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怎么说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罪孽深重,硬生生地将东西的纽带给切断了,自己没捞着多少好处不说,还差一点儿就把两边的人都逼入绝境。
不过,这失望也只不过就是一些小失望,沉积着五千年的底蕴的中原还是足矣让一个从小就受到中国热熏陶的西洋人叹为观止的,这名葡萄牙青年毫无犹豫地流了下来,虽然他并不认为要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生存回比在葡萄牙的时候容易,但是在这个全新的环境里,他至少可以重新开始他的生活。
当然,此时在中国境内传教并没有几十年后的那样自由,天子的态度暂且不说,就说老百姓也没有几个愿意舍弃他们崇敬供奉了一辈子的如来、观音还至于灶王爷,来捧着本他们根本就不知所云的名曰《圣经》的小册子,然后敬奉一个洋鬼子长相甚至是衣不蔽体的外国神仙。因此,这个葡萄牙青年,选择了当时许多传教士在传教不成从而退而求其次的曲线救国战略‐‐行医。
无论是哪种文化,那个国度,医生都是救苦救难的人,中国的老百姓虽然此时大多数都是守旧,但也都是讲究实惠,心存感恩的古风犹存之人,你治得好他的病,救得了他的命,他自然就会放下敌意,相信你,别说是老百姓,就连当年的康熙爷,也是因为洋人治好了他的痢疾,而对洋人更加礼遇的。
福建一带民风淳朴,而这名葡萄牙青年又是粗通医术,很快就得到当地原著居民信任,这让这名葡萄牙青年终于感觉到自己的新生活就要来临,于是改名换姓,把自己的姓氏改成了他在中国邂逅的恩师的姓氏‐‐范德维尔,来表示和旧有生活的彻底决裂。
之后的故事就很容易想见,这位医术高超眉目俊朗的异国青年,和当第一个明艳活泼的渔家女喜结连理,还有了一个女儿。
而这个女孩儿与她信仰不是那么坚定的父亲不一样,她是一个狂热的基督徒,在她十二岁那年,就已经决定将自己献给耶和华。
但是在坚定的信仰也抵不过一个少女懵懂的青春,当她遇见命中注定之人,什么信仰在一刹那就已经成为九霄云外之物。
十六七岁的少女,兰花丛中的梦境一样轻柔娇俏,带着青春期的不安和羞涩,这是人的本能,并非上帝所能遏制。
而恰巧在此时,这个故事的男主角向少女展现了另外一种华人,这种黄皮肤黑眼睛的中国人和她平时在父亲建造的教堂中看见的来寻求救助的面黄肌瘦,精神萎靡的人不一样,他文质彬彬,温文儒雅,却又带着一股干脆的决绝,看起来是一个书生,却又&ldo;男儿何不带吴钩&rdo;的志气。
彼时鸦片方禁,英军既犯,江宁条约,丧权辱国,大清国和当年的被英军剿灭了无敌舰队的西班牙一样,默默承受国家衰败的事实,而承受的除了高高在上的天子,还有天下万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既是家,无国则无家,在这个国度里,这是上至庙堂之中的皇帝下至垄间耕种的农人都深谙的道理。
这一切,对于女孩儿来说无伤大雅,她不是炎黄子孙,两军交战,她可以站在中间,以一个旁观这的姿态,以上帝的名义救助所有需要她的帮助的人。
但是他则不同,他是官宦子弟,自小就有经世济民的抱负,中兴大清的宏远,天下兴亡的责任,一场鸦片战争,一纸《江宁条约》他不只经历了国恨还有家仇。因此他急于了解西方世界,了解是什么样的力量可以让区区一个蕞尔岛国如此强大。
这样的两个人,自然有很多可以聊聊,聊世界,聊理想,聊生活,聊人生,最后自然而然的就可以聊到感情。都是年轻人,踩过界自然是寻常不过的事。
想一切关于私生子的故事一样,一夜之间,女孩变成女人,一年之间,女人跳过了&ldo;妻子&rdo;的身份,从&ldo;女儿&rdo;变成了&ldo;母亲&rdo;。
那一夜之后,她再也没有去见过那个人,她孩子的父亲,不是见不着,而是根本不想见,激情过后,随之而来的总是冷静,十二岁那年在上帝面前的许诺又重新占据了她的脑海,而他的脸,则是她背叛了上帝的证据,甚至连她的儿子也是这样一个证据,但是虎毒不食子,更何况是一个信奉上帝的人,她不可能抛弃她的儿子,她舍不得,而她对自己的解释是,这样不人道。
是的,她是一个人道的人,她允许孩子的父亲与孩子相见,当知道孩子的父亲结婚多年依旧没有子嗣的时候,将这个孩子又送回到了他父亲的身边。自己则是一心一意伴随着她信奉的上帝左右,直到四年前病故。
只是按照神父的说法,当年把那个孩子送走对于斯嘉丽本人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样似乎可以让她忘记自己对上帝的那一夜的不忠,而不用终日耿耿于怀。
这个故事按照他的审美观念来说是很俗套的,如果这个讲述这个故事的人不是一个神父,而是一个说评书的,他一定会抬脚走人。
但是话又说回来,无论是怎样一个时代,父辈们的故事都是这样,才子佳人,花前月下,两情相悦,这些被戏文一各种方式描写了一千遍一万遍的情节,听的人觉得毫无心意,无聊之极,但是真正身在其中的人却可以怡然自乐,正所谓&ldo;子非鱼,安知鱼之乐。&rdo;其实也就是这么一回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