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建议(续)
l~7见前面。
8.应该尽快召开难民收容所全体所长会议。
9.任命一个常务委员会来检查各个收容所。
10.向各个收容所提供燃煤的问题必须经过特别的研究。
11.建议对粥厂和粥厂的大米提供情况进行晨检,以避免大米分发中的不规范现象。
12.所有出售米(或粥和饭)的收容所,尤其是那些运作过程中有额外开支的收容所,其账目应该检查。
13.应该制定行为准则张贴到所有收容所,促使难民遵守这些准则应成为收容所所长的职责。
14.必须为所有收容所建立一套标准卡片,便于了解支付膳食费的难民人数、需要免费提供膳食帮助的难民人数,以及他们的姓名、地址等。
15.同样应该制定并实施大米分发的标准规定。
16.对于各个收容所所长和他们的同事乐于奉献的救济工作,应加以表彰。
17.应该委托国际委员会总干事根据检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制定出必要的预防措施。
对以下收容所作的特别规定:
1.陆军学校:下周每天只供给8袋米。收容所领导应该重新审查贫困人数并对此作出报告。为无偿分发的大米开出特别的发货单。由委员会提供的大米数量应在当天分发完毕。
2.德中俱乐部(dos协会):没有变化。
3.贵格会传教团:没有变化。
4.汉口路小学:没有变化。
5.金陵大学附中:没有变化。
6.高家酒馆55号:每天只应得到2袋米。
7.军用化工厂:没有变化;窗户必须打开。
8.山西路小学:没有变化;但是收容所的领导工作必须改进,
9.华侨俱乐部:没有变化;应该为收容所领导再配备几个工作人员。
10.司法学校:没有变化;这儿可安置300人~400人。
11.西门子洋行(中国):每天的大米供应量应该限为2袋。
12.蚕厂:每天应供应5袋米,尝试一星期;对贫困者应免费供应;应停止在大楼里出售大米;必须找到更好的收容所所长;贫困者的人数必须核实。
13.农业学校:没有变化。(1月6日有1袋米私自以11元的价格出售。)
14.圣经师资培训学校:没有变化。
15.金陵神学院:没有变化。
16.金陵大学:现在由红卍字会接管,应该使红卍字会了解检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尤其是粥厂方面的结果。
17.双塘:每天供应量为1袋米。
18.五台山小学:五台山粥厂要求得到更多的大米。
19.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没有变化。
收容所所长名单:
收容所收容所所长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