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会这么说,不光是因为肖云打跑了恶犬。肖云这次反应确实很快,许穹一句自言自语他就能立刻意识到有人偷汽油,这份警觉已经比他还高了。老实说,一开始他都还没有意识到是有贼,纯粹是因为肖云跳起来了他才条件反射跟着行动的。所以他真的很高兴,觉得带了这徒弟这么久,这一次肖云才算真的是有了上道的感觉。
肖云对于他这么大力的赞扬有点受宠若惊,接着就轻飘飘的,心情一路上扬。说实话他很久都没试过心情这么好了,自从那次美国名表事件后他心头就一直憋着一把火,这一次才算是把那口鸟气吐了个尽。
两人提了桶往回走,小林越想越觉得肖云这次的表现可圈可点,饶有兴致地问:&ldo;哎,你啷个就想到有人偷汽油了哎?&rdo;
肖云一时得意忘形,险些说漏了嘴。&ldo;这种把戏,我当游击‐‐&rdo;
&ldo;嗯?&rdo;
&ldo;……换位思考噻,林哥。&rdo;他心中默默念叨:老子要是早上起来屙尿看到附近停了辆大车,驾驶员又睡死过去,不趁机偷上一票那才是傻b。
没错,这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将心比心。肖云同学以他的强盗经历对偷盗者的动机、行为、下手的步骤和方式,都有着充分的了解。不能不说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幸好他已改邪归正,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同一时间,许穹的心里也在默默念叨着一句俗语。
生活中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他一向认为此话很滑稽。
他众多的床伴,都是公认的美人,带出去绝对是目光之焦点。所以在他看来,美就是美,美是有目共睹的。&lso;不识子都之骄者,无目也。&rso;可是,这种信念在这个凉沁沁的初冬早晨,产生了轻微的动摇。
黎明时分,明暗交织,它比白天暗,又比深夜亮,在这朦胧的晨光中,辱白色薄雾似轻纱般在田野上缓缓飘荡。许穹站在路口,心情有些异样的注视着那两个人勾肩搭背满面笑容地从乡间小路上走过来。
肖云是个美少年,他承认。可是,为什么……那个在他眼中毫无姿色可言的男人这会儿看来仿佛……也并不象一开始他认为的那么丑得惊人呢?
是他的眼睛太亮了吗?还是笑容坦荡的缘故?他有点糊涂了。
其实,许穹的想法也就是大多数认识小林的人的想法。他们总是在第一眼看到他时觉得那疤非常碍眼,不能接受,要等到接触多了,看啊看的看习惯了,渐渐就对那缺陷视若目睹,然后忽然在某一天某一个契机注意到他的整体面貌,于是非常惊讶的表示:哎呀,小林你其实长得很好看么。更进一步他们会相当惋惜地这样说:要是没有这块疤的话就好了,还真是个帅哥哦。
这种话小时候听小林会有点得意,也有点自伤自怜,后来大一点懂事了,渐渐就觉得有点不是滋味。什么叫要是没有,这种假设根本就不存在!有了就算不上帅哥了?以貌取人,肤浅!老子的人格魅力是闪亮闪亮滴!
当然,这些话他不会说出来,对那样的言论他向来只会不吱声,笑笑。在这个初冬的黎明,他并不知道许穹对他的观感向好的方向发生了一点转移,他大大咧咧带着胜利者的笑容向这边走来‐‐也许是晨光,也许是衷心的喜悦,他脸上散发出一种焕然的光采。在这一刻,许穹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有一种别样的魅力,一种与他熟悉的美人、精英与之不同的魅力。那么,要不要因为这种昙花一现的魅力就彻底忽视掉他脸上那块客观存在的伤疤,临走时留下自己的名片呢?一向果敢决断的许老板在这个问题上踯躅了,矛盾了,举棋不定。
第12章
天色微亮的时候,许穹终于搭上了一辆进城的客车。
这是一辆由乡下出发的早班车,外层的铁壳锈迹斑斑,里面的坐椅油漆班驳。农民们赶早进城卖菜,竹篮扁担麻袋鸡鸭鹅挤在过道上几乎插不下脚。一身名牌西装的许大老板提着他同样名贵的手提电脑,艰难地在一挑绿油油的窝苣和一群萎靡不已的鸡鸭中间寻找落脚点,新鲜的菜叶水珠淋漓打湿他半只裤脚……
一夜之间,从奔驰600到这种几乎是快报废的烂车,许穹悲壮之中几乎有些佩服自己,重庆人教育晚辈常说做人要上得坡、下得坎,他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达到了这一高度。
这一夜发生的事情,对他这种长年四平八稳签文件开会议挽着美人出入冶游之地的人来说,相当于一次刺激的历险。在小林和肖云这两个货车司机身上,他感受到一种粗野的活力。这种活力在他身上是绝对找不到的,它已经被教养、内涵、素质、礼仪等等东西彻底驯化了。他眯着眼睛想象这样一个画面:盛夏、高温、汗流如注,小林打着赤膊开车,脖子上挂一尊开过光的佛像,沉重的方向盘在他手上操纵自如,他脚踩离合器,全神贯注勇往直前,有人挡道了,一个急刹,探头出去骂得别人不敢还嘴:&ldo;他妈的!你小子找死!&rdo;
我们要知道,所谓的异性相吸绝不仅止于性别间的吸引,个性的差异同样足以证实这个理论。所以此刻许老板坐在一群衣衫褴褛的农民中间,一边坦然承受四面八方投来的好奇视线,一边尽情幻想如果和小林这样的人做的话到底会有多带劲。
没错。在临上车之前,他以一种格外磊落的气度与小林握了手、告了别,对他们雪中送炭的义举进行了由衷的感谢,也含蓄的表达了以后会报答他们的意思。
&ldo;有什么事,可以打这个电话找我。&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