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明了是要搞个大新闻出来!
他哪里知道?
受理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相当重视,以前不适用外国法一是因为案情的确不适合,二则多少因为主审法官对国外法也没有那么深的了解,法官素质上难以匹配。
但这一次派的可是张友峰。
民事庭的一位前途光明的强将,一直都被同行称为“张大胆”,向来敢为人先,只要法条上有规定,他就敢尝试!
程白对上海法院这边的情况不大了解,甚至没跟张友峰打过照面,但费靖却对这个人很了解,铁面无私,刚得一逼。
俞承应该是没听过这位法官。
但从他提交法院的证据上看,她觉得俞承并不是没有做好适用外国法的准备,甚至不是没有做好适用意大利法的准备,应该只是没想到张友峰这么刚罢了。
可想而知,这案子不管最后是什么结果,都将在法学界引发热议!
法律适用定下,质证阶段立刻变得刀光剑影。
适用意大利法,真的是拼刺刀。
因为《意大利民法典》有“善意占有”的相关规定,但凡不是公共博物馆失窃的东西,才不管你是不是盗赃物,一律都能占有,只要你是善意的,只要你对此毫不知情。
更骚的是,这里面还包括“隐藏物”。
像甄复国这个案子,买了座700万的雕像,里面藏幅1。5亿的画,这幅画就叫做“隐藏物”。
放中国你得给人还回去;
放意大利,那不好意思,只要你在交易的时候的确不知道这东西非法,出于“善意”购买了,那这东西就归你了。
所以,问题的焦点立刻缩小——
甄复国拍卖举牌时是不是善意、知情与否,变得至关重要!
看的就四点:
1、甄复国相关信誉如何;
2、拍卖时的成交价是否合理;
3、甄复国交易时对涉案的画作属盗赃物是否知情;
4、是否尽到了相关的查明义务。
在确定法律适用之前,英国方面的原告几乎稳稳地站在天平胜利的那一端;但在确定法律适用之后,这天平的指针就重新朝着中间拨了回来,让双方重新回到了均势之中。
甚至——
程白那边的赢面看起来还要大一些。
她是好不容易搞定了最大的难题,喝了口水润润嗓子,就想对身旁的詹培恒说点什么。
没想到,一转头却看见詹培恒神情复杂。
程白投去一道疑惑的目光,但詹培恒只向她摇了摇头。
质证阶段,俞承的攻击性显露无疑,程白却一反常态,面对对方提出的一条又一条异议守了个滴水不漏。
“被告方提交证据第37页开始到74页,都是被告当事人在法院的应诉情况和判决书。有关的诉讼情况我方已经提交了,被告方再提交一遍没什么必要吧?”
俞承开始觉得棘手了。
程白看上去却悠闲了不少:“原告方提交的证据是想要证明我当事人信誉不良,但我方提交的证据正好与此相对。毕竟被起诉不要紧,要紧的是法院判决我当事人无责。原告方怎么能用没有判决结果的东西来证明我当事人信誉不良呢?”
被起诉了这么多,某种程度上已经很能证明甄复国所谓的“信誉”了。
这他妈就是个骗子!
当律师的谁不知道法院的判决跟真相之间的差距,有时候被告无罪,只是原告证据不足罢了。
俞承真是恨得有些牙痒了,干脆放掉这条,进攻下一条:“那拍卖行这些与案情完全无关的拍卖纪录呢?”
程白挑眉:“这些拍卖纪录都是历年来发生在拍卖行的高价竞拍事件,提交给法院只是想让法院作为一个参考。毕竟在拍卖场这种环境里,一时头脑发烧高价竞拍的事情并不少见。我当事人虽然以高于市场三四倍的价格拍下雕像,但在这种特殊环境之下,不能说是不合理。且判断善意标准时的不合理,一般指的是低价交易。”
黑的说成白的。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