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吟嘱咐几句,一门心思在外,到底出了人命不可能简单嘱咐几句,他匆匆出来时还以为东方既白:“走吧,回衙门。”
居同野讶然:“这么晚了,还回衙门?”
连压了三个晚上的床,这一夜自然不能再睡新床。曾氏早早把最好的两间客房收拾干净,留给二人。
“当然。”沈吟利落地往他背上一跳,不知跳了多少次,一跳一接两人完美切合,“这里人多眼杂,睡起来还要小心防着,也不知墙壁隔不隔音,我才不要叫人听去。”
居同野半晌才明白沈吟在说什么,所幸无人瞧,脸色比寻常还要通红许多,双手一松,干脆把人抛下来。
沈吟也不舍得叫他背,他看似纤弱实则分量忒重,居同野也背不了多久,不过是当个情趣玩闹。他快步赶上来,大美的夜里,这人怎么瞧怎么带感,眼里也就大刺啦啦地泛情。
居同野眼睁睁地看见他从怀里掏出个大红盖头,出神道:“哪儿来的?”
沈吟晃了晃手中红盖头,笑道:“曾响给的,你小弟给的。他说,大人,你若是对我大哥是真心的,这盖头就祝福你们。”
“若不是呢?”这句话,居同野几乎脱口而出,没有毫厘间隔。沈吟叫他无由的自卑,骨子里藏起杯弓蛇影,自然任何风吹草动都能叫他意乱。
沈吟似是不察:“我都没问这句话,你倒是敢问了。”他看了眼盖头,眼神中似藏着些什么,不好叫人得知,“不过他还说,反正我大哥脑袋大,罩不住。你说罩得住罩不住?”
眼前忽的一黑,棉质盖头渗透着久藏在人怀中的温度。居同野什么都看不见,趁他看不见时无声无息地笑了笑,想摘又不想,手举起来便放下,一举一动尽是扭捏,才道:“看不见了,仔细撞着。”
沈吟把脑袋埋在他颈处,深深吸吮,两眼锃亮,双臂紧紧箍着他,干脆道:“有我呢,我当你的眼。”
天杀的世俗,为何就没有男人娶男人之礼,他也三书六礼把人明媒正娶,给绑着,写在姻缘簿上,阴阳都跑不掉。又想起曾响傻人有傻福,若他当时没有念叨新入门的妻,动了随之而去的心思,哪怕他本事通天也救之不及,无能为力。因他在人世间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无论如何割舍不下,是以不能撒手人寰,心志坚定才能不受蛊惑。
沈吟不由得想起自己来,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大好男青年不婚娶迟早会传出风言风语,他活着可不是叫人嚼舌头根的,更看不得居同野受流言蜚语困扰羞辱。不仅是因为他宠着居同野,看着他高兴乐呵便心满意足,他想自己是一方知县,怎么也得对得起这里。
第六十五章一晌贪欢
沈吟喜好吃喝玩乐,一径无忧无虑的玩意,惯于散漫,做正事也透着慵懒和不情愿的劲,所幸衙门里不曾有什么正事可做。
某日居同野发现沈吟忙碌起来,那是真的忙,头都来不及抬,泡好的一杯茶放到凉也记不起来喝,好不容易想起来就是一口闷,全然不顾冷茶涩中带苦。不难看出专注精炼的眼神中,虽然一本一眼不容有差,终究是掩不住眼里的颓废疏离。
居同野纳闷,他原以为对这人是极熟悉,乃至彼此熟悉肌肤上的每一处细节,仅是想想便纤毫毕现,他又忆起这人突如其来的降临,不带星点神秘,骤然出现在他生命里,毫无违和。他饱读诗书能说会道,却和只识几个字的自己从不尴尬,一直有话可说,随便哪个话头,哪怕说尽了,也像才开始,如一年里的第一个日子,时光漫漫,日子有迹可循,还长着。
沈吟似乎在制定什么计划,暇州官路畅通运输成本降低,葭县知县又刻意讨好,各方面都给了便利,仅是一季便看出成效。
居同野跟沈吟跑了多次葭县之后,县里各类商铺林林总总多了起来,主街热闹喧嚣,渐渐向外扩散。
不知不觉天气萧瑟,一场大雨之后,地冻霜寒全县如被千里冰封。书房里门窗紧闭,居同野正撅着屁股拿火钳捅火炉,火星子溅在手背上感觉不到温度。
沈吟围了只火红色狐皮围脖,红得极其艳丽,红白二色争相辉映,衬得一张瓷脸多了粉嫩颜色,这是少有的。他在桌上摊了张信,喜气洋洋地招手,叫居同野来瞧:“师兄写信,叫你带我回去过年呢。”
居同野不信,周巡抚从不给沈吟写信,倒是偶尔能收到写满童稚的信,墨字有粗有细恍如鬼画符,还是周巡抚的孙子写的。
沈吟模仿周巡抚笔迹的本事炉火纯青,居同野就算能明察秋毫也分辨不出虚伪真假,他跟着沈吟识字学文,毕竟年轻头脑灵活一教就懂,已经能识不少字。
居同野双手背后,双眼盯着书桌一角,扭捏道:“他要你回去过年你就回去,何必叫我。”
沈吟圆圆地睁着无辜眼睛,眉眼在火红围脖衬下还有些妖娆倩丽,再度强调:“是叫你去,顺便捎带上我。”
居同野果然信了他,愣愣道:“想要叫你回去就直接说,何必在我身上绕一道。”他是多年来独自过年的人,而今有了个沈吟终于摆脱寂寞,平心而论他也不忍看见沈吟和亲人分离,“周巡抚这是放不下面子,咱们去年已经在这里过了,要不今年去?”
沈吟自然吟吟笑道:“好。”
居同野觉得他笑里藏刀,虽然刀锋轻飘飘地毫无分量,有一下没一下撩拨抓挠他的心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