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包产到户
在这期间,宋平每次到北京来开会,就要找我聊一聊甘肃农村的情况。宋平那时年年到我这里来。当他谈到甘肃&ot;三西&ot;的困难状况时,就谈到安徽包产到户的经验,可以在甘肃比较困难的地区进行大规模的试验。他还与我谈起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比没有实行的地方情况要好。万里讲,他支持和肯定了凤阳县小岗村为代表的广大农民的尝试和创造。这当然是他的一大政治资本。但是,直到他离开安徽,包产到户问题没有提到省委,省委没有做出有关决议或决定。在全国率先制定支持联产承包和包产到户的是甘肃省委。1979年10月17日,中共甘肃省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当前农村工作的几点意见》。在实践中,1979年下半年,甘肃就已经突破了划组作业、联产计酬的界限,分步骤分区域实行了包产到户生产责任制。
赵紫阳在四川没有搞包产到户,他进行的是基本耕作制度方面的改革。针对四川盆地冬暖春早和肥料、水利条件,提出四川的基本耕作制度是稻麦一年两熟制。在丘陵地区,总结推广了南充地区&ldo;水路不通走旱路&rdo;的办法,等等。后来才知道,赵紫阳结合这个改革,动用了库存的粮食。四川原来有不少存粮,赵紫阳去了之后,挖了不少存粮,都用得差不多了。当然也是为了救济农民,让农民得到休养生息。老百姓那句顺口溜也反映了这个情况:&ldo;要吃粮找紫阳,要吃米找万里。&rdo;
山西的王庭栋也是个农村改革的积极分子,他当时任山西省委副书记。农村改革开始时,杜润生对包产到户是很胆怯的。
在中央办公厅
七传达陈云&ldo;以农轻重为序,综合平衡&rdo;的三个理论观点
1979年8月8日,我在经济调查研究会上传达了陈云同志关于&ot;以农轻重为序,综合平衡&ot;的三个理论观点,内容如下:
第一个观点,我国人口有九亿多,百分之八十以上在农村,必须使农民有吃有穿,而且一年比一年生活过得好些。在这个基础上,来安排我们的国家建设和经济生活。农民是个大头,把这个大头安排好了,中国的大局就定了;安排不好,全国不得安定。新中国建立初期,叫紧吃紧穿;现在叫有吃有穿,一年比一年好一点。要在这样的基础上来安排当前的和长远的计划,
现在,不少同志已经认识到,过去对农业、轻工业不重视,这种状况非改变不可。但是,也有的同志说,你们这样强调农业、轻工业,就是不重视钢铁工业,没有拖拉机、汽车、化肥,行吗?没有钢,农业、轻工业都上不去。
针对这种不同意见的争论,陈云同志又明确讲了第二个和第三个观点。
第二个观点,重工业要为农业、轻工业服务,要把这个观点明确起来和牢固地树立起来。重工业首先要考虑如何为农业、轻工业服务。以农轻重为序,还涉及重工业内部的比例关系。就是说,在重工业的建设方面,要看为农业、轻工业服务这部分投资有多少?在重工业生产方面,要看为农业、轻工业提供的机械设备有多少?为轻工业提供的原材料有多少?就是在冶金部内部,它的结构也要同农轻重的比例关系结合起来考虑,看如何安排才适当。化工部有个材料说,从1953年到1977年的化工产品总产值中,为农业、轻工业服务的产品占百分之七十;化工总投资中,用于化肥、农药、磷矿和轻工业的合成材料、染料、各种化工原料、医药、橡胶加工方面的投资,也占百分之七十以上。就产品分配来说,以1979年国家计划为例,计划生产的硫酸、烧碱、橡胶,用于农业、轻工业和市场供应的,占产品总量的百分之四十二。
陈云同志没有讲这三个百分比是否合适,但他说,化工部这样安排生产和建设,方向、路线是对的。全国每一个经济部门都要按农轻重的次序来安排自己的生产和建设,来安排自己的一切经济活动。重工业部门更要这样做,首先应根据为农业、轻工业服务这个要求来安排自身的发展。从辩证的观点看问题,为农业、轻工业,也是为重工业。
第三个观点,在安排年度计划、五年计划的时候,农业的投资、轻工业的投资、重工业的投资各占多大比重,要根据前面说的两个前提来定。我们说,在安排国民经济计划的时候,要把重轻农的次序倒过来,以农轻重为序,这决不是说,在考虑分配投资的时候,一定要让农业占第一位,要使农业的投资占的比重最多,轻工业的投资也要高于重工业。如果那样,可能犯大错误。实际上,如果把重工业内部为农业、为轻工业服务的这部分投资计算在内,还是重工业的投资占多数或者占相当大的多数,重工业投资的比重还是大于农业、轻工业。当然,比重大也要有合理的限度。
陈云同志的这三个理论观点,话虽不多,但是对于我国整个经济建设是极其重要的。
在中央办公厅
八起草切实实施七部法律的指示
1979年,我们国家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方面有了长足进展。讲到社会主义民主问题,从原则上、道理上,是小平同志讲得最多。在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上,最突出的是,1979年7月,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七个法律。其中,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是在过去草案的基础上修改的。毛主席在世时,曾几次提出制定和施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5次提出5次又放下。1979年6月26日,彭真同志在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做《关于七个法律草案的说明》时说:&ot;刑法草案在文化大革命以前已有三十几稿。1957年的第22稿曾提交一届四次人大会议征求代表意见并授权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1963年的第33稿,曾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毛泽东同志原则审查过。这次提出的草案是以第33稿为基础,根据十几年来的经验和新的情况、新的问题,由法制委员会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做了补充和修改。刑事诉讼法也是在文化大革命前的多次修正稿的基础上修订的。&ot;3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颁布这件事是彭真同志努力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