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见电话另一边传来的声音夹杂着稀稀碎碎的凉雨,或是尴尬虚伪的迎合。
但谢宸旻始终如一的,拨通之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和林初,要结婚了。
我并不知道他打这些电话是为了什么,我只是在旁边看着他打完,在原地呆了很久。
招财舔舔他的手指。
他回过神了,看着招财,又拨通了电话。
他对母亲说,妈,你帮我照顾几天招财。
他母亲也没有多问,只道,好。
她又添了一句,你别让它孤单太久了,它有灵性,会想人。
她说,小初走了,也好让它陪陪你。
我看到谢宸旻黑色的瞳孔漫无目的地向外望着发愣,然后转向了手边的招财。
招财看着他,哈着舌头,脑袋一歪。
他说,哦。
招财是会想人的。
到现在它还把进宝趴着睡觉的毛毯藏在窝里,谁也不让动。
每天迎接谢宸旻回来之后,都会习惯性地把脑袋转向门口等一会儿。
我记得他把它给我的时候,它还很小。它太聪明了,在陌生的环境里畏手畏脚地讨好着我,生怕再被丢掉。
谢宸旻说,初,你在等我几年,我就去你的城市。
你一个人的时候,让这个小家伙陪陪你。
对了,它叫林招财。
我想这个家伙会记得我的体温和味道的。在它每个做噩梦的晚上,总喜欢把白色的狗头呜呜地往我胳膊肘里拱。
我的同事问我单身吗。
我说,没有。
他们说,怎么没见过你对象。
我说,他不在这个城市。
他们笑,劝你一句,异地恋不长久的。
我说,嗯。
他不在这个城市,但他是在我身边的。
招财像惨了谢宸旻,身为一只萨摩跟只二哈一样能拆。每天它用尾巴和舌头叫我起床的时候,我就感觉某个傻子从来没离开过。
……
谢宸旻挂了电话,对招财说,你怕一个人吗。
招财的黑眼睛懵逼地看着他。
他想了想,换了种说法,你怕一只狗吗?
招财不知听懂没,反正汪了一声。
谢宸旻从招财碗里偷了一粒狗粮奖励它。他摸着狗头,说道,我也是。
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像在凄然的寒夜里囫囵吞下一杯冰水,歇斯底里的凉意刺痛五脏六腑,跳动的血液也被冻住。
我伸出僵硬又虚空的手,妄想摸一摸他的头。
谢宸旻突然站了起来,身体穿过我的手掌,我大概就此碰到了一颗鲜活的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