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云锦压根儿就听不见,半躺在衣柜里,歪着头醉得香甜。
棉质白衬衣外面是星空蓝的薄开口对襟针织衫,衬衣的扣子泛着淡淡暗银色的光,针织衫的颜色单调简单,下摆往上翻卷起来露出一块白净紧实的肌肤,窄腿牛仔裤没系腰带,精致的裁剪勾勒出胯骨的优雅弧线,长腿收起来形成一个倒V,卷起的裤脚露出脚踝处,顺着脚踝的骨骼隐隐见到一截青色的印记。
余南乐以前没有见过陆云锦的身上有任何的印记,此时看见那截类似刺青的东西,不免有些好奇。
弯腰过去用纤细的食指拉起他的裤脚,露出一个完整的印记来。
L。
余南乐嘴角微微一扯,也只有陆云锦这么自恋的人,才会把他自己的姓氏刺在脚踝处。
不过,刺得倒是挺好看。
余南乐目光往上移,看见衣柜里被陆云锦扯得乱七八糟的名牌外套和被他坐在屁股下熏得满是酒气的贴身衣物,立刻便气不打一处来。
“出来。”
余南乐伸手拉住陆云锦的胳膊,往外面一拽,谁知道他的手被一件浅灰色的风衣遮住了,余南乐没看见他手里还拿着个酒瓶子。
她一拽,陆云锦往外一倒,手里酒瓶子一歪,没喝完的酒立刻咕咚咕咚地全部倒在了衣柜里。
余南乐连忙又推开陆云锦去抢酒瓶子,陆云锦顺着她的大腿瘫软无力的滑倒在了地板上,双手抱着余南乐的脚踝,一张英俊的脸在地上蹭了蹭,觉得余南乐的脚背要比地板舒服,于是枕着她的脚背继续酣睡。
余南乐看着被酒泡了的衣柜,抓起一件件打湿的衣服往地板上扔,心烦意乱地恨不得狠狠滴踩陆云锦一脚。
她这样想了,也这样做了,扶着衣柜抬起一只脚眼看着就要踩在陆云锦的脸上,忽然又顿了顿。
余南乐第一次以这样的角度来看一个男人的侧脸,大约是因为睡得太死的缘故,而她的脚背又有些斜度,男人俊美的脸颊有些变形,嘴巴微微张着,让嘴唇嘟了起来,挤压着的脸庞看上去肉肉的,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捏一把。
余南乐缓缓地放下脚,蹲了下来仔细的看着男人的五官。
他眉眼清晰,就这样毫无防备的抱着她的脚入睡,外面的人满世界地找着她,已经乱成了一团糟,而他却骗过两个小孩,躲进了她的衣柜睡得昏天暗地。
余南乐此时肯定是不会通知任何人来把陆云锦带走的。
她没有那么傻,非往自己头上戴上个挑弄是非的帽子。
她等陆云锦醒来了让他自己离开。
余南乐伸手轻轻地掰开陆云锦的手指,柔软的掌心代替了坚硬的脚背托住他的脸颊,两人肌肤触碰,余南乐只觉得他喝得绯红的脸颊温度滚烫。
陆云锦的身子沉得厉害,好在余南乐受过训练,知道人体最容易支撑的点在哪里,她把陆云锦的胳膊绕在自己的肩膀上,从他腋下穿过去一只手,拇指扣住他牛仔裤上的皮带扣,利用胯部的力量,将陆云锦从地上顶起来扔到了床上。
做完这一切,余南乐转身看着自己湿漉漉的衣柜,愤愤咬牙,再恶狠狠地盯了一眼床上的人,她把被打湿的衣服抱起来扔进洗衣篮里,一起拿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