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宋知羽还是以一票之差输给了克洛伊。
主持人:“斗舞,克洛伊胜。”
程思在一旁叨叨:“明明知羽跳的更好,怎么会输?”
一旁谁也不站队的同学说了句大实话:“宋知羽的功底很明显比克洛伊强。但是投票的不是专业人士,论观赏性和燃爆性,肯定会选克洛伊。”
主持人:“接下来到了决定胜负的时候了,斗唱,谁先来?”
克洛伊不遑多让:“我先来。”
主持人看向宋知羽:“有没有意见。”
宋知羽耸耸肩:“没意见。”
克洛伊演唱的是《第五元素》的主题曲《thedivadance》,这是一首世界公认挑战人类极限的歌曲。毕竟这首歌本身是电脑合成的,而克洛伊就是要挑战全人声演唱,她的高音让人惊叹。
她唱歌的时候,宋知羽在程思耳边说了句话,程思就把羽绒服还给她,跑了。
一曲毕,掌声雷动,大家像是享受了一场音乐盛宴一般。
程思跟宋知羽说:“要么,别比了。”
宋知羽明白程思的意思,她看向对面人群里的单易,男人淡笑着朝她点点头,她也跟着笑了。
克洛伊将话筒递给宋知羽的同时,对她说:“认输吧!”
宋知羽接过话筒,没搭理她,径直走到了电钢面前,将话筒架在话筒架上后,顺手接过程思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二胡。她坐到凳子上,调了调音,一掀眸,看了眼单易,微微一笑,垂眸时,笑容随之落下,进入状态。
这个应该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宋知羽居然拉二胡。
二胡以《梁祝》开场,她扯开最后一根弦,左手将二胡甩给程思,右手已经搁到黑白琴键上去了,是《夜的第七章》。完全不同风格的两种乐器和音乐,被宋知羽完美融合在一起,毫不出戏,就像是一首歌似的。
钢琴的键盘转换了一个音节,宋知羽带着特有的中国戏剧腔结合流行乐演唱了一首谁也没听过的歌曲。
这是她的原创,一首还没有起名的原创,却听呆了在场的所有人。
她的歌声悠扬且有一种魔力,能让聆听之人沉醉其中。尤其是她的戏腔太过于惊艳,惊艳到连克洛伊的同伴都想给她鼓掌。
雪花簌簌落下,消融于她白皙的手背上。琴键随着指尖弹起,完美的结束。
本以为是场没有悬念的决斗,宋知羽却以压倒性的票数赢得了这场battle,获得最终的胜利。
克洛伊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在斗唱上输了。比起舞蹈,唱功才是她最骄傲的资本,可是她竟然输给了不是流行乐专业的宋知羽。
宋知羽穿上的羽绒服,走到克洛伊跟前,对她说:“唱歌不是以技巧取胜,是以这里。”
她摸着自己的左心口,继续:“用心才能出情感,没有情感的演唱是没有灵魂的。克洛伊,你输了。”
“游街游街。”程思立即带人起哄,所有人也都喊了起来。
克洛伊脸都绿了,愤恨的看了眼宋知羽:“好,我游街就是了,没什么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