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不停地打扰她了。那时是法例被通过的时候了。
愚蠢的医生坚持不告诉她病情‐‐他们经常这样做。她相信下次手术会使一切
都好起来,她将多活几年。当我还是一味地坚持人类法律总是站在安全谨慎的一边
时,她对我非常恼怒,并让我马上离开她的房子。几天之后,我收到她的来信。在
信中,她指责我的无礼,说她不会再相信以如此粗鲁态度对待她的人了。应她的要
求,我将所有她的私人文件转交给利汉姆普顿的霍奇森先生,从那以后,我与那个
家庭中任何人都没再联系了。
这回答了你的第一、二个问题。至于第三个问题,我认为告诉惠特克小姐她的
继承权可能取决于她的姑姑是否立了遗嘱或死于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是不
合适的。当时,对那位年轻女士的不利我一无所知,我一直认为人们要确切地知道
其他人的意外死亡给他们带来多少收益的观点不可取。在任何不可预知的事故中,
她们的继承者会发觉自己处于不明的位置,一旦事情真相被公开,她们的利益就会
受到极大的损害。我觉得最适合说的话就是如果道森小姐想见我,我应该及时过去。
当然,我从道森小姐事件中退出使我无权再干涉了。
一九二五年十月,我的健康已不如从前,于是我退休来到意大利。在这个国家,
英语报纸并不总是如期而至,所以报纸上宣告道森小姐死亡消息时我还不知道。这
件事很有趣,因为它本应发生得很突然并且在有些神秘的情况下。
你说你想知道我最后见到阿加莎&iddot;道森小姐时她的精神状况。她的精神状态非
常好‐‐就像她曾经自如地应付生意时那种状态。她绝不是一个善于解决法律问题
的人,让她明白遗产继承新法律下她的遗产继承权问题所在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她一直认为遗产自然而然地应由另一亲属继承,所以当事态变化时她觉得不可信。
她向我保证说法律不会允许政府通过该项法例的。当我竭尽全力让她相信法律会如
此行事时,她非常肯定地说如果惠特克是合法继承人,没有任何法庭会曲解法律来
达到将钱分给别人的目的。
&ldo;为什么兰开斯特公爵领地有权处理这件事情?&rdo;她说,&ldo;我根本就不知道兰
开斯特的公爵是谁。&rdo;她不是特别理性的女人,除了她不喜欢这个问题以外,最后
我也无法肯定我是否让她了解了形势。然而,无庸置疑的是那时候她心智健全。我
之所以要求她在最后手术之前立下遗嘱是因为我担心她会因此而丧失功能,或者从
商业角度看,她会在麻醉剂的影响下一直保持那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