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林立他们回到家里,听到于氏说这是为了庆祝他们哥俩考上秀才,由村里出面办的流水席,并且还要办上七天时,林立的白眼翻上了天际。
正是大忙时节,搞什么流水席啊?只不过是考上个小小的秀才而已,要是办个一天宴席,村里人意思意思还行,咋还能搞得如此隆重?又不是考上了状元。
就是考上了状元,也不能本末倒置啊,这不是既劳民伤财,又耽误春耕吗?难道来年不用吃饭了?去喝西北风吗?
林立赶紧怂恿张爷爷,让他出面,叫停了里正伯伯的七天流水席的做法。
第四天开始,一家人轰轰烈烈地开始了忙碌的春耕。
今年不同于往年,由于去年林立家里的地瓜大丰收,李县令已经决定在县里搞实验,如果成功了就要在全县推广。
却没想到,等到开春时,当李县令在县上提出实验新品种时,却遭到了以县丞为首的县绅富商们的一致反对。
就在李县令郁郁烦闷时,刘地主主动上门表示,他愿意用家里的百亩良田来作为试验田。
李县令这下子可是大喜过望,亲自来到小黄村,督促一切地瓜育苗栽培事宜。
看到县令这样重视,里正大伯这下子才觉得地瓜是个好东西了。偷偷找到林立家里,要求林立家一定要照顾林氏一族。
其实不用里正伯伯说,林立也打算今年给每位林姓村人一亩地的地瓜苗,按照去年的种植经验,一亩地需要二到三千棵地瓜苗。林立算了一下,林家充其量才有五户人家,就是算上七大姑八大姨的,也不超过十家,每家最多三千棵,十家也才三万棵苗而已,用不上一百斤地瓜就解决了问题。
林立痛快地答应了里正伯伯的要求,并把这份人情送给了他,让他全权负责这件事情,里正伯伯乐颠颠地答应了,不停地夸奖着林立真是懂事的好孩子,怪不得能得李县令如此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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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立和李县令站在刘地主专门留出来的百亩良田前,看着李县令召集来的颇有经验的农人正在细翻土地,准备移植地瓜苗。
去年的一场大水,刘地主的冬小麦也没有种下去,几百亩良田也毁了不少,这专门辟出的百亩地,可是良田中最好的。
林立对李县令说:“其实地瓜这东西皮实的很,山间地头的地都可以种植的。”
“本县只是想看看如果用良田种植的话,亩产会是多少?”李县令说道。“家人当初送来地瓜时,就说此物是在山上野生野长之物,可以作为粮食,可惜他们也不知道种植方法,令我头疼了好久,正巧见到了你,就随口一问,没想到你居然还就认识,并且在这苦寒之地种出来了。”
林立不由得想起曾经在明朝时人们管当时的番薯叫做金薯。
据说是在明朝万历年间,福建一个5o岁的老秀才陈振龙,他去菲律宾做生意,见到了当地的一种植物叫番薯,因为番薯的皮是红色的,也叫作红薯。陈振龙惊讶地发现番薯亩产量多达四千斤,就想把这种植物带回家乡。但当时的西班牙人严禁该种外传,陈振龙几次带红薯回国都被查到,后来老秀才从当地的老百姓口中得知,红薯不但可以靠根块繁殖,还可以靠藤繁殖,于是他就把红薯藤编进一根木船缆绳子里,躲过西班牙殖民者的搜查,带回了老家福州。
回到家乡后,陈振龙立即在住宅附近试种薯藤,没想到地瓜生命力如此顽强,种植不久便活了,并且繁殖非常快。当时恰好遇到家乡大旱,五谷几乎绝收了,福建巡抚金学曾急得焦头烂额,陈振龙派他的儿子向巡抚献上了红薯,金巡抚大喜,便让他大规模试种。第二年红薯大丰收,解决了闽人缺粮的问题。当地人感激巡抚金学曾的推广红薯,解救灾荒之德,而红薯的肉又是金色的,巡抚大人也姓金,人们便将红薯改名为金薯。
老百姓只知道金巡抚的功劳,却不知道金薯是当初的陈振龙历尽千辛万苦从海外带回来的。
实际上,当时华夏古国的海南早已有了这种作物,只不过薯肉的颜色不同而已。
那时的交通信息都极不发达,再加上语言不通,所以高产的薯类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在华夏大规模传播,只在小范围内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