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流氓,流氓想耍赖,把他绑去,强迫他涂销“第二胎”设定,他死也不肯,他说如此
“金主”将不再相信他,他宁死不受威胁,折腾了一天一夜,流氓们无奈把他放了,可是他
心生恐惧,乃去保险公司保生命险。为了炫耀身价,他保了八家,总额高达两亿三千七百九
十万,但保后不久,他即在泰北旅游时被枪杀。他的家属向保险公司交涉四个月,保险公司
以静待调查为由,迟不肯赔,并且显然有耍赖迹象。他的家属求助于我,我查出八家公司联
手拒赔,是由国泰人寿带队的,我乃先找美商背景的两家——安泰人寿和南山人寿,使出浑
身“流气”,予以分化、予以摆平。其中南山人寿最逗,他们经理说:“要打官司,我们可
以打赢,可是我们不要跟你李先生打,我们愿意赔了算了。”这时国泰人寿态度蛮横,硬带
头不肯就范。我乃写信给国民党伪财政部长林振国、伪保险司长陈冲分别警告,根据“保险
法”第三十四条,赔偿金额“保险人应于约定期限内给付之;无约定者,应于接到通知后十
五日内给付之”。简单他说,人一死,十五天内就该给钱。“保险法”是所有保险业务的母
法,就法律的位阶来说,就像“宪法”一样崇高,保险公司不能以“调查中”为托词,以
“逾期部分会付利息”为借口,拖延赔偿。如果赔错了,可以以诈领保险金告我,但不能不
先赔。而今天国泰人寿如此蛮横,显系你们保险司包庇所致。我的信当然理直气壮,“财政
部”怕了,给了国泰压力;国泰软了,遂照赔,国泰一赔,其他五家(“中国”、“全
美”、“三商”、“国华”、“兴农”)也就投降了。于是全部花了一个月零五天(其中还
包括过了一个旧年),两亿三千七百九十万元,全部代小苏家属要到。其中有趣的一个插曲
是,我调查保险司涉嫌包庇时,不知司长名字,经查出是“陈冲”后,我在桌上写上“找陈
冲”字样。我太大小屯“偷”看到了,笑问我:“你找电影明星‘陈冲’干什么?”原来她
把女明星陈冲给想进去了。
若说我一路喜欢做穷凶极恶式的“流气”抗争,也不尽然,我也有极动人的做法。雷震
《自由中国》被封后,它的作者胡虚一卷入殷海光案,坐牢期间,瞎了一只眼睛。这场冤
狱,雷震的老婆一一监察委员宋英视若无睹,丝毫不肯援之以手,反在胡虚一出狱后,说没
心肝的风凉话。宋英对胡虚一说:“别怪国民党了吧,国民党弄瞎你一只眼睛,但免费为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