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蹙眉凝神深思虑
方兴与苏瑾是指腹为婚。自从苏母十月怀胎始,两人便有了缀玉联珠之约,如今已是十五岁春秋过去。直至今日,漫长婚约中终于有了一线曙光,灌透两人彼此间的层层迷雾——他们要见面了!
苏瑾手书诚邀,方兴自然不可回绝。当着荷香的面,少年郎手书一封,把他与苏姑娘会面的事情定了下来。
送走了那位长着一张圆润粉嫩的椭脸的俏丽丫鬟,方兴忽然觉得一阵兴趣乏乏,连带对戏弄房内四位美人儿也没了兴致——梁梦紫、梁梦幽,这对姐妹花,如今为他所制,自然免不了要跟着他,在这内院新宅中住下。而竹儿和小依,更不是外人,在新宅中安家也是应该。
这下可好了,这间明堂里一时间便汇聚了四位年轻漂亮女人。方兴蹙眉沉思时,四位佳丽互立两旁,彼此之间也不禁各自睁着美目明眸相互对视。空气里秋波荡漾,有别样情致生出。
方兴起先不知,只是凝神静思。待他回首时,忽然发现梁梦幽这个丫头正把眼睛瞪得大大的,气冲冲得看着竹儿。满脸的神情,活脱脱像极了一只被人抢走嘴边鲜鱼的小猫。而竹儿这个小妮子呢?她却是秀鼻皱起几道波纹,龇牙露出一对白蹭蹭的小虎牙,不甘示弱的与梁梦幽大眼瞪小眼。
这么一副有趣的模样,方兴瞧见了,不由挑了挑眉。他以眼角的余光扫过,正巧这时小依微微偏着脑袋,也在偷偷的打量新来的两位姐姐,正好被方兴的眼光捕了个正着。这位爱红脸的少女立马就羞红了双颊,脑袋瓜子低了又低。
方兴不由想起在他在药王鼎里炼气伐体时,背后的那几次撩挠,不免心里叹了一口气——“这三个丫头,不是呆就是笨,不是娇就是憨,没有一个是能让人省心的。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现在屋子里可是硬生装下了四个女人,而且都是最年轻最有活力的四位佳丽,这下可就有得闹的了。幸好,作为大姐的梁梦紫倒是老实。她静静凝立在一旁,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低着脑袋,不动神色。
方兴仔细观之,只觉她满身上下都弥漫着一种清凉的意味——这就是炼气修行带来的好处。梁梦紫身为通神第一天的六品武师,在长年累月的炼气修行中大量吞纳灵气、淬炼身体,这些努力赋予了她出众的气质,使得她整个人的身上都蕴藏着一种生机勃勃的灵动之感。这样的出尘气质,再混合着她的冰冷神色,让人稍一触目则不免心动。
细数房中四佳,其中竹儿天然呆、小依娇羞惹人、而梁梦幽则因为娇蛮中带着难以抹灭的野性魅惑。可是要在这四位佳丽中数出一位清丽脱俗、气质出众的话,那个人选定然是梁梦紫了。
此时,梁梦紫身着云气凝制的白色云衣,婷婷树立于一侧,就好似一位身披白霓裳的出尘女子从画卷上走了下来。
方兴眼神一凝,不得不承认,抛开那位隐藏在重重雾霭的苏姑娘,以他见过的佳丽来说,眼前这位梁梦紫的确就是他见过的最具气场的女人了——至于竹儿、小依,她们现在顶多只能称之为青涩的小丫头,与梁梦紫不可同日而语。
梁梦紫的出众气质大半要归功于她成功的踏上了炼气大道,方兴想到这点,再瞧向竹儿的眼光中就不由带上一些担忧。
现在房中四人中,梁梦紫梁梦幽自不用说,已然迈进了炼气修行的殿堂,就连小依也被掌鼎族老认出是个炼气修行的苗子,不日也就要走上真气胎动的道路了。可唯独就属和他相处时间最长,感情最深厚的竹儿没有个着落,这让方兴不由为竹儿的以后暗暗担忧起来。
要知道,像他这种怀有世家子身份的人,一旦踏上炼气修行的大道,家族资源必然要向他们倾斜。这不仅仅表现在丹药宅院等方面,也在身边人员的配置上,之前方子正令四位家族护卫统领和三百甲士听方兴调遣就是一例明证。
方兴身边贴身丫鬟的人选,若是按照家族的管理法度来说,贴身丫鬟迟早也要被换成那些已经炼气修行过的女侍才行。这样照顾起方兴来,也更加体贴。毕竟一位炼气士的举止和心思,往往需要同为炼气士的人方才明白。
在方家,方传武身边的得力丫鬟,就无一不是打小从天资出众、可炼气修行的女孩子中精挑细选出来的。而方兴房中的竹儿现在却迷迷糊糊的不解世事,不晓得若是不能走上炼气修行的道路,这将会给她带来多大的麻烦。
“我肯定不会让竹儿走的!要是她和我一样也没那个天资的话,我就是用药材丹药给她洗澡,也要将她拉扯起来!绝不能让这个小丫头,重蹈我当初的颓废之路!”
方兴抿嘴,收敛眼神,心中却燃烧起一团火焰来。一边是未来的未婚妻苏姑娘约他寒山一晤,一边是身边亲昵的丫头竹儿的未来前程。这两样事情,落在他的心底,不由让他蹙眉深思了起来。
这一刻,蹙眉深思的还远远不止方兴一个人。在寒山之北的广袤大草原上,眼下亦有一位人士正对着空阔宽敞的王帐凝神沉思。此人正是东平千、万马贼魁首——花马王丁普郎。
此刻,王帐内早前的阴森鬼气已经尽数消散不见,地上铺设的血色毡毯也已经挪去,换上了最普通的羊毛地毯,而王帐内的血池已经被泥土填实。往日血腥的味道也已然被新鲜的泥腥味所掩盖。
花马王嗅着王帐内的土腥味,心里一阵满足之感。又一次深深的吸气,新鲜的泥土味带着雨水的湿气,一起向他涌了去。花马王不由舒服的闭目长长叹了一口气。等他再一次真开双眼时,眸中已闪动着不悦冷冰的神色。
凭借着高强的修为和存有的众多炼气修行法门,他在东平境内立下了赫赫威名。至今,他已经在塞外做了整整十年的马贼魁首,期间得意纵横之事更是无数之多。然而,血屠巨凶此前在他王帐内干的勾当,却是让他心里不快之极。
最近几年来,他一直在收拢境外诸家马贼的势力,准备梳理麾下力量,以备将来的一件大事。却不想他这一举动,竟然引起了不少马贼团体首领的不满。这些人为了对抗他,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引狼入室请来了幽州凶名赫赫的血屠巨凶。
作为一位统御众下的王者,任何人在他王帐内的指手划脚,都可被他是作为挑衅和威胁。血屠巨凶在他的王帐内既是用刑又是杀戮,搅得花马王心头暗生怒恨。若是按照他以前的心境和性格,恐怕此刻血屠巨凶的头颅已经高高悬挂在辕门之上了。
可是,这几年的磨练下来,他已经突破后天桎梏、悟得一份先天造化之奥妙。现在,他终究还是养成了几份城府,为了他心中的大事,却是将心中沸腾不已的杀意按了下去。
“血屠此僚,做一个搅屎棍还是称职的,眼下的确吸引了不少世家的力量,倒也让孤可以暂且伸展手脚好备大事!哼!也不枉本王这些天的忍让!”花马王冷笑一声,长袖轻挥,王帐内林立的众多幡旗纷纷猎猎作响。其中一杆最为高大气派的宝纛,更是随之舒展开旗面,露出以金线纹绣成斗大‘花马王’三字。
迎风名号张扬,这原本是一件极其威风的事情,可是花马王看见了却又是冷冷一笑。鼻音轻哼,那杆宝纛上已经燃起碧绿的火焰,熊烈的火苗瞬间吞噬了旗帜。就这么一下功夫,那杆华贵气派的宝纛,连丁点粉末都不曾留下,木头、棉质、金线统统被旺盛火焰燃烧至尽。
“花马王?粗鄙不文!也亏这些人想的出来!”一想到众马贼给他上的尊号,丁普郎就一起打不上来。他本是一位世家子,家族在中原也曾拥有上三品的传承法度,乃是中土数一数二的上门世家。只不过,当年他为了谋图一件大事,导致家族败落,连他本人也沦落到和这些边境马贼混迹一堂的处境。
如今,即便他只能和这些寒门、野人为伍,但是他心中的那份世家子的情怀依旧难以忘却,对‘花马王’这种粗鄙的尊号,他自然不屑一顾。只不过,他一来要隐匿身份,二来还得整合马贼势力继续谋图大事,这种诨号也只有无奈受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