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房子看着像是荒芜很久了。四周都是一人多高的茅草。
原本挺大的一个院落,断墙残瓦,没露顶能住人的房间也就那么两间。
胭济坐上驾驶座。
丰俊西开始想抱着胭脂下车,遭到胭济一记凶狠的刀子眼。丰俊西改为扛。
将胭脂粗暴的像货物一样的扛在肩头。
几步走到大铁门前。
敲门,一个脊背佝偻的老太太开门。
丰俊西的眼光一瞪,开门的老太太赶紧低下头。
看见丰俊西扛着的女人,浑浊的眼睛竟然没有一丝波澜。
麻木冷漠的一个老妇人。
破楼是两层,但是丰俊西扛着胭脂却下到了地窖,将她放在木板搭成的硬板榻上。
地窖深有四,五米。
这里本来是早先谁盖的一座仓库。地窖也是早先盖房子的人用来藏酒储存果蔬的。
里面散发着阴凉和潮湿的味道。
胭脂的身体软绵绵的侧卧在晦暗的地窖中。
长发早已经被胭济撕扯的凌乱不堪。
脸上又被胭济扇的红红的几道指引。
身上穿着地摊上买来的烧饭老阿姨常穿的针织衣衫。
即使这样也遮不住胭脂优雅的气质和那股子吸引人的妩媚。
只是,那股汗臭味,丰俊西有点受不了。毕竟他是大户人家出身,干净惯了。
寻找到这个地方藏人,也最先注意到这院子里有一口井,可以浠水。
这是S市和W市的俩不管地带,在偏僻山里,一般的人是很难找到这里。
除了那个看房子的聋哑婆子,这里就是丰俊西的天下,他把胭济支走,就是要做胭济担心的那件事。
其实,也并没有什么沈大小姐在这。
那个沈曦无非就是出点钱,让丰俊西破坏掉婚礼罢了,至于人带到哪?她怎么会去查看。
她在电话中交代的唯一重点就是带走之后就找个偏僻的地方把人放了,千万不要弄残弄死。
但是,哪一只猫看见到嘴的鲜鱼会不吃。
更何况还是他丰俊西。
他不但要吃了这条鱼,还要把她藏起来,一直霸占。
这样的美人,又是宿敌,只用一次怎么能够。
丰俊西捏起胭脂的下颌。
呵呵,胭脂,你终于还是落在了我丰俊西的手里。
几年不见,你更美了,美的更像女人,更有女人味。
让殷斐林可思那两个蠢蛋去争去打吧,老子,可要享用你了。
当初就是为了你,老子被殷斐整的倾家荡产,今天若不吃了你,怎么对得起我丰家的列祖列宗。
丰俊西用绳子将胭脂绑在床头。
敏锐的竖起耳朵,听房子外面的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