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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第1页)

我抱起一团绳梯,慢慢垂入井中。长长的绳梯全部放进去后,仍没有到底的手感。绳梯相当长,无论如何也不至于不够长。井确很深,直上直下往里打手电筒也弄不清绳梯是否到底,光束中途即被黑暗吞噬。

我坐在井边侧耳倾听。几只蝈蝈简直像在比赛谁声响谁肺活量大似地在树间拼命鼓噪,鸟声却是不闻。我怀念起拧发条鸟,或许拧发条鸟懒得同蝈蝈们竞争而迁往别处了。

接着,我手心朝上接太阳光。手心当下变热,仿佛每条皱纹指纹都有阳光侵入。百分之百光的王国。周围一切一切无不尽情沐浴阳光,闪耀夏日的光彩,甚至时间和记忆等不具形体的存在也在享受夏日光照的恩惠。我把一块柠檬糖扔进嘴里,在井边一直坐到糖彻底融化。之后为慎重起见再次用足力气拉i拉绳梯,得知它确实被牢牢固定。

顺着软柔的绳梯下井,要比预想的辛苦。绳梯是棉与尼龙的混纺,结实程度自然没有问题,但脚下甚是不稳,网球鞋底稍用力一踩就&ldo;吱溜&rdo;滑开。因此手心必须紧紧搂住绳梯,直摸得手心作痛。我一格一格小心翼翼向下爬去。却怎么也不到底,似乎永远下降不完。我想起小石子碰到井底的声响。不怕,有底!无非爬这不争气的绳梯花费时间。

不料数至第20格时,一阵恐怖感袭来。恐怖感犹电流不期而至,使我的四肢立时变僵。

筋肉硬如五,浑身冒汗,双腿不住发颤。无论如何这并也太深了,哪有这么深的井呢!这里毕竟是东京中心,就在我住的房子后头。我屏息侧耳,然而一无所闻。蝉鸣也不闻。唯独自己心脏大起大落的声音在耳中回响。我喘口粗气,在这第20格处紧贴绳梯,既上不去也下不得。井内空气凉飕飕的,一股土腥味。这里是同夏月太阳朗朗普照的地面两相隔绝的世界。抬头上望,井口变得很小。圆形井口恰好被余下半块的盖板从正中间削去半边。

从下面看去宛如夜空悬浮的半月。半月或许持续一段时间,加纳马尔他说。她是在电话中这样预言的。

我心中叫苦。而一叫苦,身上憋的劲儿消了一点,筋肉开始放松,似有一股硬邦邦的气从体内排出。

我再次使出浑身力气顺梯下爬。我鼓励自己说再下一点儿再下一点儿,别怕,反正有底。数到第23格时,终于到达井底,脚踩在土上。

黑暗中,我仍手抓梯格不放‐‐以便有什么情况可随时逃离‐‐同时用脚尖糙审划了划地面。没水,也没有莫名其妙的物体。如此确认完毕,才落脚立于地面。我放下背囊,摸索着拉开拉链,从中取出手电筒。手电筒发出的光束将井底情景照得历历在目。地面既不甚硬,也不很软。好在土是干的。有几块大约什么人扔下的石子。此外有一个装炸薯片的空塑料袋。手电筒照she下的井底,令我想起过去在电视上看到的月球表面。

井壁本身是普普通通的水泥,平扁扁的,斑斑点点生着青苔样的东西,如烟囱一般笔直向上拔起,最顶端闪出半月形光孔。直直地仰面望去,不由再度切实感到井的深邃。我再次用力拉了下绳梯,仍有实实在在的手感。不要紧,只要梯在,随时都可返回地面。我深深吸口气,略带霉气味儿,但绝不算坏。对并找最担心的就是空气。井底容易积淀空气。

尤其枯井,往往有毒气从土层中冒出。过去我曾从报纸上看到掏井工因沼气中毒在井底丧命的报道。

我嘘口气,弓身坐在井底,背靠井壁。然后闭上眼睛,让身体习惯这一场所。懊,我想,自己此刻如此位于井底!

6遗产继承、关于水母的研究近似乖戾感的感觉我坐在黑暗中。头顶被盖板齐刷刷切成半月形的光依然什么标记似地孤单单悬浮着,但地上的光深不到井底。

随着时间的推移,眼睛逐渐适应黑暗。可以凑近看见‐‐尽管影影绰绰‐‐手的形状了。周围诸多物件开始慢慢现出依稀的轮廓,恰如胆怯的小动物一点点对对手放松警惕。

但是,就算眼睛习惯了,黑暗终究是黑暗。每当我要定睛看清什么的时候,它们便倏忽间隐身敛形,悄然化人无明。或许不妨以&ldo;幽暗&rdo;称之。然而幽暗亦有幽暗的浓度。在某种情况下,反而比完全的黑暗更含有深刻的内涵,于中既有所见,又一无所见。

就在这内涵奇特的幽暗中,我的回忆开始带有未曾有过的强大力度。那些每遇时机便在我心中唤起种种图像的记忆断片,此时竟是那般鲜明真切,几乎可以巨细无遗地捧在手中。我闭起眼睛,回忆差不多八年前第一次见到久美子的情景。

碰见久美子,是在神田一所大学附属医院的患者家属休息室里。我当时因一桩遗产继承事项每天每日去见一位在此住院的委托人。委托人六十八岁,是一位拥有主要分布在千叶县的很多山林土地的有产者,名字曾一度出现在巨额纳税人排名栏里。伤脑筋的是其嗜好之一(之二之三我自然无由得知)是定期改写遗嘱。看情形他从此种繁琐至极的行为中觅得了常人无可估量的乐趣。事务所的人全给此人的为人和怪痛弄得有些不胜其烦。但对方毕竟是数得上的富家,且每改写一次都有一笔绝不为少的手续费进来,加之遗嘱改写手续本身又不特别难弄,所以作为事务所不便说三道四。于是直接负责的差事就落到我这个刚进所的新手头上。

当然,因我不具有律师资格,所谓负责也比跑腿学舌强不多少。专业律师听取委托人所希望的遗嘱内容,从法律角度提出务实性建议(正式遗嘱有固定格式和规定,如不合乎有可能不被承认为遗嘱),决定主要条目,据此将遗嘱糙稿打印成文。我则将其拿到委托人那里朗读。若无异义,这回由委托人将遗嘱亲笔重写一遍,签名盖章。所以如此,是因为本人写的遗嘱法律上称为&ldo;亲笔目征遗嘱&rdo;。如这名党所示,全文必须由本人亲自笔书。

顺利写毕,装入信封加封,我如获至宝地拿回事务所。事务所放入保险柜保存。按理至此即告结束。然而此人却没这么简单。因其卧病在床,一次写不了多少,且遗嘱又长,写完要一个星期左右。这期间我须天天去医院答疑(我也算是基本学过法律之人,常识范围内的可以回答)。回答不出的,每次便给事务所打电话请示。此人性善嘤孩,对小事百般计较,甚至一个个字眼都纠缠不休。尽管这样,每天多少总有进展。而只要进展,这令人生厌的作业便总有完的希望。岂料,每当好歹熬到透亮当口,此人笃定想起前面忘说了什么什么,抑或一举推翻前面业已定好的事项。若是细小变更,不妨以附录形式处理;而若事关重大,势必重新折腾。

总之就是如此过程永无休止的周而复始。加之在此期间又有手术又有检查等等,即使按约定时间去了医院,也未必能马上同他见面商谈。甚至有时他吩咐几时见时前去,而去了之后又说心清欠佳叫改时再来。等两三个小时方得见面亦无足为奇。这么着,两三周时间里我差不多每天都必须死死坐在医院的住院患者家属休息室的椅子上打发仿佛永不消逝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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