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此事摆平了,直接去县衙让这里的县太爷给自己出具一份文书,好回去交差。
“哐哐哐。”宇文风砸了半天县衙的大门,就是没人来开门,无奈的他只能翻墙进去。
根据府衙设计规划,直接去后堂,又凭借修仙者异于常人的五识六感在一间厢房内找到那位县太爷。
这货四十来岁的年纪,心宽体胖就是胆子儿配不上这膘肥体壮,虎背熊腰的个头。居然被刚才的阵仗吓得直接躲在小妾的床底下,瑟瑟发抖。胆子连他那不算漂亮的小妾都不如。
最后听闻那妖怪被降服了,从今往后小镇算是太平了,那货直接一改常态,秒变英雄豪杰,在核验过宇文风的弟子令牌后,还想留着吃宵夜来着。
不过转身看到旁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一只猫,用那种看猎物一般的眼神看着他,直接吓得后背一凉。
对于这灵智不低的小猫愈发满意了,也更好奇它是如何机缘巧合之下成为妖的。
最后小猫带着他七拐八绕一大圈,最终走进一座破庙里。
里面有座残破的佛像,其微眯的双眼,却有红色光点从眼角溢出,渐渐地就形成两道血泪缓缓落下。然后滴落在供台上,不知道是感慨世间无情,还是悲悯天下苍生。
宇文风轻嗅明白了其中原委,那是看起来像是血泪的东西,其实就是将舍利研磨混合朱砂涂在眼睛上,让信众仰头从下向上看的时候,佛像的眼睛略红更显庄重,也可能是想遇到有钱的主,弄出血泪来忽悠些香火钱。现在估计是之前破庙漏雨,太阳一出回潮的缘故,就形成血泪,后来被这猫误食,就成这样了。
一切搞明白了,为了不再发生兽类误食舍利子成妖,挥剑直接给这破庙斩塌了。事情顺利完成,还收服了一只小妖当跟班也不错,起码比一个人赶路有趣些。
原路返回,鬼使神差地又回到之前那个茶棚,居然遇到县衙差役难为茶棚里的人。
等到差役走后,留下茶棚内四人,一看就是一家子那种,两男两女,父母姐弟都是愁眉不展的样子。
小姑娘见到游侠儿时隔数日安然无恙的回来也是挺高兴的,可一想到自家赖以为生的小茶棚,面临拆除的境地又面露难色。
宇文风也没有多问,就喝了一碗茶,肩膀上趴着一只小花猫,直接进了小镇,去了县衙,掏出令牌亮明身份。这等小事自然而然就解决了。
做好事,不留名。
数月后,又一次执行任务,在相隔百里的另外一个镇子居然再次相遇,她是跟着父亲去镇子上买酒的。
这一打听原来她家的茶棚现在可以卖些酒水,毕竟这边便宜很多,一个月来一趟就行。
然后一起同行几日,我也知道了她的名字:顾念。她又给我唱了那首小调《江南赋》。
我们这也算是再见钟情,互生情愫吧!年少无知的我只是一个炼气期五层的小修士罢了,毕竟我在她父母眼中至多也是个游手好闲的江湖游侠客,压根给不了她想要的那种幸福生活。况且两家之间还相隔数千里之遥,身为宇文家族的子弟,我也不可能为了她放弃一切,最终结果便是被无情的拆散。
“依然清晰的记得她父母拼命拉着她走时的场景,那撕心裂肺的哭喊!我只是默默的站着,没有去阻拦。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身影,我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那种绝望,无力,无奈又有些不舍,全部夹杂在一起内心是五味杂陈。她转头离开的那一眼,可能今生再也不见了。”
“其实在那次离开之前我告诉过自己,如若再遇,她未嫁,我未娶。我们便不再分离。”
“可是再见,她已为人妻,我孑然一身。隔街相望,此心不动。”
那次的偶遇,她哭着对我说:“在你和家人中,我选择了后者,我恨我家人,可我更恨你,为什么当时丢下我一人,不带我远走高飞?你也不曾问上我一句:愿不愿意和你一起浪迹天涯。我一个弱女子又能如何,我已为人妻,你我于这茫茫人海,便再无交集。”
后来的岁月,我不止一次的去偷偷看她,看到了她的孩子,远远还看着她笑,脸上带着幸福的样子,但我没有与她相见!最后一次去看她是在两年前,她已经满头白发独自一人坐在院子里,手里拿着我当年送她的符牌,晒着太阳发着呆,脸上时不时想到什么开心的事,嘴角上扬,露出与年轻时候一样好看的笑,我再次听到她哼唱起那首小调。此后我再也没去看她,因为没必要了,你不忘,即使不能长相厮守,我这一生的爱与喜欢皆给了你,孤独一生又何妨?
剑未佩妥,踏出门已是江湖:千帆过尽,归来仍是少年,而她已到迟暮之年,这就是所谓的仙凡有别吧!
“如果早知道那是最后一次见她,我会躲在远处多看上她一回,想想这个世界真的很大,没有刻意的去见面,你会发现再也见不到了。”
“愚胖子,没事,只要你把她放在心里,她就一直都在。”
故事的开头都是极具温柔,而结尾往往配不上这样的开头。所以世间有情者,理应有义,真能做到跳出红尘袖手旁观的人,要么是心如寒石,要么是大彻大悟,而宇文风,他显然不是其中的任何一种。
迎着余晖,十人围坐,没有刻意的去用灵力震散酒意,最后直接喝醉大半人。毕竟喝的这款名为烈焰,可是拥有超高度数的蒸馏酒,虽不含灵气,不过喝下去犹如火烧而得名,深受这些修仙者们喜爱。
既然不能忘怀,那就一醉解千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