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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第2页)

“你认为n教授会记得我?”我问。

“是的。”她说。

我笑,“我在你口中总是得到生命意义的答案。”

她笑,“别调皮。”

当然这些也都完了。四年前在纽约买了两张花生卡片,一直找不到对象寄出去,其中一张是史诺比坐在屋顶上说:“我早知道我会想念你──”后面是史诺比以手覆额说:“但到这种地步就荒谬了!”

一切都恍惚得像一个梦。等成绩报告表寄来的时候,梦也该醒了。我一直觉得做梦比现实有真实感。做梦回味有充分的理由。可是生活……

回到香港,三嫂阿珠说:“你看她那披头散发的样子!你以为她上课也是那个哎?”

我上课自然是不同。打扮得很好,牛仔裤常洗常浆常熨,头发整整齐齐。打起网球来,球都发不出,但是头带与护手都是一套套的。我难道不珍惜这些日子?这些借回来的日子。我难道不珍惜现在的日子,我的黄昏已经近了。

从一个飞机场到另一个飞机场,行李、证件,在飞机上呆坐,看身边的学生,看她们的银镯子,看她们发式、衣裙。我是要比她们来迟了十年,可是不后悔。

什么也没拿到,可是就不后悔。就因为拿不到,才不后悔。拿不到的东西,都是好东西,拿不到的一切,都有回味与想念的价值,不骗人,骗人的是孙子。

后来,后来我给夏绿蒂寄出一张甫士卡,还是倪瓒的“春雨新篁”,故官博物馆买的,上面有老大的红印:干隆御览之宝。她当然不会明白,英国人是英国人。她会明白一张花生漫画。他们都很好,只可借东西有别。

后来玫瑰说他要来了。到时看老娘心情好不好,心境好,他狗运亨通,请他吃饭,心情不好,骂将出去。我一向不敢自命为中国娃娃,瞪着一双眼,白痴兮兮的教人说:“叉烧饱,叉烧饱!”要做苏茜黄还真容易,何苦跑得那么远去做,我认识的洋人中文统统比我好,像玫瑰,我说一句国语他改正一句,改得我火通通大起来。我只记得阿波说过的一句话:“鬼佬!使也对炬好?”

我并不后悔,我跟n说:“要爱一个人,必需要先尊敬一个人。尤其是女人,一定先得尊敬那个男人,才会真正的爱上他,起码要有我这么尊重你。”

他点点头。他笑得很洞察世清,比起他我还是洁白无瑕。

我尊重我兄弟,阿珠有时候光火,说我“盲目崇拜自己之兄弟”。嘿!要我盲目崇拜,睁眼崇拜,都真还不容易。爱与尊重都清清白白,不是没有一见钟情这回子事,有是有的,到底不是一辈子的事,最近看了不少台湾文艺小说,男主角一见女主角,都失心疯只会说三个字: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或者有青春有热情有本钱者,理当如此,恐怕是我老了,不能理解,有代沟,所以改看古龙的武侠小说。古龙的武侠小说写得之粗糙,之偷工减料,有目共睹,却是出奇的好。他有个男主角叫阿飞。

现在躺在床上,看武侠小说,吃吃睡睡,十分有犯罪感,日子——的流过去,流过去,想到明年入学的新生,非常的妒忌。大概这种感觉很快便会消除的,多躺在床上,躺惯了也就好了,凡事开头难,做坏事做多了,不做也许一样睡不着,因此非常的心安理得。只可惜我看书太快,快得像阿飞的小刀,一小时一大本,砖头股的“藏书”一夜看个精光,整天省钱去买书。

此刻我不晓得该怎么办。

这是另一个过渡时期,就好比三年前尚未动身去英国,惶惶不可终日,也是靠武侠小说过的日子。我简直不能想像没有武侠小说的日子是怎么过的,大概是极之空虚的。可是看了武侠小说,还是空虚,想起以前的星期三可以去上“生产科技”专修,真心如刀割。

我的乌托邦是一间好大学,永远不会毕业的,父母又在身边,那么有空上上课,写写稿子,看看武侠小说,与三两友好吃一顿饭,插科打诨。可能吗?现在每逢礼拜三总是呆呆的。要呆到几时?我忘记得很慢,适应环境也很慢,走路也很慢,写稿也很慢,学还是要学的。学什么呢,插花钓鱼?

吾弟自毕业礼后,对我说:“我现在失重,有七孔流血感。”

爬得高,跌得重,博士受地心吸力影响自然厉害得多,我不怪他。人上人是难做的,动不动有摔下来的危险。

我记得那些日子,那么冷的天气,早摸黑模起来,咪咪妈妈的洗脸擦牙,穿好衣服冲下楼去喝杯牛奶,步行半小时到学校,沿途跟陌生人说:“早呀,天气太坏了。”到了学校,把大衣手套帽子一古脑儿脱下来往后座摔,然后抄笔记,抄呀抄。事实上并不觉得有这么愉快。但是事情过去以后,往往像经过沙滤一般,把一切不愉快都滤掉了。这是好习惯。

在英国写信回家说:归心如箭。在家写信去英国:我想你们,想你们的国家。肉麻是很肉麻,可也没有说谎,极之皆大欢喜。离开英国之前那几天,仿佛是患了绝症的人,只剩几天命了,乱说话,乱做事,没有人怪。其实不是这么愉快的,不过不愉快的事并不值得想。

罗得斯跟我说:“……我不介意有你这么一个女儿……奥尔菲也表示同意……”

我居然反问:“女儿抑或情人?”还笑着的呢。

他们并不介意。

哈里斯带我上四楼拿作业,在教员室说:“哈哈,终于有机会跟你单独在一起了,衣莎贝!”

旁的老师听见了,连忙说:“多享受,过一个好时光。”

我眨眨眼睛,“别告诉校长。”

当然不能全部这么愉快。

我曾问n,“你可有想过要一个情人?”

n答:“结婚十三年来,常常想过,常常想,但从来不敢。由此可知我妻子倒不是嫁错了人。”

我微笑,我敬重他,故此没有追看问一句;是不敢呢,还是没足够的钱跟时间?n喝了几杯酒会豪慡的笑:“所有的女人都该结婚,所有的男人都不该结婚,难题来了,女人嫁给谁呢?女人是应该被珍惜的。”他是一个十二分迷人的男人。他四十岁,少许灰白头发,咖啡色宽脚呢裤子,??皮大衣,一个非常非常有吸引力的男人,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他,太明显了。我很奇怪怎么夏绿蒂与我没有同感。

还有f楼的咖啡机器,放三个便土一统杯咖啡。那座机器,有时候要狠狠踏一脚,不然没咖啡。所有一切一切。一切。一切。

我不介意再去,但是去了还是要回来的,他妈的全世界的事都是一样的,有开始就有完结,我没有勇气再去开始,再忍受完蛋时的痛苦,再愉快也抵不过这个“得而失之,思念复苦”,我不敢再去。

大考考得并不理想。因为心里一直惨惨澹澹的。考到最后一科,h先生不让我上厕所,他不肯陪我去女厕,在考场里还吵了一顿,哄堂大笑,结果校长的女秘书巴巴拉来陪了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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