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转过脸问伦纳是否受到了侮辱,伦纳只好说没有。于是,会场气氛变得十
分活跃。
议会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制定一部宪法。通过多次的磋商、协调,代表
们达成共识:为防止独裁,将来的联邦总统不能像魏玛共和国总统那样拥有
全部权力;为杜绝政府被轻易推翻的危险,应加强联邦总理的地位;倘使议
会不同意联邦总理所奉行的政策,不能通过不信任提案来撤销某些部长的职
务,使联邦总理在执行他的职责时发生困难,但议会有权对联邦总理本人提
出不信任案,前提条件是:新联邦总理人选已被提名,并已在议会中获得必
要的多数票,能够进行组阁。
另一点共同确认的原则是:新宪法将不被称其为宪法,尽管它具有宪法
的性质,但是,为了不放弃将德国东西两部分统一在一起的目标,只能将其
作为建设国家的&ldo;基本法&rdo;,待德国统一之后,再正式称为宪法。
会议结束后,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是取得盟国对基本法的认可。美英法
三盟国对西德占领法规的谈判直到1949年4月的华盛顿外长会议才取得积极
进展。由于盟国在占领法规问题上的争争吵吵,1949年3月,三名占领区军
事长官否决了基本法草案,理由是:草案赋予联邦政府的权力过多,特别在
征税和支出方面损害了各州政府的权力。
于是,议会委员会内部展开讨论,是否应向占领国当局作出某种妥协,
以使基本法尽快获得批准。当时许多人怀疑;如果基本法以占领国军事长官
所希望的文字形式被通过,那它可能就不会是一部理想的法典了。阿登纳认
为,即使基本法有缺陷,比起它未获通过来,总可以给国家带来一些有利的
地方。而基本法如果未获占领国军事长官通过,那全部工作就得从头再开始,
1948年6月六国伦敦会议的成果将荡然无存。法国人就会再对西德的成立从
中作梗。谁也不能预言,以后会发生怎样的情况,这种情况是不是对德国有
利。因此,首要的任务不是与占领国军事长官们在条文上争吵,而是应使基
本法获通过,以最快的速度缔造起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阿登纳的看法得到不
少代表的赞同。
占领当局否决基本法草案立即引起了社会民主党的抗议。与历次对抗基
民盟一样,社民党又站在相反的立场上,反对对基本法作任何修改。舒马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