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欢决定要离开了,归韶江给他安排了几个家丁,两车货物,以及一个贴身小厮。通关文书、新的身份户籍证明、货物清单、随行人员名单全都放在一个盒子里交给他。
当收到这份厚礼时,他就迫不及待地打开来看,新的身份户籍上,他来自摘星国阳城,名字仍是林欢,随行共五名女仆,还有一名贴身服侍的小厮。当看到小厮的名字时,林欢颇有些惊喜,因为派来的不是别人,竟是江怀玉。
第二天他就迫不及待地前往亲卫训练营,向江怀玉确认这个消息,江怀玉也很高兴,没想到自己才来不久,就已经可以分派到任务了,还是保护自己的故友这种好任务,训练营里好多人羡慕他。
听江怀玉这么说,林树愧疚又不安:“怀玉哥,跟着我其实会很危险,你也知道我没什么能力,却还要揽下这样的大事,为我李家……这事不要说十年、二十年,或许终其一生我都完成不了,所以如果你有跟重要的事,可以中途离开,你本身就是归将军的人,我不会怪你。”
江怀玉搂住他的肩膀,不知该说什么好,他活了快三十年,但这三十年都过得极其失败,心里装的只有情情爱爱,光是为了“活下去”这三个字,都极其艰难。相对于眼前这个还不到二十岁的男孩子来说,他身上背负的,那才叫真正地沉重。
许久,江怀玉才道:“我没有后人,也没有其他的家人,我的下半辈子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寄托的了,来到这里后我曾发誓,余生会效忠归将军一人,我见将军的次数不多,但兄弟们都说他是个言出必行,有始有终的人,所以欢儿,我不会抛弃你的。”
林欢感动得落泪:“我欠归将军一个天大的人情,这份情就算把姐姐赔给他都还不完。”
江怀玉突然就从情绪里抽离出来了:“欢儿,我想问你个事儿,你要是不能回答的话,不说也没关系。”
“什么事?”他怎么觉得怀玉哥哥的眼神变得怪怪的。
江怀玉确实变得怪怪的,他鬼鬼祟祟地四处张望起来,然后把林欢推到一处更隐蔽的地方,才问道:“归将军和林树,他们俩是不是,有啥?”
“这……”怀玉哥原来你也是这种人,林欢满头黑线,虽然这件事已经处于半公开的状态了,但想到训练营这边,大约是因为消息比较封锁,还没传开的关系,既然他们都不了解真实情况,那林欢也不打算把林树和归韶江的事给八卦出去,成为别人的谈资。
“怀玉哥,这件事说来话长,不如等我们上路后,我再慢慢告诉你吧!”
江怀玉想想也是,那样更安全。
不日,林欢就要出发了,一家子上上下下,除了参加归总管每日半个时辰的课程培训外,要忙的事情就是替林欢收拾东西了。郡王府那边加紧为他赶制了十几套符合他富商身份的衣裳和配饰,另外就是清点货物,还给他寻了只温顺的狸猫过来,说是七香国那边时兴养这个,于是林欢为了和这只猫培养感情,天天抱着。
相较于林欢面临离别的忐忑不安,大娃几乎到了日日以泪洗面的地步,比林树离开那段时间还要伤心,林欢也只好日日去他房里陪着,安慰他。
“我走后,你就是这个家里唯一的主子了,你难过什么?不该支棱起腰板呼三喝四的才对吗?”林欢不解,自从搬进这座大房子后,大娃显得尤为拘谨,好像变了个人似的。
大娃心里纠结了许久,才对林欢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他们都看不起我,不把我当主子,连你走了,他们定会欺负我的。”
“至于吗?我看他们对你也是很恭敬的。”
大娃摇头:“只是表面上恭敬罢了,你和妻主才是家里真正的主人,而我的地位,其实连老优都比不上,就连三月也是听她的,不听我的,他们就算面上对我再恭敬,可不让我做的事,我都不能做,你说这样的我算什么主人?”
林欢安慰道:“他们大户人家里,规矩都是多的,归总管他们也是为了教会你,将来出门见客不至于丢丑。”
大娃仍是摇头,之后絮絮叨叨地同林欢说了好多事,林欢终于渐渐明白了,原来在郡王府下人的心里,大娃的身份的确是上不得台面的人。出身贫寒,大字不识,且不说他会点什么,连行礼都不标准,还只是个小侍……他们可都是郡王府的下人,就算出身奴籍,从府里走出去说的话,也比一般人管用。
大娃的压力主要来源于老优一家,他们一家人住在这座宅子已久,对此处环境熟悉,在林树林欢看不见的地方,俨然也是一副房屋主人的做派。他们表面上恭敬得挑不出错处来,实则对大娃提出的许多事情,都找理由给驳了,就连大娃想出到自己院子外面转转,熟悉一下自己家的房子,都被这群奴仆以诸如——“女主人的院子连着书房,不得擅入”、“郡王在的地方不得靠近以免打扰”、“前院不该是男人去的地方”、“下人活动的地方有什么好看的,你不要自降身份”等为由,全都给他拦下了。
“他们说我的时候,话里话外都透漏着,我就是个乡野村夫的那种语气,说得我什么都不懂,特别没有规矩没有礼貌似的。”大娃从小到大受的委屈都没有这段日子受的多,先前刚住进来是他也没搞明白自己老觉得很不舒服是这么回事,更不敢拿这种事情去打扰林树,怕林树嫌他矫情。
“我也知道,都住进这样的大房子了,还有什么不满意,可我从小到大,我娘虽然严厉,却从不叫我受这般委屈的,我愿意给妻主做小,那是因为我中意她,妻主都从不欺负我,怎么倒叫这些人给我脸色看,呜呜呜……。”
林欢也是历经过大家族出来的人,何尝不知那些老奴的捧高踩地,只是他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