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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第1页)

&ldo;这也是没有根据的说法吧!&rdo;

&ldo;的确无法提出明确根据。如果有的话,谁都可以作出判断。我现在所作的是宛如走钢索般非常大胆地推论。但是如果能够靠这条钢索横渡四座铁桥一直走到对岸就成功了。&rdo;

&ldo;那就请大家洗耳恭听,听听火村先生如何横渡吧!&rdo;等等力率先发声,之后足足五分钟之久陷入一片沈寂。

&ldo;那么接下来就来解答脚印之谜吧!难道没有淑美小姐回到别馆的脚印吗?又为何会消失呢?这问题其实很简单,因为脚印确实还留着。怎么说呢?就是这个被认为是乙川隆发现尸体时留下的脚印,就是这个。&rdo;

&ldo;你说……是我发现遗体时所留下的脚印?&rdo;乙川隆用粗粗的手指,指着自己的脸。

&ldo;是的。那个脚印不是你十四日早上留下的,是个有着完全不同意义的脚印。&rdo;

&ldo;别开玩笑了!我才没有说谎呢!那是我一大早留下的脚印。如果不是,那要怎么解释呢?&rdo;

宛如白卡尔海豹般温和的脸,因为愤怒而浮出一条条薄细血管。不,不应该说是愤怒,应该说是渐渐陷入恐慌。

&ldo;你是瑞典馆中体格最壮硕的人。不管是体重、还是鞋子的尺寸都比其他人大。但是小的可以塞进大的。也就是说,有人穿上你的鞋子就可以往返别馆与本馆。&rdo;

&ldo;凶手之所以这么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警方误认淑美小姐是在别馆惨遭杀害,有可能是外来入侵者所为。结果因为林子四周找不到像是脚印的痕迹,所以没办法骗过警方。这并不是准备不足或是没留意到,肯定是因为遭遇突发状况。&rdo;

火村猛然想起手上的烟快抽尽了,赶紧捻熄。他还没说出谁是乙川隆企图掩护的人,也就是杀死淑美的凶手这般决定性的说词。

&ldo;真是愈听愈一头雾水。虽然你说淑美小姐穿上我的鞋回去别馆,可是我的鞋和人都一直待在迫水先生家啊!这说不通啊!那些脚印的确是我十四日早上留下的。&rdo;

&ldo;你说谎。&rdo;火村斩钉截铁地否定他的说词,&ldo;这只是你的片面说法,并不是客观事实。只要继续推理下去就可以验证你说词的真伪。&rdo;

乙川隆的肩头微微颤抖。&ldo;我有不在场证明,不可能犯行。而且我的鞋子也有不在场证明啊!淑美小姐被杀后一直到十二点,那双鞋不可能出现在本馆,这点有栖川先生他们可以客观作证。你凭什么说淑美小姐穿我的鞋呢?&rdo;

&ldo;我并没有说是淑美小姐穿你的鞋回去别馆,而且你的说词也不可能成立。再者,要说死去的淑美小姐穿着你的鞋子走路就更不可能了。因此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某人背着淑美小姐的尸体,穿上你的鞋子走回别馆。而且这件事你也知道,但是为了要包庇某人,所以才硬说是自己早上留下的脚印。&rdo;

乙川隆情绪激动地站了起来。&ldo;我没有说谎!也没包庇任何人!&rdo;

坐在他身旁的薇若妮卡则一脸惨白地看着丈夫,并没有出手制止。出声的反而是汉斯。

&ldo;隆,你冷静点!虽然他的说词听起来很挑衅,可是如果不听到最后也无法确实反驳啊!&rdo;

乙川隆听从岳父的话乖顺地坐下,火村试着用比较缓和的语气说:

&ldo;一开始我就说过我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当然相反的意见也欢迎,但还是请各位耐心听我说明到最后。&rdo;

乙川隆别过头默默地点头。

&ldo;接下来,要将几个疑点先摆一旁,到此我们试着改变一下说话的观点吧!也就是从凶手的观点来思考这件事。我想试着重现昨晚瑞典馆出事当时的情形。

淑美小姐在这间客厅和育子夫人、薇若妮卡夫人、等等力先生相谈甚欢,聚会一直到十点半结束,等等力先生回到房间。然后薇若妮卡夫人扶伯母回到二楼房间再下楼时,已经没看到淑美小姐了。也就是说,这时淑美小姐并不是回去别馆,而是待在乙川先生的书房或是本馆的某处,然后接着出现在客听的是辉美小姐。虽然她和薇若妮卡小酌了几杯,不久就前往别馆。至于她为什么回别馆,当然是因为想睡觉才回去的。&rdo;

&ldo;为了睡觉?唉唷!怎么又说了奇怪的话。如果是为了睡觉而回去别馆,为什么后来又返回本馆呢?&rdo;

育子看起来好像有点不耐烦。只见火村啪地一声弹着手指,然后用食指指着她。

&ldo;射中此案核心的就是这个问题。是的,这就是最重要的一点。&rdo;

育子以为自己是不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慌忙地用手遮着嘴。

&ldo;关于为什么想回到别馆睡觉的辉美小姐,后来又跑回本馆的问题,之后会说明,请各位再忍耐一下。于是辉美小姐平安无事地回到别馆。然后淑美小姐在本馆惨遭杀害。可以确定的是凶案发生的时间应该是介于十一点到十二点之间。总之是在本馆犯行。淑美小姐的尸体就躺在凶手面前,我可以想象凶手一脸放心地看着眼前这一切。那么该如何处理尸体呢?对凶手而言有几个选择。一、就这样将尸体放在本馆凶案现场。二、运往屋外某处丢弃。三、将尸体运往别馆,伪装别馆房间是凶案现场。要说其中哪项是最好的选择,应该就是第三个选择吧!如果实行第一个选择,那么就会知道凶手就是本馆的某个人,不但对凶手自身而言相当不利,也会害亲人无辜染上了嫌疑。如果实行第二选择,则太过冒险。如果不小心被谁看到就不妙了,而且还要思考要将尸体弃至何处比较好,况且犹豫不决时如果雪停了,就会留下自己往返的脚印。因此凶手实行了第三个选择。因为别馆的后方是片森林,不能否认凶手有可能是外来侵入者,这算是比较合理性的判断。&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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