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走着一位半大少年,约摸十三四岁,尚未束发,一身麻布衣,脸色黝黑。
大概走得累了,他干脆席地而坐。
角落有个腿残疾的乞丐爬过来,“小崽子,这里是老子的地盘,你滚远点!”
少年扫向他,“什么叫你的地盘?听好了,小爷屁股所坐之处,就是小爷的地盘。”
乞丐死猪不怕开水烫,“你给我起来!知道我是谁吗?我是郡马,郡马!”
旁边有人讥笑他,“你是哪门子郡马?当心丹阳郡主听到,将你的舌头割了。”
少年有些惊奇,“丹阳郡主?我知道了,你是那位——哈哈。”
三年前丹阳废郡马时,他还未离京,所以知道这件事。
没想到有一天,他会在街头和此人抢地盘。
乞丐张狂起来,“嘿嘿,黄毛小儿,你也听说过我吧?我做郡马时,可威风了,郡主还不是傻乎乎拿钱给我用。”
少年将他踹开,“威风你祖宗的!你家祖坟的青烟都被你败完了!再胡说,我就掘了你家祖坟。”
接着少年又将他缺带豁口的大碗拿过来,放在自己面前。
街上人来人往,他拱手,语调凄凉:“各位贵人,我从外地来投亲,路上遭了劫,两天没吃饭了,求你们赏些铜板吧。”
他脸虽然很黑,满身风尘,但长相很不错,尤其那双眼睛,明亮摄人。
旁边有两个年轻女子朝他碗里扔了几个铜板,“小郎君真可怜,我们身上的钱也不多,这些你拿去买饼吧。”
“多谢两位姐姐,我也不能白要你的钱,不如唱支曲作为报答如何?”
旁观人起哄,“哟,看不出来,小郎君还会唱曲呢,你唱来听听,若是不错,我们也赏你钱。”
“好啊,既然有人捧场,那我就献丑了。”
少年清清嗓子,他一边敲打着破瓷碗,一边吟唱。
“。。。。。。郎见欲采我,我心欲怀莲。”
“为欢憔悴尽,那得好颜容。”
。。。。。。
词曲大胆热烈,加上他眼波流转,女子顿时羞红了脸。
围观之人也觉意外,没想到少年嗓音如此好听,开始往他碗里扔铜板,“不错,再来!”
少年语调渐渐转高昂。
“谁知相思老。。。。。愿天无霜雪,梧子结千年。”
末句‘千年’时,他的语气又低沉婉转起来,满是深情依恋。
围观之人越来越多,碗中的铜板也越来越多。
他心想,要是有焦尾琴就好了。
做乞丐!奏焦尾!唱艳曲!绝配!
洛阳共有十二城门,霍潜一早就奉连城命令,在各城门都派了人迎着,但谁也没有发现赵王。
他小心看向连城的脸色,“公主,赵王就这两日到,要不要去城外迎迎?这一路,赵王怕是——”
作为公主的亲卫,他都觉得陛下偏心。
公主回京时,陛下派北府军奔了两千里到江南,一路护送公主回京。到赵王时,陛下的阵仗少了许多。
连城摇头:“不必。”
她提醒过弟弟,沿途也派了人暗中护他,但他不能完全靠别人。
倘若他连这点危险都躲不过去,那就没有进京的必要。
眼下贤妃把持后宫,她母族杨氏势大,加上还有太后这个杨家人。。。。。。
弟弟十四岁了,他应当知道,进京意味着什么。
话是如此,但到底是自己亲弟弟,她打算带霍潜出去,亲自到城门处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