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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1页)

海滩上躺着的人们,也纷纷坐起来,把身上晒透了的皮肤,一大块一大块的撕下来,卷一卷,塞进喝完了的空玻璃瓶里,丢向大海。

&ldo;这么多瓶子中,总有一块皮肤上,会刺有那另外半颗红心吧。&rdo;

我这样想着,看着自己左臂上的刺青。

当舌头与舌头相遇-[你睡不着,我受不了(1995)]

因为发现樱桃小丸子能吃到炒面夹面包,而感到无比憧憬的我,终于也提出了想吃炒面夹面包的可耻要求。

逢单日才主厨的他,虽然对这么幼稚的要求深感鄙视,并且对我实行了严厉的斥责,不过,毕竟还是努力压抑住心底的失望,而着手进行炒面夹面包的烹制步骤了。

啊,可耻又无聊的,炒面夹面包。

所谓炒面夹面包,无非就是用平常夹热狗的那种面包,拿来夹中国式的炒面吃,说穿了当然就很不稀奇,无非是面粉以两种不同的面貌出现,结果又被逼得碰在一起的乏味情景。

这类情景,在人生是随处都有的啊。

简直就等于在耶诞节火鸡的肚子里面塞鸡肉嘛。

不过这也没有办法‐‐

分析起来很无聊的事情,常常就是人们活在世上的重要原因啊。

炒面和面包搞在一起,确实很无聊。

鸡肉和火鸡搞在一起,也还是得到了&ldo;无聊&rdo;的评价。

那么,舌头和舌头在一起,难道就不无聊了吗?

理论上,是比炒面夹面包更无聊的发明吧‐‐炒面和面包,起码在形状上就很不一样;鸡肉和火鸡肉,吃起来更不一样。舌头呢?大家的长相都一样,构造也一样,说穿了,一点也不稀奇。

法国式接吻,炒面夹面包,这两件事情,统统不稀奇。

犀牛肉夹面包如何?

要讲起人类的欲望嘛……稀奇不稀奇,并不太被认真地考虑。

只有观光客这种人,才比较在乎稀奇不稀奇‐‐

&ldo;这有什么稀奇?!&rdo;‐‐观光客每次被带去看老教堂,一定会用到这句话。

至于食欲啦、性欲拉、被赞美欲啦,都不太用&ldo;稀奇&rdo;作重要标准的。稀奇的项目、所能贡献的快乐,其实非常有限。

爱吃的人,当然也很喜欢松露啊、鳇鱼啊,这些不知道跑到世界上来干什么的稀奇东西。可是,那是因为这些东西的味道好,不是因为它们稀奇。

犀牛也很稀奇,也没什么人爱吃犀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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