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米?
叶暮没有吃孙月娴做的早餐?
叶暮喜欢吃自己做的早餐?
凌菲那颗无比郁闷的心顿时活蹦乱跳起来!刚刚的烦乱渐渐一扫而空!
是呀,好不容易才确定自己的心意,怎么能够这么轻易的就被打败?
现在已经抓住了他的胃,离抓住他的心还远吗?
凌菲从来没有这么迫切地想要讨好一个人。以前也曾真心地喜欢过致远,那种感情,在十六岁那年,不知不觉就侵入她心里,她甚至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喜欢上致远,只觉得他可以信赖,在她难过的时候,可以有个依靠。
然而对叶暮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那强烈而汹涌的浪潮,在刹那间就可以将她席卷,她完全没有反抗的能力,更加没有思考的余地,莫名就深陷其中。
如果说一切都是天意,那么放弃致远就是无可奈何,放弃叶暮却是天理难容!
有哪个男人只见你一面便能想你十年?
有哪个男人会为了你的幸福而忍痛割爱?
像叶暮这样骄傲的大男人都曾亲自己系上围裙替你做早餐,像凌菲这样的小女人又凭什么不可以为爱多争取一点?
所以,到了今天,凌菲应该庆幸:曾经的挫折没有磨去她对爱情的向往,更没有磨灭她追求爱情的勇气——眼前有一条路,她想去的地方已经毫无疑问,剩下的只是怎么走的问题,但不管怎样,她相信,总有一天,她凌菲会再次走进叶暮的心里,在那块属于她的土地,插上她的五星红旗!
凌菲一想通,立刻就开始收拾东西,匆匆往超市赶去!
嘿嘿,她决定了,周一到周五,天天换食谱——原来,能为自己所爱的人做上一顿早餐,也是一种别样的幸福!
犯贱?
好吧,她承认有点!
但是,谁不曾为爱犯过贱?
只要真正深爱,对对方怎么可能没有一丝妥协?
(只要深爱上一个人,再骄傲的人也会妥协,以前是叶暮,现在是凌菲。不同的是,有的人单纯,只会一往无前,如凌菲;有的人腹黑,懂得迂回得利,如叶暮——然而我们可以想像,当一切真相大白的那一天,腹黑狼叶暮,会被整得有多惨!)
站在二十二楼的窗口,看见那个兴高采烈离去的身影,叶暮英俊的脸上绽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
“BOSS,我看你就算了吧!人家菲菲都主动示好了,你就别折腾人家了!”邢宇轩为凌菲抱不平。
“我有折腾她吗?NO、NO、NO,这一次,我只是想她多一点时间来确定自己的心意,如果半路再杀出个于致远,我恐怕就没这么好的涵养了!”叶暮微微笑着,眼睛却舍不得从远处的身影上离开。
“还确定什么?人家都放弃去深圳了!”邢宇轩想不通。
“好吧,我这么说吧:被心爱的女人追的感觉真好!我……还想多享受几天!”
看着叶暮狐狸般的笑容,邢宇轩摇摇头:“唉,还是让我为自己祈祷一下吧,要是被凌菲发现其实我是在帮你,非恨死我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