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陆先生还有什么顾虑么,说出来我们可以好好探讨一下。”
娱乐公司是轻资产,最值钱的其实就是人。
一个明星撑起一家公司的市值不是开玩笑的。
而无疑,陆晨是值钱的。
不论是其个人,还是音乐实力,都是朴智硕需要的。
他敢肯定,只要今天陆晨把这份独家合约签了,他把这事宣发出去,当天公司的股价就会暴涨。
所以,他极力想要促进此事。
可能有人觉得不现实。
以前世为例,寒国有一个非常有名,被称为国民MC的主持人叫刘在石。
他在21年合约到期,加入新公司Antenna,该公司直接估值翻倍。
大牌的明星艺人就是娱乐公司最大的资产。
陆晨知道自己的价值,所以现在不急。
“我觉得这样的合作对我来说没什么意义,就像你说的,我现在的人气有的是寒国娱乐公司和我合作,我没必要签这个独家合约。”
朴智硕陷入两难,迟疑了一番,问道。
“那陆先生你的意思是……?”
陆晨也皱眉沉思起来。
首先这个所谓的独家合约肯定是不能签的,太被动。
里面坑太多了,最简单一个问题,歌曲创作出来以后,给谁用的问题就不是陆晨能掌控的了。
要是再出一个fky女团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所以即使决定合作,那陆晨肯定也要拿回主动权。
手指轻轻敲击着副手,陆晨想起前世圈子里听到的一件事,心里突然有了主意。
抬起头,看向朴智硕。
“我有一个想法,你看行不行?”
“我以个人的名义和你们公司一起创立一只偶像团体,你觉得怎么样?”
朴智硕一愣。
“你的意思是?”
“这支团体的实际所有权归我,但挂在你们公司名下,管理,培训,活动,宣传,渠道都由你们负责,我负责企划和音乐专辑,相当于我们合作一个项目。”
“项目当中产生的利润,按实际付出分配。”
陆晨将自己的思路简略说了一遍。
这是他想到的最好的办法。
这种合作方式要平等的多,同时他自身又保持了灵活性,可以随时抽身。
所需要付出的精力也不大,只需要出谋划策,实际操作直接交给G社,但权力又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