婚礼破除了旧式礼节,只是新郎新娘在结婚证书上互相用印和证婚人用印,双方交换金戒指,证婚人讲话,新郎讲话,没有拜天地,向母亲行礼也以鞠躬代替了叩头。他们甚至没有收财礼,新郎的朋友们送了不少对联、诗、字画。
胡适与江冬秀的婚礼,当时被列为民国七大奇事。一个留学生、一个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一个新派人物,居然不愿意违背自己母亲的意愿和一个小脚女人结婚。老派的人觉得他珍视伦理道德,新派的人则佩服他对家庭的责任感。
对于外界的反应江冬秀毫不在意。她依旧是那个骄傲的绩溪女儿,她只知道她爱着嗣穈,在她的心目中,他总是那个漂亮聪明的男骇,而她家论门第论财富都要高出一头,她是下嫁与他‐‐她的脑海里,并没有觉得胡适这个洋博士与她这个小脚女人的婚姻有什么不妥。仿佛她嫁的,不是被全国女子迷恋崇拜的胡博士,只是一个老实、能干,然而闯出了些名堂的普通绩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