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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章 大结局30(第2页)

如果找不到证据,光凭着郝义和死去的郝仁是亲兄弟这一点,可没法给郝义定罪。

胡志生又气又急,骂骂咧咧地说你干了什么事,你自己心里有数。

郝义却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我啥都没干。你们抓人得讲证据。”

黑皮拍了拍郝义肩膀:“敢赌命的人,一般不会把家伙放在家里,但你们心里也怕,能防身的家伙,肯定不会放很远。”

胡志生立即指挥大家调转枪头,开始在整栋居民楼里寻找,最终在楼道里放置消防器材的一个壁柜里,果然发现了一把被包裹起来的连发猎枪,里面装满了子弹。

“拿去做枪痕检测……你死期到了。”

胡志生将枪递给警员。原本还一脸无辜的郝义目睹了这一幕,眼中的光瞬间又黯淡下来。

审讯室里,郝义虽然交代了整个作案过程,却并没有让整个案件立即迎刃而解。

郝义交代,作案团伙一共有5人,为首的是个绰号叫“操哥”的人,但“操哥”姓甚名甚长的什么样子,郝义则一无所知。他是跟着哥哥郝仁加入了这个犯罪团伙,至于郝仁怎么和“操哥”认识,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郝义和“操哥”只有两次近距离接触,但每次都没有看到“操哥”的脸。

第一次接触是在北湖山上。当时天黑,郝仁带着郝义上了山后,就让郝义戴上头套,说呆会儿要和几个人一起杀个人,纳了“投名状”后,大家才能彼此信任,一起“赚大钱”。

之所以戴上头套,就是为了让自己的脸不被这些素未谋面的同伙看见,这样一来,即便日后同伙当中有人落网,也没法供出自己。

这个内部成员之间碰面也要戴头套的要求是“操哥”的严格规定,可谓考虑周全,既保护自己,又保全他人,大家都没道理不遵守。

被这伙人用来当作“投名状”杀害的人,是“操哥”从街上带来的一名流浪汉。

第二次接触就是在锰矿的劫案现场。从碰面到劫案结束,在分道扬镳之前,5名团伙成员都戴着头套。

至于作案现场的攻击目标,郝义也是听从郝仁的安排,而郝仁则直接和“操哥”单线联系。

简而言之,除了自己的亲哥哥郝仁,犯罪团伙的其他三人,郝义都不知道他们的个人情况。至于团伙当中除了郝仁郝义之外的其他二人,有没有见过“操哥”,和“操哥”熟不熟,郝义也不清楚。

案发当天,“操哥”单独出面,抢劫了一辆车,至于司机的结局如何,恐怕只有“操哥”本人才知道。随后,“操哥”驾驶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和他们四人汇合。

郝义声称为了这一次抢劫,他平时没少跟着郝仁上山练习枪法。他们一伙训练有素,分工协作,各自的目标明确,原本进展很顺利,但郝仁被驻守警察打中了右脸,重伤扶不起来。子弹不长眼,况且他们干的就是刀头舔血的“买卖”,所以对于这样的突发状况,他们早就有所设想,因此对于这一幕的发生倒也并未自乱阵脚。

倒是一名受伤的警察奋力拖延,耗费了不少时间,反而让他们心急如焚。为了赶在警方的增援到来之前完成抢劫,他们不得不直接动用炸药。

在仓促撤退时,郝仁仍躺在血泊中痛苦哀鸣。

郝义守在郝仁身边,掀开哥哥的头套认真查看了一下伤势,确定哥哥八成是救不回来了。

扶也扶不动,救也救不回,关键是如果强行带着一个明显受了枪伤的人撤退,就会很容易惹人注意,暴露自己。

郝义从受了枪伤的那一刻起,他的结局就已经被注定:走不了了。

胡志生认为开枪杀了郝仁的应该是领头的“操哥”。郝仁极可能见过“操哥”的真实面貌,或者知道“操哥”的底细,所以“操哥”才会在劫案现场杀人灭口,“弃车保帅”。

但郝义的回答却让胡志生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愣了半天之后,才确定郝义应该没有撒谎。

“我哥……是我杀的。他有没有见过‘操哥’的脸我不清楚,但他……对我的底细一清二楚,所以……我不能让他活着落在你们手里……”

郝义的第一枪打在郝仁的胸口上,临走时又想起郝仁的左眼是个很明显的标志,很容易被人认出来,为了不让自己被牵连暴露,郝义又折回来摘掉郝仁的眼罩,并在他的左眼上补了一枪。

胡志生顿时感到背脊发凉。从最初掌握的线索来看,他一直都认为这对亲兄弟的关系应该很好,但郝义却“啪啪”两枪,直接把自己的亲哥哥给做了。转念又想到郝老汉为了几万块钱就毫不犹豫将儿子“出卖”的做派,郝义的做法似乎又没那么让人难以理解。果然是一个窝里生不出两种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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