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小说网

面包小说网>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新版重译本) > 第106章(第1页)

第106章(第1页)

贺龙识字不多,但会写自己的名字。他下达命令的时候,总是把自己的名字写在战士的左手上。战士回到自己的连队,背诵完命令,就举起左手,出示贺龙的亲笔签名。一九二七年南昌起义失败后,贺龙开始自学读书写字,他几乎全凭记忆,每学一篇课文,就反复诵读,直到学会了里面所有的字为止。

贺龙曾对他的同事谈到自己的人生哲学:&ldo;我相信运气,你不能阻挡它,既不能把运气关在门外,也不能插上门不让它进来。只要有运气,总是会走运的。

他从来不讲究礼节。长征中,他要么打赤脚,要么穿草鞋,脚上总裂着大口子。一九二五年,北京的军阀封他为警备司令,还给了他一套漂亮的军装‐‐镶着金边,缀着金扣,肩章上镶着用金子和钻石做的军衔,还佩有漂亮的黄色绶带。他穿着这套军装照了像,后来给他的革命同志们看照片,并开玩笑说:&ldo;瞧我的鬼军装!&rdo;(&ldo;文化大革命&rdo;中,这被说成是暴露了他的&ldo;军阀思想&rdo;。)

蒋介石一直试图把贺龙争取过去。他派贺龙的一位旧友试图劝说贺龙回到国民党里来。贺龙把那人臭骂一顿,并枪毙了他。(这在&ldo;文化革命&rdo;中也成了他的一条罪状‐‐里通国民党。)与此同时,蒋要把贺龙家的人斩尽杀绝。国民党杀了贺家一百个人,其中包括他的三个姐妹和一个弟弟。

这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结合‐‐贺龙是个老革命,肖克比他年轻十岁,是截然不同的另一类型。贺龙豪放爽朗,留着小胡子。他说,开始留胡子的时候只有地主军阀才留胡子。他不相信为什么农民就不能有胡子。海伦&iddot;斯诺把贺龙称为洛钦瓦。(英国作家司各脱小说中的主人公、一位农民英雄‐‐译者注)

贺龙喜欢和他的政委关向应下棋。谁输了,就得把胡子剃掉。虽然这种事不常发生,但有时贺龙的胡子确也不见了。

贺龙手拿菜刀、揭竿造反的时候,肖克还是一个八岁的小学生。肖克领导六军团还显得太年轻,但是他办事准确,原则性强,胸有成竹。他说自己出生于一个贫穷的&ldo;小知识分子&rdo;家庭。实际上,他的父亲是个破落乡绅家里的秀才。肖克于一九零八年八月出生于湖南的五岭地区,他勤奋好学,是个优秀的诗人。他身材细瘦,脸上长满雀斑,小时候一场病使他的头发几乎全掉光了。他于一九二七年进入黄埔军校。他告诉海伦&iddot;斯诺,他的一个兄长&ldo;因和士匪有来往&rdo;而被处决了。

这两个人互相补充‐‐贺龙性格开朗,走在街上总要吸引很多人,他还是个出色的演说家;肖克为人则比较内向,有点好为人师。但是他象所有勤奋而认真的人一样,总要寻根究底地调查事情的每一个细节。他善于计划,行动坚决。贺龙和肖克都认为他们的政委任弼时在政治上非常英明。肖克五十年之后还说,二方面军之所以成为一支精悍的部队,应归功于任弼时。

&ldo;他是个出色的将领,&rdo;肖克在谈到他的朋友、十五年前在&ldo;文化革命&rdo;中蒙冤惨死的贺龙时,声音沉重而满怀激情地说,&ldo;他是个伟大的革命战士,是我敬爱的老上级。&rdo;

在贺龙和肖克会师的三个星期以前,一位不寻常的观察员‐‐一个外国人‐‐出于偶然的机会也参加了长征,他将(非出于自愿)伴随红军达十八个月之久,后来发表了他的印象记。

肖克解释道:&ldo;有一天,我们来到贵州省会东边的旧州,打败了一股地方部队,接着占领了黄平县老城。&rdo;在这里,肖克的部下在一所天主教堂里发现了一张三十六英寸见方的大幅中国地图  地图是法文的,而他们谁也不懂法文。肖克说,幸亏教堂里有一位&ldo;神父&rdo;会讲一点中文。这个人名叫鲁道夫&iddot;博萨哈特,瑞士人,是中国内地的‐位新教徒传教土。肖克早已把他的名字忘掉了。

博萨哈特被带到肖克的司令部。晚饭后,两人坐在一张方桌前,把地图打开,肖克一一指出各个地点。在一支小蜡烛的微弱光线下,博萨哈特把这些地点的名字读出来,然后两人一起想出中文的译名。他们在地图前工作了一个通宵。这一天对肖克来说是难忘的,当他在军事学院谈及这件事时,脸上还露出一分喜色。

肖克说;&ldo;我们现在有了一张贵州地图,真让人高兴!&rdo;

博萨哈特和另一个传教士阿诺利斯&iddot;海曼跟肖克在一起待了很长时间,一起参加了长征。海曼待到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共四百一十三天,博萨哈特到一九三六年四月十二日复活节,共五百六十天,与他们一起被俘的还有他们的妻子和海曼的孩子,不过,妇女和孩子们很快就被释放了。博萨哈特的印象记是长征中以局外人身份写的唯一印象记。

对博萨哈特来说,六军团和二军团会师的那天是个欢庆的日子。乐队在他和海曼的囚房外面奏乐,他享受了被俘以来第一个休息日。他和海曼都在洗衣服。他发现自己成了他们说的&ldo;中国千百万虱子的美餐&rdo;。

他和海曼从一个过路的农民那里买了两磅蜂蜜,大吃了一顿。

博萨哈特开始对长征有了一点了解。他和海曼一前一后排成单行走,他们的前面是一位掌旗兵,扛着一面红旗,旗上有一颗 黑色的星,星的中央是白色的锤子和锤刀。掌旗兵用一幅油画的 帆布做了一个防水套子。画上是耶稣躺在马槽里,周围站着牧羊 人和他们的羊群,伯利恒之星在空中闪烁。博萨哈特追述说:&ldo;跟着红旗走,最初觉得很别扭。但是一旦红旗被卷起来,我就感到自慰了,因为我意识到,我前面的星是明亮的晨星。&rdo;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