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一首诗念完,直到那句“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他看到,宋薇云美目一亮,迷人的嘴角上扬起来。
“好,写的当真是好,这等天纵之资,应当与徐志摩等人齐名才是啊,只是不知道,如何才能见到此人。”
宋薇云这般说着,却有了见到此人的心思。
到底是怎样才华横溢之人,才能写出如此美丽的诗词呢。
陈少安道:
“我这朋友性格内敛,不喜见生人,更何况,多数时候,相见不如不见。”
“相见不如不见?为何这么说?”
宋薇云眼神略带几分迷离,也不知道是陶醉于酒精,还是陶醉于陈少安方才吟诵的诗词。
陈少安用充满磁性的声音解释道:
“不见,心中便有期待和幻想,见了,所有的期待落地,就成了冷冰冰的真实。”
这一番话说出,宋薇云若有所思地点头。
宋薇云正要说话,却听见一个声音传来。
“我是唐生明,你们不要动手。”
唐生明
“老子管你是谁,喝了酒不给钱,还想跑,不揍你揍谁?”
几个身穿黑色马褂的人,将一个人拖着,从座位上弄走。
宋薇云看也不看一眼,这种吃霸王餐的不算多,不过也不少。
可陈少安听见“唐生明”这个名字,却是愣了一下,旋即想到这位军统传奇。
这世界上有一种人,从生下来的时候,就是被上天眷顾的。
唐生明便这种人。
他生在唐家,哥哥唐生智是早期同盟会成员,手里有军权,虽说后来当了唐跑跑,不过此时在军中还是颇有实力的。
从黄埔军校毕业不久,此人便进了军统,不过他每天就是吃喝玩乐,啥也不管,把活儿都交给军统的另外一个人去干,那人名字叫沈醉。
后来,唐生明又奉旨去当汉奸,打入日军内部,几次险象环生,却都凭借着逆天的气运,化险为夷。
再往后,国军鏖战三年,虎踞东南。
虽是军统的身份,可此人还是屁事儿没有,因为他和上海地下党,以及共党的一些高层关系都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