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诧异的看着刘不语将一堆破烂装上了拖拉机,更夸张的是,一堆已经可以直立起来的裤衩子被枕巾包着,上面的尿渍斑点清晰,被刘不语如获珍宝的放在了拖拉机上。
江城咽了一口唾沫,“刘叔,你这是积攒了多少年的裤衩子啊!”
刘不语老脸一红,“我这个光棍汉,没人收拾,自己又懒得动,所以……”
杨伟更是夸张,“你这裤衩子,给人当砖头都嫌硬,你平常是怎么穿上去的。”
刘不语嘿嘿傻笑,再次钻进屋子,搬出一大堆陈旧泛黄的书籍放在拖拉机的车厢里,“这些可是我的宝贝。”
杨伟瞅了一眼,挤眉弄眼看着刘不语,“金瓶梅是你的宝贝啊!”
刘不语眉飞色舞,“怎么,你也喜欢。”
杨伟来了精神,“当然了,里面的插图可是我的最爱。”
江城拍了拍额头,这两个光棍汉,以后共聚一堂,可真是一对活宝啊!
一下午的时间,三人几乎搬空了刘不语的房子,拖拉机上码放的满满当当。
杨伟看着江城轻语道,“让他住哪里啊!”
江城说,“棉纺厂二楼是宿舍,你忘了。”
“你瞧我这脑子,还是你胸有成竹。我就纳闷了,你是不是鬼上身了,以前我也没觉得你做事这么有条理啊!最近怎么发现,你做任何事,好像都有把握似的。”
江城挠了挠头想到,自己已经活了一世,若是连这点事情都做不好,上一世不是白活了吗?
刘不语这时换了一身崭新的中山服,胳肢窝里夹着一条烟,“既然决定要走了,那就再去看看老村长,若不是他啊,我这条命,当年也就没了。”
刘不语当年是知青下乡,来到团结村的时候血气方刚,想着施展自己的抱负和才华。
当年与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女孩。
女孩叫赵思君。
两人青梅竹马,情投意合。本以为会相濡以沫,以梦为马,相伴一生。
可是,女孩家庭背景强大,在二人下乡的第二年,女孩便被家人调去了商海,留下刘不语一个人独自守在团结村这荒凉之地。
第三年,刘不语收到了赵思君的来信。
不语:
见信安好。
我已成家,勿念。
署名赵思君。
短短的十五字,像是一把利剑,插在刘不语的心脏处,让刘不语无法喘息,无法接受。
他不明白,自己深爱了一生的女孩,怎么转眼就成了他人的枕边人。
整日郁郁寡欢,借酒消愁。那段时间的刘不语,像是行尸走肉,他独自坐在二人时常去的后山,看蒲公英种子飞舞,看夏日萤火虫扑腾,看金黄麦浪……
刘不语记得,赵思君喜欢依偎在他的肩膀上,轻轻哼唱歌谣。
终是忍受不了一个人的孤寂,刘不语决定结束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