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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糟心的旅游(第1页)

崔娇娇和崔艳艳两姐妹绕着月牙湖转了一圈,站在月牙泉环抱着的小亭子上,崔娇娇说:“我们在对面沙滩上坐一会儿吧,感受沙漠的风,听听鸣沙山的声音。”

崔艳艳提着两纸袋李广杏,反对说:“亭子上看月牙湖全貌,听风听沙听泉,不是更好吗?”

崔娇娇嫌亭子上人多,执意要去对面沙滩上坐一会儿。崔艳艳无奈,只好跟着姐姐,绕过月牙泉,到沙滩上晒太阳。其实她更想回去吃李广杏、吃烤肉、再来一杯杏皮水。昨晚的烤肉还唇齿留香,今天一定要再吃一顿。

和崔艳艳姐妹的欢快相比,孙洁云的这趟旅程是糟心的。孙洁云一家三口在海边玩了几天,吃过了海鲜,听过了海涛,看过了海浪,泡过了海水,崔爸爸和崔妈妈商议着再去旅顺看一看,孙洁云鼓动爸爸妈妈去连城大学转转,说:“旅顺有什么看的?不就是个港口嘛。”

崔爸爸说:“旅顺港口,是中国近代史屈辱的象征,是列强侵略罪行的铁证。一个旅顺口,半部近代史。你该去好好学习一下。”

孙洁云撇撇嘴:“学那干啥,越学越憋屈,还是到大学里感受一下,当代中国大学生的朝气蓬勃,要向前看,老学那些耻辱的历史有啥意思?!”

孙爸爸不满意女儿对待历史的态度,他略带愠色道:“一个民族如果忘记了自己的历史,那是没有未来的。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太自以为是,知耻而后勇,这个道理都不懂吗?!”

见爸爸不高兴了,孙洁云没敢再说话。孙妈妈及时打圆场:“好了,老孙,孩子才多大,你这样上纲上线的。”

孙爸爸没说话,出来玩本来是开心的事情,他不想弄得不高兴。教育孩子也得分场合,可惜孙爸爸的教育没有孙妈妈的溺爱有效果。何况崔爸爸的立场也不够坚定。

孙妈妈见父女俩人都不说话,她接着说:“这样,咱们先去连城大学看看,然后再去旅顺口,怎么样?”

孙爸爸不说话,起身点了一支烟,算是对女儿妥协了。孙洁云看着爸爸的背影,冲妈妈吐了一下舌头,妈妈无声地点着她的额头,这个被她被自己宠坏的女儿,太任性了。

一家人叫了一辆出租车,到连城大学。其实孙洁云只是单纯想看看黄文凯成长的地方,她并不关心连城大学啥样子。他们漫步在校园,校园里竟然还有不少学生,看来不是所有的学生都会放假回家的。三三两两的学生,或背着书包或抱着课本,急匆匆从他们身边走过。孙洁云眼睛四处张望,她仿佛嗅到了黄文凯的气息:我来了,我来到你生长的地方了,你在哪里?你能感觉的吗?

然而,走过大半个校园,又累又饿的时候,她不得不失望地承认她的异想天开。偶遇?那是文学艺术里的东西,现实是什么?现实是最残酷无情的,它总是在你失意的时候还不忘对你啪啪打脸。即便是到了连城大学,她根本就不知道黄文凯家住哪里,更没有他的任何信息。不过她本来也没打算见到他对不对?她只是想看一看他生活的地方,感受一下他的感受。如果真的见到他,反而不知道怎么解释了。这样不是很好吗?

虽然在自我宽慰,但内心的失望和难过都表现在脸上。孙妈妈一路品评着连城大学,正兴奋地和孙爸爸说着他们当年的大学生活。偶一回头,看见女儿沮丧的样子,问道:“云云怎么了?按照你的意愿来看连城大学了,你怎么反而不开心呢?”

孙洁云觉得自己失态了,勉强笑着掩饰道:“没有不开心,妈妈。我突然想回家了。”

纵使孙妈妈再宠爱女儿,孙洁云这反复无常的行为,也让她大为恼火。但她还是强装镇定,关心地问:“云云,你很妈妈说,到底出了什么事?是不是心里有委屈?那就跟妈妈说呀,不能憋在心里。说出来妈妈也许就能帮你解决呢?”

孙洁云强装笑脸,上去挎着妈妈的胳膊,说:“没事的,妈妈。我就是突然想回家了。你看我一放假就跑出来玩,还没跟哥哥嫂子一起好好吃个饭呢。我们回家吧,海鲜吃够了,回家吃烤肉。还是烤肉吃得过瘾。”

孙妈妈不再说话,但她认定女儿有事瞒着她。可是女儿不说,她也不明白为什么女儿这么喜怒无常。对面走过来两个学生,看样子是一对情侣,男生拉着女生的手,两人甜蜜蜜地走着,孙妈妈突然如醍醐灌顶:难道连城大学有女儿的同学?她喜欢的同学?

孙妈妈没有贸然问女儿,但她似乎明白了这个暑假女儿所有的反常行为:女儿可能恋爱了,也可能失恋了!对于这个猜想,孙妈妈很不能接受,她捧在手心里的女儿,她认为最优秀的女儿失恋了?是谁这么不长眼,是谁这么不知天高地厚?

孙爸爸看老婆孩子突然都变得心事重重,不明所以,开玩笑地问道:“你们俩咋了?你俩不说话我怎么这么不习惯呢?”

孙妈妈嗔怪地瞪他一眼,孙洁云倒是笑了,她又把爸爸的胳膊也挎上,语气尽量轻松地说:“爸爸,我们回家吧,这里我玩够了。”

“旅顺口不去啦?既然来到这里了,我的意思还是去看一看,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嘛。”孙爸爸也是第一次来到连城,他很想去看看半部中国近代史的旅顺口。以后恐怕再没有机会了,至少没有公费来这里的机会。

孙洁云见爸爸实在想去,不忍让爸爸失望,就假装很开心地说:“那好吧,明天我们去旅顺口,学习中国近代史。”

其实,在连城大学漫步的时候,孙洁云突然释然了,强扭的瓜不甜,我何必如此苦苦追寻?她记得张小琼曾在宿舍里说过天龙八部的情节,说那个男的,叫啥不记得了,为了喜欢的阿紫(这个名字很特别,她记住了),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最后把眼睛都献给她,也没有得到她的珍惜。孙洁云没有看过这部书,但对张小琼说的这个故事她记忆犹新,当时宿舍里讨论得热火朝天,孙洁云嗤之以鼻: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傻子?文学作品罢了。然而,她现在不就是那个挖出眼睛都得不到回应的傻子吗?

唉,孙洁云叹口气,在感情面前,谁又能比谁更聪明呢?如果你保持聪明,那只能说你没动情。或者说,在爱情面前,谁先动情,谁就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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