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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识字(第1页)

立春耷拉着脑袋焉焉的靠在椅子上坐着,自从着赵秀珍还有程文进了暖房毁了地炉子及本来长得好好的小青最后却夭折后,立春就有些不得劲了,积极性也没先前那般大了。都说一粒老鼠屎坏一锅粥,这个程文只怕就是程府里的老鼠屎,偏是程大世对这颗老鼠屎还挺喜欢的,不说他毁坏了暖房里的东西,还对着他那烧烂的屁股日日过去嘘寒问暖。

程彬心里自然也是有些不喜,只是习惯了在人前不显露于色,故此在立春看来,程彬对这次的事情没有任何的反应,这更加打击立春的积极性的。更为让立春不满意的是,今日程彬还说了再过几日程文就要到暖房来学习帮忙,立春更是无语,一个不满十八岁的小毛孩,还是个好色的小屁孩,能来暖房吃这个苦,鬼才信呢。

暖房苦是不苦,干活自然是有下人们干的,连着立春也不是日日都过来,只暖房里的种菜,隔上一段时间总是要给蔬菜上些土肥之类,这个年代又没有化肥,只能用土粪,如此一来,暖房里多少会有些异味,立春就不信程文能受得了这个。

程彬偷眼打量了立春几眼,只见着小丫头皱眉展眉,再度皱眉展眉,时而孩童般表情,时而成人般表情,不觉心里好笑,到底还是个孩子,喜形于色显露在外。

程府里三个公子,三人之中独大公子程彬年纪虽不大却难得的为人老到沉稳。程大世作为一家之主,年纪上了有时难免也还急躁,但这程彬却始终如万年冰山似的,惯于在人前沉稳,到底是本性如此还是其他,个中缘由只怕只有程彬他娘程府大夫人才知道。

“立春,过来,帮我磨墨”,程彬正了正身子,写字最是能磨练人的心性,往往在思考事情的时候,特别是事情无法一时想透的时候,程彬就喜写字。

立春从着椅子上站起来,得程彬的赏识,立春现在已是可以常常跟随于程彬身前,为这,立春不知受了春竹多少白眼。若是可以,立春此时还真不愿意待在书房里,宁愿去了小窝蒙头大睡去。

“你是不识字的吧?”,若是春竹在此,又是眼刀子要往立春身上捅了,程彬素日写字时最不喜有人打扰他,更别提他主动和人聊天攀谈。

立春不是不识字,是不识这个年代的字,这个年代的字在立春看来,一团一团的,很是复杂,好比画符似的,一点也看不懂,也无迹可寻猜不出是个什么意思。每每看着程彬书房里一卷卷的书,看着上面的字头就大。

“不识得”,立春乖乖回答。自己倒是想识啊,谁愿意当文盲,识得了字,最少可以好好了解了解这个年代这个世界,看看到底是什么样子。

程彬问得一句不再开口,提笔奋书起来。

不可惶论,程彬的字写得很好看,立春是不识字,可光瞧,也是瞧出程彬这一手字非一日之功的。

“你可愿意学?”,程彬放下手中之笔。

“学?学什么?”,程彬写字的工夫,立春早神游天外,冷不丁的被着程彬这么一问,没有反应过来。

“识字你可愿意?”程彬看着立春,小丫头有时候就是这么迷糊。

“当真?”立春掩饰不住惊喜激动,早就想学了,奈何以前在李家村无人能教,就是有人教也学不起,身无分文谁愿意教你,来到程府后,想着一介下人身份只怕识字更是无望,倒没想着程彬居然现在问自己这个问题。

见着程彬点头,立春马上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想学,想学”,岂止是想学,立春现在简直是求知若渴。

程彬折身在书架上找寻了一番,最终选定了一卷诗书类的书卷出来。

“就从今日起,你先跟着我从这本书学起,我会教给你这些字如何读及它们的意思,你要好好记住,每日我教你十个字,然后你要将这十个字在纸上练习二十遍”,程彬将书递给了立春。

练习二十遍?小意思!立春不由大呼轻松。

“写到我满意为止”,程彬看着立春一连轻松的笑容,再次追加说到。

立春此时还是没有当回事,只到真正练习开始,立春才知道这些字有多么的难写,才知道程彬对字体的超高要求,每日的任务是认识十个字,然后将这十个字抄写二十遍,看似轻松的活儿,可在立春写来,往往一日下来要写上一百遍都不止,有的时候,立春都觉得自己写得挺好,可程彬一看,随手一丢,不用他再多说一句,立春就知道他不满意。

终有一日,在立春忍无可忍就欲爆发之际,程彬淡淡的丢出一句话,就这一句话让得立春偃旗息鼓,乖乖低头写字。程彬只说了你若想知道映香最终去了何处,就好好的将这些个字写到自己满意为止。

映香不只是立春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但是,映香是立春生命中重要的过客,所以,立春为了得知映香的去处,乖乖低头写字,程彬既然知道映香去了何处,想必映香定不是去的那最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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