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平复淡季期间的各种开销,很多的房间都打折。
“其实我觉得我们以后就住在这里就好了,又便宜……”
在一家叫做“哈斯”的酒店完成了住宿登记,孙承欢带着依旧隐身着的艾琳来到了一间套房。
“便宜也就最近这段时间好不好。”孙承欢白了一眼在沙发上瘫倒的艾琳,一脸的无语。“你没听见老板在说吗?再过五十天,这里应该就会回复到原本的价格了。到时候……十个金币一天,你真当我是富豪吗?”
“现在不是十个银币一天么……”
“所以啊!就这里住几天,到我在第二学院的事情确定下来以后,该买个房子买个房子,该回迎遨回迎遨。”孙承欢点了点头。
“你真的会回去?”
“……”
孙承欢确实没想过再回迎遨。
就算回去,也不是回去常住的。
他终于明白了莫里奇之前跟自己说的那句“等你到外面长了见识就明白了”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了。
看过了纳泽尔,以及米尔斯的样子,迎遨……
真的不会想要回去了。
在米尔斯这里,一个街区,都快有迎遨一座城大了,这意味着什么,孙承欢自然知道。
城市大,人多,自然,机会也多。
更何况,如果进入不了第二学院,自己最好的选择,可能就是等今年秋后征兵的时候去提出申请。
那样的话,在米尔斯又或者迎遨,其实没有什么差别。
其实就算是成功的进入了第二学院,他在米尔斯这里,估计也就只会呆五年而已。
五年之后,肯定是要去边境的军队的。
所以孙承欢原本其实在纳泽尔从李亚尔家的那个理事手里接过金票的时候,是没打算在米尔斯买房子的。
只不过,他的金票还没有捂暖和,艾琳就出现了……
自己在米尔斯的时候可以住在第二学院的宿舍里,艾琳……可肯定不行。
所以,这套房子与其说是孙承欢买给自己的,倒不如说是买给艾琳的。
当然,就为了一个虽然跟着自己,但是绝对说不上多熟悉的小姑娘在米尔斯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买一套房子……
孙承欢要说服自己,还真的挺难的。
尤其在今天,在等着金行那里可以进去取钱之前,孙承欢来到了一家离金行不远的做“房产中介”的商铺,在那里看到了准备出售的一些房子的信息。
基本上艾琳能勉强看上眼了的房子,就没有低于两万金币的……
有一套艾琳很喜欢的,标着的售价是二十万金币。
“大不了我们再卖上几个金币,不就有钱了?”
这是在从那个商铺离开的时候,艾琳还在孙承欢的耳边不停的说这事呢。
其实孙承欢也很喜欢那套房子,有一个不小的院子,房子也有三层楼。
然而买不起。
再拿出来几个金币?
那不就是作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