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许久,吴洛汐又往自己的胃里倒进几杯啤酒后,脸颊开始变得有些绯红。像她这种拥有媚骨的女人,在半醉时是最迷人的,尚殇都有些被迷住了。
吴洛汐笑着看了尚殇一眼,说道:“我在这个城市打拼了好多年了,不能说冬临市所有人都认识,但是所谓的上层阶级的年轻人都认识。但是你却面生的很,是别的地方来的?”都说女人是最好奇的,吴洛汐虽然不是普通的女人,但也是女人啊。
尚殇摇晃着杯子里的酒,说道:“要是一般的富家女,她们喜欢的场所绝对不会是街边的大排档。酒吧酒店的红酒可比大排档的扎啤好喝得多呀。”
吴洛汐摆摆手,说道:“我就喜欢这味道,红酒,呵呵。”笑容里有些讥讽与无奈。
“看来咱们都不是普通人。”尚殇总结性发言。
“嗯,为了咱们都不是普通人干杯。”尚殇举起杯子。吴洛汐也放弃了打听尚殇身份的这一目的,也举起杯子,大叫道:“干杯。”
冬临市徐东路,是该市著名的平民区,住在该区域的大都是普通人。
这个区域有很多的小巷和不宽的街道,只有一到晚上,就会有很多人搭出帐篷,然后就传来一阵阵诱人的香味。
其中,烧烤是最主要的。
李二狗可谓是徐东路一霸,年仅二十三岁的他已经三进宫,前几天才从看守所出来。小弟为了给他接风,就十几个人到这家大排档吃烧烤。
其实底层的黑社会成员,都是非常穷的。能到大排档吃烧烤,也算是一种享受了。
李二狗带着手下到了这家大排档的时候,尚殇和吴洛汐已经喝的半酣了。吴洛汐脸色有些绯红,神情有些慵懒。
李二狗看的不由得口干舌燥,他在看守所呆了几个月,刚出来的时候准备去找几个小姐消消火,但是袋子里的钞票不够,只好按下了这个心思。
今天晚上看到吴洛汐,心里的那种燥热不由得冒了出来。
李二狗多看了吴洛汐几眼,吴洛汐发觉有人看她,抬头看到了一张似笑非笑的脸。她感觉有些恶心,瞪了那人一眼。
李二狗讪讪,和几个小弟回到了自己的位置,点了几盘烧烤,又叫了几箱啤酒。
一般混混喝酒都是喊天喝地,深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混混一般。他们的发型都非常的奇怪,很多种颜色混合在一起,要么就是光头。
其中有一个混混光光的脑袋上还留有一道长长的伤疤,看起来非常的峥嵘,要是普通人,见到这人首先会感觉害怕,然后有多远就走多远,但是吴洛汐只是看了他一眼,就继续喝酒。而尚殇也只是随意的撇了一眼。
他们俩都在对方的眼里看出了淡然,相视一笑。
现在两人都可以确定,对方不是普通人。
李二狗今天的心思一直都不在喝酒上,当他看到那女人第一眼,眼睛就舍不得离开。李二狗是一个信奉盗亦有道的人,所以即使他是一个混混,但是平时最多就是和别的混混打打架,或者是给一些娱乐场所看场子,不会跟别的混混一样收保护费。所以李二狗虽然三进宫,但是每一次都只是几个月,警察也知道水至清则无鱼,所以打击徐东路黑社会集团的时候,每一次对李二狗的打击是最小的。
总的来说,李二狗还没有做出欺压普通人的举动。但是李二狗今天好想自己是一个恶棍,这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去“调戏”对面的美女了。
他一口将杯子中的啤酒喝干净,眼睛不由得朝吴洛汐那个方向看去。
尚殇笑道:“你居然被一个混混看上了,看来你还是有几分紫色的啊。”现在俩人都有些醉意,所以说话就有些肆无忌惮。尚殇的痞子习性又回到了自己的身上,随口开了一句花花玩笑。
吴洛汐居然没有生气,随意的说道:“管他做什么,一条狗而已。”
“这话说的霸气。”尚殇不由得拍着手。
这时候,李二狗也已经有些醉意了,他的小弟们轮着给他敬酒,十分钟不到,他已经喝了十几杯啤酒。
他吐出酒气,心里那份骚动更加的强烈了。
这时候,李二狗突然站了起来,端起自己的酒杯,摇摇晃晃的朝尚殇他们这一桌走了过来。说道:“小姐,我能和你喝一杯吗?”
吴洛汐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冷冷的说道:“不能。”
她这人平时就毕竟冷,今天只是觉得和尚殇投缘,才会聊的这么投机,要是别的,她才不会假亦令色。
李二狗不以为意,继续说道:“给我个面子,就喝一杯,好吧?”他的口气非常的客气,平时李二狗可不是这样的人。
吴洛汐有些不爽了,看着李二狗说道:“你以为你是谁,凭什么让我和你喝酒?”
“啪。”李二狗的小弟们纷纷站起来,其中那个刀疤头指着吴洛汐骂道:“臭娘们,我大哥跟你喝酒,是你的福气,你别给脸不要脸,知道吗?”他的话音刚落,头上就挨了一酒瓶。原来吴洛汐已经拿起一个空酒瓶,砸像刀疤头。
刀疤头的头被开了瓢,抱着头蹲在地上,连连哀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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