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总觉得那才是真相。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朱祐樘反复的念着这句话,越发觉得,自己应当曾在某个时间,对某一个人说过这句话。
会是谁呢?
他闭上眼睛,依稀只觉得这是个美人。
那人的眉眼看不清晰,风姿却是绝美,有时候十分害羞,一逗就脸红。有时却又十分豁得出去,什么话都敢说。他们总是相遇,然后他会喜欢上她,一如……一如他初见黄蓉,便认定了对方一样。
朱祐樘闭了闭眼,觉得自己的想法实在太过荒唐,却又忍不住想要这是真的。
最终,他忍不住给岑夏去了封信。
“我记起来了。”
用的是岑夏临走时留给他的信鸽,出自剑三,能日行万里,且十分安全,不会半路被截。
岑夏收到信十分开心,打开一瞧更开心了。
然后……
“不对。”岑夏摇了摇头,“前几次这家伙都不是这么直接了当的,总不至于投胎到了蒙古人身上,就突然变得干脆利落了。”
岑夏想起前几次这人的多翻暗示,再看看眼前明晃晃的五个字,皱了皱眉,然后笑了。
倒是聪明。
想诈她。
岑夏得意洋洋的想,以她的聪慧,哪能真被诈出实话。
于是提笔二话不说回道:“别闹,我不傻。”
过了几日,收到回信,朱祐樘只在上面写了一句话:“所以,这其中还是有事情的。”
岑夏:“……”
还是中计了。
岑夏自我反思,觉得自个儿实在太得意太得瑟了,以至于没有注意到言语之间的陷井。朱祐樘个不要脸的,跟她竟然还耍这种手段。岑夏恨得牙痒痒的,直想冲上去咬上几口磨磨牙。
这件事情,归根究底还是她太大意了。
早该知道朱祐樘不是个好对付的,他突然送那么一封信过来,根本就是在试探。如果这其中没什么事情,岑夏自然会反问他,想起什么事情来了,或者干脆问他为何说话只说一半。但岑夏倒是好,一时得意,回了那么一句。
这分明就是告诉对方,是有事情呢,你还没想起来呢,我不傻,不可能被你忽悠。
这还不傻?
岑夏简直想穿回那天把回信的自己一巴掌煽飞,怎么能这么蠢。
虽然因为对面是朱祐樘,所以哪怕蠢上那么一回,也不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而且这件事情朱祐樘已经开始有印象,他的记忆想必很快就会恢复,她怎么回复的确不重要。岑夏郁闷的是自己的脑残,竟然干出了这种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