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在黑帮群体中,小二爷已经足以代表萧帮,小二爷等于“不能惹”。
不过辛向荣在阳县横行霸道惯了。虽然有些忌讳,但是想要他咽下这口气,是根本不可能的。
而且他的上家,也是很角色,萧帮有如何?虽然传的厉害,至今不还是没有达到只手遮天的地步么?
“小二爷又如何?在阳县,我辛向荣还没怕过谁!”辛向荣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不过看在你小二爷的名声,我给你一个面子!今天这事儿就算了,我刚才答应的也会送上,从此进水不犯河水!”
“现在不是你说算了就能算的……”楚歌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用刀指着众人,“主刀的是辛向荣,其余参与的,全都给我站出来!”
如果是平时,一个人举到对抗一群拿枪的人,那场面一定滑稽无比,但是现在,却没有一个人敢出声。
辛向荣不怕小二爷,不代表其他人不怕。
虽然阳县距离京城有不小的距离,但是萧帮的威力,他们可都是知道的,不过这里面,自然也会有刺头的存在。
一名持枪的小弟,对着辛向荣说道:“荣哥,和他们啰嗦什么,一枪毙了得了!”
那小弟说着,瞄准楚歌就准备开枪,不过扳机还没按下,一道绿色的影子,便直接让他的手掌便和手腕脱离。
“啊!手,我的手!”那小弟捂着自己的胳膊,直接开始在地上打起了滚。
所有人都被这诡异的一幕给吓怕的,尤其是辛向荣,因为在那小弟打滚之前,他看到楚歌的手动了一下。
那道绿色的影子,正是从楚歌手里发出来的。
风刃虽然是五灵术法中最低级的术法,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那简直就是古龙先生小说中所描写的小李飞刀。
一方动手,又是一名持枪小弟忍不住想要开枪,这一次楚歌没有使用风刃,而是在众目睽睽之下。
手起刀落,枪和手世界一分为二!
被绑着的林豹,此时最为紧张,从进来酒吧,楚歌动手的次数屈指可数。
第一次,一个酒杯就让自己头破血流,现在更是瞬间将对手致残疾。
可以说,每次动手,都是血液横飞,极其残忍。
他林豹自认是阳县最狠辣的人,但是在楚歌的面前。他觉得自己简直就是跳梁小丑,不值一提。
如果刚才的风刃让人感觉诡异,如今就是让人恐惧了。
辛向荣也是面色大变,对着身后的人说道:“愣着干嘛,给我开枪!开枪!”
不过他开始还是晚了,因为在他开口之前,赵方等人已经先他一步开枪。
几个呼吸之间。对方的持枪人便全都倒下。
虽然他们人数上依旧占据上风,但是人再多,在枪械的面前,不过是炮灰罢了。
“既然没人站出来,这十四刀就全都算在你辛向荣身上好了!”楚歌看着辛向荣说道。
辛向荣吞了口唾沫,看着楚歌说道:“小二爷,你不能这样做,我是严方的人,四方会向来和你们萧帮井水不犯河水。你如果杀了我,只会挑起两帮的矛盾。”
四方会,帮如其名,成员占据四方,是萧帮之下的第一大帮,成员及名声远在萧帮之下。
他们最不注重的便是名声。最在意的是钱。
帮主严方的一句话,更是流传甚广,“混社会的。本来就是干偷鸡摸狗的事情,还在意狗屁名声,钱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