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啊”,大概是长这么大都没这么无语过,“谈恋爱而已,你想的还挺远,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嘛!谁知道能谈几天,而且谁知道你以后会不会愿意去其他城市,或者他愿意为了你在这边定居也说不定。”
羽毛沉默片刻,还是摇头,“他太内敛了,我喜欢阳光点的,不然相处太累了。”
师兄是很沉默的一个人,性格稳重妥帖,室友虽然还是有些可惜,但没再劝说。
再有就是研究生的时候,有个师弟很喜欢她,但最后也没有交集,因为羽毛不喜欢太白的男生,他更喜欢看着健康点的。
羽毛现在再回忆,倏忽觉得哥哥完全不在她的审美点上,不阳光,不活泼,不爱说话,没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殷城离家更远……
但她却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他,每多看一眼就多一分喜欢,像前世八百年都深爱的人,熟悉到刻骨铭心,自然得毫无隔阂。
以至于知道他喜欢自己,她花了不到一晚上就做好了心理建设。
她以前不懂什么是喜欢。
现在懂了,喜欢是本能,无需挖掘,自然而生,肆意疯长。
你会为他降低一切标准。
“没什么,就觉得是他的话,不完满也不会可惜,我只希望他能好好的,不要生病,开心一点,多笑一笑,幸福一点,不要难过,然后长命百岁。”
程意安“靠”了声,“你他妈别煽情。”
羽毛弯起眼睛,“我真是太喜欢他了。”
程意安翻了她一个白眼,“热恋期的女人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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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这几天排班很密集,因为要补之前的班,而且不知道为什么,病人特别多,君君姐说:“你不知道,我们科室有个词,叫二月魔咒,每年二月份病人都扎堆,特邪乎。”
羽毛惊恐地挑了下眉,双手合十做祈祷状,“但愿世间人无病,何妨架上药生尘。”
璩君笑道:“看得出来,你从小过得就挺幸福。”
没有怨怼,很少抱怨,同一件事里,总能看到好的一面,悲悯但又不让人生厌。她一直都挺喜欢羽毛的,跟她在一起,就觉得世界都变得阳光普照了点。
羽毛知道她说自己单纯幼稚呢!但还是笑了笑。
没有多寒暄,救护车今天四辆都出去了,然后陆续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