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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第1页)

&ot;王子?我们说的是同一本小说吗?&ot;

&ot;安妮-勃朗特的小说。&ot;她不耐烦地说。他们一行人边走边说离开了礼堂。她四处寻找格雷厄姆,发现他正在和一个她不认识的女人交谈。

&ot;你最近读过这本小说吗?&ot;

&ot;没有,我很久以前读过。但是我小时候读过不止五六遍。我一直在找,我没有找到我读的那个版本。你知道吗,它是不是没有再版发行?&ot;

&ot;这虽然不是重要的著作,但是也应该有重印本。&ot;

&ot;格雷。&ot;

听到林恩喊她的名字,她回头张望。突然,格雷厄姆的手放在了她的肩上,神奇地解救了她。他说:&ot;你开车了吗?你知道怎么去这个餐馆吗?这是另一家墨西哥餐厅,难道得克萨斯人就不吃别的东西吗?&ot;

&ot;一句话回答你所有的问题,是的。我们去看看林恩想要什么--&ot;

&ot;我想,是要我。&ot;他一只手停留在她的肩膀上,另一只手朝林恩挥舞着,大声说,&ot;到时见,我这里有个很可靠的当地导游,不用担心。&ot;

&ot;格雷当然是格雷厄姆的简称,我还以为她是在喊我呢。&ot;她微笑着说,&ot;我们的名字是一样的,很容易混淆。&ot;

&ot;肯定没人会叫你的姓。&ot;他听起来有点不以为然。

&ot;真的,我的朋友都叫我的姓。我不喜欢我的名字。&ot;

&ot;阿格尼丝很好听。&ot;

&ot;尽管读了《阿格尼丝-格雷》,我不再那么讨厌这个名字,但我还是不觉得好听。我喜欢这个名字在法语里的读法,但是让这里人喊我&rso;阿让聂斯&rso;--做作?我?&ot;

第62节:第五章 遇到缪斯(7)

&ot;在苏格兰,人们通常会称呼名叫阿格尼丝的女孩为南希。&ot;

&ot;总比叫奈思或者阿格要好听。&rso;奈思&rso;听着像是&rso;再死&rso;,&rso;阿格&rso;听着像在打嗝,噢,天啊!你不是苏格兰人吧?&ot;

&ot;只是和苏格兰有些联系。我出生之前我的父母在阿盖尔郡买了一所房子,那里就是我们的第二个家。我跟你说过那个小房子吗?它位于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就像是曾经的美丽田园。小时候我就经常到那里去度假。我妈妈死后,我爸爸打算卖掉它,我和我的哥哥们就把它买下来了。要是我有钱的话,我就自己买下它来。我不愿意和别人分享它。我去那里的次数最多,照料得最勤。如果有一天我看够了这个世界--这些徒有外表的幻象,我就去那里隐居。&ot;

她想起了位于东得克萨斯松树林之间她姨妈的房子,想要告诉他那里的情况。但是那里显然无法和他的小房子相提并论,而实际上她只去过那里一次。她还没想到该怎么说或者该说些什么,他们已经来到她的车前,他转换了话题。

吃饭的时候他们中间隔了很多人,他们基本没有交谈,但是看到他在那里,听着他的声音,她就感觉到很幸福。饭后,林恩提议到她家里坐坐,他声称他已经很累了。但当他们单独在她的车里的时候,他却提议找个安静的地方聊天,他说:&ot;吃饭的时候你坐得那么远,我真想你啊。&ot;

她的心又开始剧烈跳动,她真想把他带回她的房间,但是今天是美琳达每月一次的扑克之夜,他们回去根本就没有属于自己的空间。她带他来到了另外一家墨西哥餐馆,实际上是个小酒馆。它的外面有个建在小港湾上的阳台,他们可以坐在幽暗的灯光下一边喝着冰冻的咖啡,一边交谈。

&ot;噢,在这样的晚上能够坐在外边真是太好了。&ot;他斜倚着她,鼻孔张得有点大,说道:&ot;我喜欢你身上的香水味,什么牌子?&ot;

&ot;巴黎。&ot;她大胆地说,&ot;我今天特意买的。我更愿意买伦敦牌的,可惜没有。&ot;

他大声笑了起来,&ot;伦敦牌的香水!谁希望散发着伦敦的气息呢?话又说回来了,谁又希望散发着巴黎的味道呢?成千上万的汽车排出废气,还有街头公厕的臭气、咖啡、面包和老茨冈人的气味。&ot;说着他又笑了起来。

&ot;我从没有去过伦敦或者巴黎,对我而言,它们还仅仅是些概念而已。&ot;

&ot;噢,你一定要去看看巴黎。一定要到伦敦来看我,我带你去巴黎。&ot;

她的心欢快地要跳出来,呼吸都要停止了。她问道:&ot;你是说真的吗?&ot;

他看上去吃了一惊,沉默着没有说话。她尴尬地意识到她本应该轻松地接受他的邀请,而不能当真。

但是他的脸色很快缓和下来,他说:&ot;当然是认真的,一定是学校放假的时间才行。不过8月份也不好,因为那时法国人都在度假。另外,除非我中了彩票,否则你就要自己出旅费,我恐怕……&ot;

&ot;当然了,我一向都是如此。你还想要点咖啡吗?或者喝点别的?&ot;

尴尬的时刻过去了,他们继续交谈。她喜欢他和她说话的方式,喜欢他似乎对她说的一切都感兴趣的样子。她以前认识的男人多少都想主导整个谈话,想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这可能是求偶仪式的一部分,或者男人本来就是如此。然而他的方式更女性化,她觉得更有诱惑力。

她也喜欢他那轻而易举转换话题与谈话角度的样子:从感性到理性,从诙谐到亲密。他无意之间就能轻松引用名言。这些她都注意到了,因为他们读的书似乎都一样,他记住的诗也是她熟记的。她所有的男朋友都博览群书,这是他们最明显的共性,因为她喜欢谈论书。但是她不记得有哪个朋友,不管男女,和她谈得这么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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