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淳之望着天,月光淡雅,他淡淡的道:“这么有本事的人,应该能承受下千刀的凌迟吧。”
血泊中的人喘着粗气,许是知道自己必死,他愤怒的嚎叫,“你个……暴君!”
“暴君?”北淳之轻轻重复,随即眉眼带笑,笑得特别的明媚,“我还挺喜欢这个称呼。”
说着,他抬起下颚,朝着某处望去。
小狐赶紧低头,被吓得半死。
啊啊啊,这个大骗子太恐怖了吧,难不成抓到他了,真要扒了他的皮毛?不行,得赶紧走。
来不及多想,小狐夹着尾巴匆匆逃走,生怕被这个阎罗王抓扒皮。
北淳之的眼神还真不错,真就看到落荒而逃的小狐狸,他动了动手指。
元裘俯身上前,“陛下有何吩咐。”
凄惨的声音在耳边,北淳之却像是没听到般,而是问道:“宫中可有人豢养狐狸?”
元裘轻微摇头,“回陛下,宫中并未有人养过,倒是听闻右相嫡孙养过一只银狐。”
“右相?”北淳之眼中带着若有所思,随即道:“有时间便去瞧瞧。”
元裘将这事记在心中,自然不会让陛下去见,而是让人奉上前。
落荒而逃的小狐可不知道他被惦记上,慌乱的逃回黎府,还将狼皮丢在路中,等到了屋内,赶紧变回人身,发誓绝对不在大骗子面前显原型,别哪天真被扒皮。
许是被吓到,夜里黎白做梦都梦到自己一身血淋淋的,被扒了皮躺在血泊中。
早日起来,眼下都是一圈黑黑的。
黎小叔见到,只当他是思儿过度,赶紧宽慰道:“别想太多,既然找到地方,就一定能找到小公子。”
黎白叹气,种子在那么凶残的大骗子肚子里,想要找回来,总觉得很困难。
“这样吧,今日我带你去京城走走,见识下京都的繁华。”黎小叔拍着胸脯,要说吃喝玩乐,还真没人能比得过他。
说来惭愧,他身为黎家嫡子,却没任何本事,就是个小时靠爹、长大靠兄、现在靠侄儿的纨绔。
不过,他虽然是个纨绔,但也有自知之明,绝对不会拖后腿,也正是因如此,才能在四十好几的年岁,抱上了侄儿的粗大腿。
黎小叔欢声说着:“城西有条河,有不上花船,上面歌姬舞姬,还有人唱小曲。”
黎白摇头,他不喜船也不喜水,还未开智之前曾被一头野狼追赶落入湖中,如不是抓住一只芦苇,就差点死掉了。
虽说现在会游水,但还是不喜水。
见此人不心动,黎小叔又道:“那去城南蹴鞠?如你这般大的男子不就爱这个么,那里有家私馆,想作诗对弈也可。”
黎白再次摇头,不会蹴鞠更不会作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