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吃酸菜炖鱼烧玉米饼子,是林妈的拿手好菜。
林宝珠吃惯了扬州菜,起初并不习惯这样的味道,但是久而久之,吃北方的菜居然慢慢地也习惯了。
林妈给她夹了一筷又嫩又香的鱼肉,示意她赶紧吃。
她咬了一口玉米饼子,粗粮硌口,但是现在她已经能够咽下去了,甚至还吃到了玉米清甜的香味。
她暗暗地得意想,她算是个适应能力强的人。要是换成别的大家闺秀来到这,不得先寻把白绫上吊去。
又睡回这张架子床,林宝珠感慨万千。
她其实已经开始在这边过得挺好的了,有依然爱她的娘家人,对她算不上特别坏的婆家,和一个虽然不满意但是会护短保护她的夫君,而且,她已经决心要一路走上学习读书的道路,像个古时候的秀才,读书上学,考个类似于国学的大学,去自己养活自己。
她必须要坚强地活着,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
她低低地念了一遍那首诗。虽然她从小到大多学的是古诗,讲究押韵、平平仄仄。但是这首诗读起来却另有一番风味。其中,令人热血澎湃,并不亚于“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第二天,林宝珠回到周家,远远就看到村里的邮寄员向她挥手。自从上次这个漂亮的小媳妇领了一次信,他就认识了她,又正好是同村。
他有辆邮局里公用的自行车,他从自行车后座中的袋子里掏出一个包裹,递给她。
林宝珠回家一拆,里面装着几本用过但是并不破旧的小升初英语习题册,里面还有一个用泡沫胶裹得非常细致的磁带。
还有一封信。
第18章嫉妒在心里给林宝珠狠狠地记了一大笔……
林宝珠拆开信看了看。
周志平用的信纸是部队里的信纸,他的字依然很不好看,笨拙的字体,仿佛小学生一样。
他解释道:“我爹为了照顾我,受了不少苦。如今好不容易安定下来了,我们作为子女,最好能够尽量和解家里的矛盾。这对我的工作和家里的名声,都会有影响。”
他写道:“周姨不是我们的亲娘,而你是我的媳妇,只需要听我的,不必伺候她。如果你实在是感到憋屈,就去你娘家住几天,我爹也不会说什么。”
他又加了一句:“上次给你的书已经寄给你了。”
他的信写的实在是蹩拙,许多不会写的字用铅笔擦了好几个痕迹,删删改改,不会写的还用了拼音。有些地方可能快被擦破了,在烛光下有些透光,整张纸也并不是很干净,看上去颇有些脏兮兮的。
林宝珠看着他涂涂改改的信,忍不住笑。她想起周志平咬着铅笔头,翻着字典,皱着眉头一脸不耐烦的样子。他那张脸要是做出这样的动作,肯定傻得狗似的。
他直白地在信上写道:“上次你写的字太难认,我拿去给人看了。我其实已经和爸妈说过让他们不要为难你,上次的事情我知道了,你骂我的事情我只能勉强原谅你。你要记得我是你的男人,无论怎么样,都不能够仗着你比我有文化骂我。我一个男人在外面还要脸面,不过我已经努力在使用字典,但是你下次写信不要再用很难理解的话语,不然看你的信也要花我很大功夫。”
他说,再过几个月,他会放春节假,会回来过年。
最后,他写道:“我最近训练非常忙,没空再给你回信,别给我写了。”
他写的信内容并不多,整张信纸透露出一种艰难和凌乱的感觉。
林宝珠把他的信收进柜子里,明天周家要上镇上赶集,新的一年该做新衣服了,要去集市上买些布料来。
虽然新年还没到,但是村里的裁缝个数确是有限的,要预约上一个来家里做衣服,也是要等上一段时间才能等来。现在去镇上买衣服,其实时间正好。
第二天林宝珠穿了一条红色半身裙子,她在毛衣领口别了个胸针,换上一双油光锃亮的小皮鞋。她把头发用丝带挽上,擦了些雪花膏。
今天好不容易出门,她心情也很好。自从来到这儿,她已经许久没有做新衣服了,之前在扬州府,她一天就要换两套衣服,如今好不容易做一套,居然变得如此兴奋了。
周家只有女人出门去看布料,男人还要去搬蔬菜进窖子。今天周二媳妇看到林宝珠,眼前一亮。
那确实,平常穿着方便的衣服,那张脸就已经够好看的了,换上了亮眼的衣服,显得更加俏丽了。
其实这次出去,还有一个是因为周红芳的高考推选名额没有她的名字,她最近心情不好,周妈有意带她出去买点喜欢的东西。
周红芳平常学习并不算特别认真,但是名次却不算落后。这次名单里没有她,其实少不了是因为她学习偷懒了,原来一些比不上她的人成绩都上去了。
周红芳一出门就看到林宝珠那双漂亮的皮鞋,穿在她身上不仅妥帖,而且崭新泛着光亮儿。
那鞋是林三哥哥随着师傅去省城接活的时候在百货楼看到的,价格不菲。想到漂亮的妹妹穿上的样子,他咬着牙用这次接活的钱还垫上了半个月工钱,买回来给妹妹的。这在村里可是独一份的,林宝珠很少穿,每次穿了都要用布仔细地擦好几遍。
周红芳虽然是周妈的亲女儿,但是比起小儿子周志辉,那还是比不了的。周红芳瞟了好几眼那双鞋子,心里知道周妈可不会花那么多钱给她买一双昂贵的皮鞋。首先她娘不像林妈那样那么宠爱女儿,再者她和周志平的关系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