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依旧是一个等级森严的时代。
杨家虽然不说是什么高门大户,可杨承烈毕竟当了十几年的县尉,在昌平的声望不低。老胡头不过是个工匠,又怎可能担得起‘公’字?传出去,只会被人笑话。
最后,两人终于达成协议,杨守文叫他老胡头,而老胡头则称呼杨守文做‘兕子’。
不管怎么说,总算是摆脱了‘大郎’这个充满了魔性的称呼。
杨守文拿着图纸,一边让老胡头看,一边向他解释。
“这些家什做倒是可以做,不过却需要费些周折。
整套做下来,至少要一贯足三百文……若要完成,需要两日,兕子看可不可以呢?”
两天,似乎能够接受。
杨守文当下把杨瑞那五百文留下做定金,和老胡头约好了提货的时间,这才起身告辞。离开的时候,他才发现幼娘缩在一旁的榻上,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了。
看看天色,也差不多酉时。
和老胡头解释了一下午,难怪幼娘会睡着。
杨守文心疼的抱起幼娘,辞别了老胡头之后,又沿着村中小路返回家中。
晚饭时,杨瑞精疲力竭,气喘吁吁的回来。
他把一个皮兜交给杨守文,“一共三贯足四百文,大兄清点一下。”
“清点个什么,自家兄弟,我还不信你吗?
之前你给了我五百文,价钱来一共三贯足九百文,算你四贯就是……我已经找人做准备了,最迟三天就可以开始。二郎,到时候可能还需要你出面,做些首尾。”
“这是应当,这是应当。”
一不小心,变成了和杨守文拴在一条线上的蚂蚱。
杨瑞的态度,也随之发生了改变,对待杨守文更是毕恭毕敬。
晚饭之后,两人坐在正堂说话。
杨氏带着幼娘去收拾房间,准备过两天宋氏母女的到来。
“二郎,今天那件凶杀案,你可有看法?”
说实话,面对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杨守文真的很难找到共同话题。在聊了一会儿之后,他突然把话锋一转,扯到了白天发现的那具尸体上面。
杨瑞闻听,脸色顿时变得苍白。
他犹豫了一下,轻声道:“我能有什么看法……这里地处边塞,打架斗殴的事情也时有发生。说出来也不怕大兄笑话,我随阿爹做了一年执衣,单只是死人的事情便听了无数次。去年,我听管班头说,县城里死了人,连尸体都没个完整。”
唐时,民风剽悍,游侠儿盛行,也最为人所推崇。
杨守文记得,唐代曾发生过一件事,有一个富豪是个游侠的脑残粉,但凡有侠客登门,就会热情招待。一天,一个相貌粗豪的侠客,拎着一个血淋淋的袋子前来,说他杀了一个贪官,准备跑路,希望向富豪借十万贯,可以把那贪官的人头做抵押。
这原本是一个很荒诞的事情,可那富豪最终竟同意了。
侠客拿着十万贯不知所踪,富豪后来发现不对,打开袋子才发现,里面是一个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