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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小儿女初相见(第1页)

唐茉喜是在十五岁这年的初春夜里,忽然长大了的。

茉喜不是一般的姑娘,她是有出身有来历的,尽管只刚活了十五年,然而人生故事已经足以写成一部戏,并且是唱念做打俱全的热闹大戏。她自认姓唐,因为她亲娘姓唐,但是对外她不这么说,对外她斩钉截铁,一口咬定了自己姓白,白茉喜。如果白大爷不死的话,她一定能随着她亲娘堂堂正正地跨进白家大门,且她虽然是个庶出的女儿,但因前头无兄弟姐妹挡路,所以不管众人承不承认,她都毋庸置疑的该是白家大小姐。

然而在那一切的前头,放着“如果”二字。一“如果”,就表明那好前景其实并没有茉喜的份。因为白大爷的确是在她两岁那年得急病死了,她娘唐玉仙跟白大爷好了一场,连个孩子都好了出来,也的确还是连个白家的小妾都没当上。

白家的败落是分阶段的。在白大爷时代里,白家败得缓慢,败得有分寸,所以白老太太还拿得起架子,还能说一不二。白老太太不让唐玉仙进门,不只是因为她出身低,是个唱戏的女伶,也因为白老太爷年轻的时候曾经往家里弄了个妓女做小妾,白老太太使出了浑身解数,赔了许多青春,好容易才把那小妾活活地折磨死了。白老太太看不得烟粉灵怪的女子,而和妓女相比,女戏子在兴风作浪这一道上,显然又高了一个级别。

白老太太不许家里进狐狸精。狐狸精养出个丫头叫白茉喜,也不行!

唐玉仙住在白大爷给她布置出来的小公馆里,因为活得逍遥自在,所以也不很急着往白家进。她没料到白大爷会染上急病,说死就死。

跟白大爷好了好几年,她唯一的成绩是养出了个累累赘赘的小茉喜,除此之外,她把一身的台上功夫全丢了。好吃懒做之余,她还染上了几口鸦片瘾。所以白大爷那边的经济支援一断,她在大闹白家未遂之后,只得重打旗鼓另开张——这回不卖艺了,她改卖身。茉喜放在家里太碍眼,碍她自己的眼,也碍客人的眼,于是被她送去了一户大杂院内的人家中寄养。

那一年茉喜三岁,三岁的茉喜继承了她那对爹娘的所有特色——不是优点,也不是缺点,是特色。像她娘一样,她好吃懒做、能忍能耐——在遇到劲敌的时候;也可以非常的恶毒泼辣——在遇到软柿子的时候。

同时,像她的爹一样,她随遇而安,非常能对付;她天生爱美,在襁褓里的时候就会睁着大眼睛盯着花衣裳瞧,可是自从到了大杂院,迎接她的只有虱子、跳蚤、破衣烂衫,她终日穿戴得如同小叫花子一般,也并没有愁苦得要死要活。

这样一个茉喜在大杂院里摸爬滚打,一混就是七年。大杂院和大杂院也不一样,此大杂院属于北京城中的下九流聚集地,里头住着的人不是唱戏说书的,就是打把式卖艺的,蟊贼暗娼之流也不缺少,总之就是没有真正下苦卖力气的清白人物。

七年之后,茉喜被唐玉仙送进了白家。

说“送”其实不大准确,换成个“闹”字就对了。那时候白老太太早没了,白大爷留下的大少奶奶自打守寡之后就病恹恹的,熬了三年也没了。白家的家业全落在了白二爷手里。换言之,白家的当家人已经彻底地更换了。

白二爷知道唐玉仙和自家那位死鬼大哥的关系,当年茉喜满月的时候还送去过一副银锁。然而让他现在把茉喜弄进家里当大小姐养着,他可是一千一万个不愿意。依着他的心意,他打算以龙行虎跃之势杀奔门口,一脚把唐玉仙娘儿俩踹出去。然而杀到门口之后白二爷定睛一瞧,发现情况不对,唐玉仙这个臭娘们儿居然自带了杨梅大疮充当武器,而且势如疯魔,见了人就张牙舞爪地要往上扑。白二爷虽然是个身大力不亏的老爷们儿,可是也没有和杨梅大疮亲密接触的打算,脚指头在缎子鞋里动了动,白二爷一时犹豫,结果让唐玉仙先出了脚——唐玉仙一脚蹬在茉喜后背上,把茉喜蹬得向前直飞了一两米远。而未等茉喜平安着陆,唐玉仙扭头便逃,转眼就是无影无踪。

白二爷和白二奶奶商量了许久,十分想把茉喜驱逐出境,然而茉喜窥破了他们的心意,又知道自己那娘活不了多久,将来必定没有再供给自己吃喝的本领,说不好还得让自己女承母业养活她,所以故意做了个可怜兮兮的模样,对着白二爷夫妇连哭带诉,又把她那个早忘干净的爹拎了出来,话里话外透着她的身份。白二爷和白二奶奶越听越不对味,后来夫妇二人对视一眼,发现这孩子不是个好打发的,自家若是不收留她,她能跑出去说出一套二叔抛弃侄女抢占家产的故事来。

白二爷和白二奶奶都是要脸的人,绝不肯无缘无故地背黑锅,放平心思细细一想,又觉得这孩子既然真是白老大的种,那老大没了,做兄弟的养育大哥的女儿,也是理所当然。故而最后夫妇二人无可奈何,只好在白家开辟了一处小小天地,专供茉喜容身。

茉喜所住的地方,乃是白家曾经的冷宫。

这冷宫是一处小小的院落,位于白宅的一角,四面围墙高耸,墙内孤零零地立着一座小房。这地方是白老太太当年关押白家小妾的地方,小妾在这个院子里一直住到了死,死前连着七年没出过院门,因为院门锁着,不许她出。一日三餐用桶装着,隔着墙头从外向内递给她,饭没好饭、菜没好菜,她的伙食一直是不如老妈子。

小妾死后,这冷宫就空了下来,拆了它太麻烦,留着它也没人住,等闲也无人敢进。茉喜在这个地方住了四年,平心而论,她住得挺快活。因为第一,这院子紧挨白宅的后墙,以茉喜的身手,她能先爬上院子的后墙,再踩着后墙头向前一跃,跃上墙外一股粗树枝,攀着树枝继续往前挪,她可以很轻易地够到白宅后墙。后墙外是一道偏僻小街,街上偶尔会有卖零嘴儿的,能让茉喜弄点吃喝打打牙祭;第二,这院子前方花木繁多,到了天暖之时,满树花开,粉红粉白地晃人眼睛,而茉喜最喜欢花花草草;第三,小院的院门到房门之间有一段距离,即便当真来了不速之客,房内的她也有时间藏钱藏食物——白家的孩子都多多少少的有点月钱,但茉喜是没有的,茉喜的钱全是凤瑶给的。

凤瑶是白二爷的长女,是在除了茉喜之外的所有人眼中,白家真正唯一的大小姐。凤瑶漂亮、没心眼儿,被茉喜哄住了,认了茉喜做好朋友。茉喜有时候很爱凤瑶,因为自己心里清楚,普天之下就只有凤瑶是真心地善待自己;可有时候也嫉妒凤瑶,嫉妒的时候她会故意欺负欺负凤瑶,当然欺负得很有分寸,不至于真让凤瑶和她绝交。

茉喜就这么怡然自得地长到了十五岁,她觉得自己活得很清楚、很明白,够聪明,也够冷酷。直到这天夜里,她攥着几毛钱出了房门,轻车熟路地爬墙上树,想要到宅后的小街上买一点羊头肉当消夜。茉喜在白家吃的是下等伙食,那点油水满足不了她老饕般的食欲,尤其是这两年她开始发育了,一张嘴更是恨不得吞天噬地,把凤瑶都嚼嚼吃掉。

羊头肉这东西是非得半夜才上街的,小贩用刀子把肉切得极薄,撒上椒盐之后很合茉喜的胃口。茉喜垂涎三尺地爬上院墙攀上树枝,正要姿态娴熟地继续前进,哪知就在她要动未动之际,忽有一条黑影从前方墙头翻过,扑通一声摔在了地上。

茉喜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想要出声喊人,但是声音半路被她生生压住了,她眼看墙根这人一动不动,显然没有全死也是半死,便心念一动,起了贼胆。

小小心心地溜下树去,茉喜踩着满地正在泛青的野草走向了黑影。墙外没路灯,墙内没电灯,幸而天上悬着一轮圆月,能给茉喜照亮道路。一步一步地走到黑影跟前蹲下来,茉喜发现自己这险是冒对了。黑影长条条地躺在她面前,看身量应该是个成年男子,做着西装革履的打扮,虽然不知道为何夜半翻人墙头,但是光看他这身衣裳,也该是个有钱的少爷。

茉喜对少爷没兴趣,茉喜爱的是钱。一只手慢慢伸向了对方的腰间,她想要掏一掏对方的口袋。然而手指指尖探入衣兜,她没摸到钱包,隔着一层西装里子,她反而是摸到了对方腰侧一件坚硬的物事。

“什么东西?”她冷静地想,“金条银条掖腰里了?”

抽出手来一掀对方的西装下摆,茉喜看到了那件坚硬物事的全貌,原来是个三角形的大皮套,皮套表面有个小小的铁纽子,茉喜试着伸手一拨弄,只听啪嗒一声轻响,皮套的盖子向上翻开,赫然露出了里面黝黑光滑的手枪柄。

茉喜在大杂院里见过手枪,知道这东西是件杀人不眨眼的厉害家伙,而她只想弄些小钱,万万不想和厉害家伙打交道。于是轻轻地把那皮套盖子重新扣了上,她缓缓地站起身后退了一步,决定羊头肉不吃了,今晚出师不利,还是先回屋睡觉去。

可是一步退过之后,黑影子忽然低低地呻吟了一声。一个脑袋向上抬起来,黑影子在月光之下露出了他的面目。

茉喜眼神好,一眼望过去,当即看了个清清楚楚——然后她就停在原地了。

因为那是一张很英俊的脸,英俊到了让茉喜目瞪口呆的程度。

茉喜活到十五岁,眼里和心里素来没装过男人,甚至她看天下男人都是一个模样,区别无非是有的老一点,有的少一点。然而眼前这个男人肯定是与众不同的,以至于茉喜睁大眼睛定定地望着他,怕也不怕了,逃也不逃了,中邪一般,单只是看。

茉喜眼睁睁地看着来人,来人也眼睁睁地盯着茉喜。双方大眼瞪小眼地对视了片刻之后,这位有着一张好面孔的不速之客将一根食指竖到唇边,低而急促地嘘了一声。茉喜会了意,也没怕,单手扶树在地上站稳了,她脚下的枯草与新芽混合交织,是软绵绵地厚,可以让她落步无声。

这个时候,后墙外响起了一串很密集的马蹄子响,显然是有骑兵队伍快马加鞭地经过。不速之客应声抬头,很警惕地向后方墙头望了一眼,及至马蹄子声音越来越远了,他才低下头,在大月亮底下神情痛苦地喘了一口粗气,挣扎着想要起身,然而左腿刚一动弹,便疼得他紧紧闭了眼睛——他是剑眉星目,两道眉毛竖起来,仿佛可以斜飞入鬓。去年白二爷过生日的时候,白二奶奶往家里叫了个戏班子。茉喜跟着看了几出热闹戏,戏文她看不大懂,她看的是台上角色们的妆容服饰。现在她看墙根底下这个男人就像是带了妆,小生的妆,然而因为全是天然本色,所以比戏台上的小生们更素净。茉喜没想过男人也可以这样招人看。

招人看的美男子此刻显然并不好过,说话之前先做了个龇牙咧嘴的鬼脸,随即向茉喜伸出了一只手,他小声说道:“小丫头,劳驾过来扶我一把,我这脚八成是落地的时候崴着了,他妈的一动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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