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陆群理的语文老师讲作文的时候林梵过来听了一会,勉勉强强听懂了一些,心中更加憧憬上学的日子。
上午的课程结束,阿姨也做好了午饭。
两个人面对面坐在餐桌上,陆群理叹了口气:“真是累死我了。”
林梵道:“你真厉害,我都听不懂。”
陆群理一大学渣被人夸厉害,饶是脸皮再厚都脸红了:“这,这哪里厉害了。”
林梵笑着说:“比我厉害啊。”
陆群理抓了抓头,说:“我小叔叔说周末给你预约了医生,我们带你去看眼睛。”
“真的吗?”林梵高兴起来。
“是啊,到时候等你做完手术,我带你出去玩。”
“去哪玩啊。”林梵好奇道。
陆群理想了想:“先带你去见我那帮同学吧,我平常都是和他们混一起,你放心好了,都是大好人,也会玩,到时候带你一起出国玩玩,怎么样?”
林梵兴奋地点点头,又小声道:“出国要花很多钱吧,我没有钱。”
陆群理心直口快:“你傻啊,问我叔叔要钱呗。你这才十八,我叔都快奔三了,白给老男人当情人,让他睡你啊。”
“……小情人?”
陆群理忽然住了嘴,自己好像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东西,于是忙解释:“呃,我不是那意思……”
林梵忽然明白了陆群理的意思,以前他总是觉得自己和陆靖言的关系像主人和宠物,他被陆靖言养着,陆靖言宠他。
可实际上,这种关系用情人来描述才是更正确的吧。
自己以前竟然还傻乎乎说想当陆先生的小狗……
陆群理见林梵脸色难堪,后悔自己怎么嘴这么快说了那样的话,试图转移话题:“今天这土豆炖的真好吃啊……”
“陆先生他说过喜欢我。”
陆群理愣住了:“什么?”
林梵坚定道:“陆先生说过他喜欢我。”
陆群理眨了眨眼,没头脑地问:“他什么时候说的?”
林梵回想着,陆先生说喜欢他……是在参加过他前男友的婚礼后,在回家的路上,陆先生喝了酒,叫了代驾,半路上他把代驾赶走,然后在车里……
想到这里林梵脸红了,陆群理一看他这模样,就知道陆靖言一定不是在正儿八经的场合说的这句话。
陆群理虽然今年才十七岁,但他小叔叔的风流事迹,他可是听着长大的,陆靖言养小情人那点事,青春期好奇的男孩早就知道了个明白。
他见林梵不好意思说,便换了一种问法:“你以前就跟着我叔叔住这个房子里?”
林梵摇了摇头:“以前住在南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