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向家里说清楚了?&rdo;雷皓天站在不远处,等着她打完电话,&ldo;没出事吧。&rdo;
&ldo;嗯。没什么事。&rdo;麦影西摇头。
&ldo;如果你想家了……你随时可以回去,我安排人送你回b市。其实你跟着我,并没有任何意义。&rdo;瞥见麦影西脸上的怅惘,雷皓天这样建议道。
他也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会答应她的请求。其实带上她,不仅她的安危无法保证,自己也会多一分危险,可是在当时当刻,他始终无法拒绝。
也许吧,对这个女孩,他总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总是让他一次次超越理智,做一些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
丢不开,但是,又不肯放下心来彻底地接受她。
&ldo;我说过,谁反悔谁是小狗。&rdo;麦影西瞪了他一眼,不客气地骂了他一句。&ldo;你再说一句这样的混账话,我跟你没完。&rdo;
总是想着退缩,总是想着将她送走,如果雷皓天再这样一直不坚定下去,她会丧失坚持到底的勇气的。
再强悍的人,也是需要鼓励的,鼓励是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
雷皓天哂然,没有说话。
麦影西也没有与他多说什么,真正放下话筒,再环视四周,她又有点天涯海角的感觉,这个地方,连麦影西也不知道在哪里。她只知道自己跟着他上了一条快艇,迷迷糊糊地行驶了半天,上了岸,又坐了好几个小时的长途,终于来到了这个小镇上。这个小镇除了典型东南亚本地人之外,也有不少华人,而那些华人,多是广东或者福建那边的移民,操着一口类似粤语的土音,雷皓天说,那是客家话。
他不仅知道那是客家话,而且,还能说得很熟练。
麦影西总是觉得很惊奇,&ldo;你总不会是一生下来便去学习语言吧,这世上还有什么语言是你不懂的?&rdo;
顾延卿虽然也是一个语言天才,但他的语言才能,便如他的吐字发音一样,字正腔圆,属于非常正统的教育。
可是,雷皓天却不一样,他懂得很多俚语,很多方言,各地各式的口音,用一句俗语来形容,那边是:&ldo;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rdo;
这样的能力,更让麦影西叹服。
明明已经与他那么亲近了,可是麦影西常常有一种感觉,其实身边的这个人,自己从未真正了解过,他便如一座宝库,深藏地底,无论怎么挖掘,都见不到底。
&ldo;学习语言很简单,只要你知道方法,无论是一种,还是一百种,都会很清楚。&rdo;雷皓天说得极其轻巧,&ldo;它无非是一种沟通的手段罢了。&rdo;
为了学习区区三国语言,便将自己弄得很刻骨很狼狈的麦影西,擦着汗,表示普通人与天才毫无可比性。
可无论如何,他们已经决定在这个小镇里定居了,他们至少要消失一个多月,才能将最初的混乱蒙混过去,雷皓天的手下已经四处散了,他们不是重要人物,跟在他身边反而不安全,而且,为了更保险一些,这个地址,雷皓天也没有让任何人知道,中途转了那么多次船或者车,便是想掩盖自己的行踪。
最后真正抵达这个小镇的人,只有三个。
她,雷皓天,以及,莎兰。
她没有办法丢下莎兰不管。
雷皓天也由着她,更何况,一个月深居简出的生活,他也怕麦影西会觉得烦闷,有一个女伴会好很多,很多事情,只有女人与女人,才能分享。
他租了一个带天井的小院子,一共两栋小楼,雷皓天住前面那栋,麦影西和莎兰住后面哪一栋。天井里还种着各式的藤蔓植物,用竹竿搭成一个小小的走廊,走在下面时,阳光筛碎在脸上,平静安详。
其实,是一个不错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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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三百四十五)火光(3)(四更)(月票,哎……)
这里的物价不高,他们身上的绰绰有余了,可是平白无故地搬了来,总得给邻居一个说法。麦影西与雷皓天还是自称夫妇,莎兰算是雷皓天的妹妹。一般有钱人不会来这种偏僻的角落,虽然这里的环境甚美,但还没有开发出来。麦影西正踌躇着怎么解释呢,雷皓天已经自行安排了一个绝好的机会。
艺术家。
他与他妻子,都是学美术的,所以想找一个地方,写生,创作,一次偶尔经过这里时,爱上了这里的宁静,所以搬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