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送来的。”严岑见他要换衣服,于是非常绅士地转过身去,借着拉过轮椅的动作背身不看。
许暮洲叹息一声,心说他果然睡得很好,连这屋里进来外人了都不知道。果然严岑这个人不管怎么说,给人的安全感都显得非常可靠。
礼服穿起来有点费劲,许暮洲背对着严岑,一边扣着扣子,一边生无可恋地问:“所以,你管家知道我昨晚住你这了?”
“对。”严岑的声音里带着分明的笑意:“而且他进来的时候,你嫌外面阳光晃眼,正抱着我不撒手。”
“……”许暮洲手一顿,觉得自己离没脸见人大概就差临门一脚。
没事,他在心里艰难地说服自己,反正就是个任务世界,脸皮厚一点也就过去了。
严岑自力更生地将自己从床上挪到轮椅上,又抖开毯子盖上了腿,才好以整暇地坐在原地看许暮洲折腾他的外套。
在这种欧洲背景下,永无乡也会对许暮洲的容貌进行一些微小的调整。拉塞尔家的小少爷养尊处优,皮肤白皙。可能连许暮洲自己都没发现,他脑后的头发有一点微微的自来卷,深栗色的发丝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金。
小少爷的手腕纤细,折腾起纽扣来也不显得粗鲁,反而有一种手忙脚乱的青涩感。
伯爵大人手肘支在轮椅扶手上,饶有兴趣地观赏了半天,许暮洲才终于把半个指甲大小的宝石纽扣全都服帖地塞进扣眼中。
“穿完了?”严岑适时开口。
“嗯。”许暮洲抻了抻衣服下摆,说:“就这个外套难穿点。”
他说着侧过身,就要从床另一头下地。
“等会儿。”严岑叫住了他:“过来,这边。”
许暮洲不解,还解释了一句:“我鞋子放在这边了。”
“过来。”严岑冲他摆摆手,又说了一遍。
许暮洲虽然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还是依言往他这边挪了过来。
严岑微微让开一点,然后弯下腰,从他床头柜的最下一层中取出一只垫着红色绒布的托盘。
托盘上放了一双精致的鹿皮靴。
严岑将那双靴子拿了出来,却并没有递给许暮洲,而是捞起了许暮洲垂落在床沿的小腿,替他套在了脚上。
许暮洲下意识往回一缩,想说他自己来,然而还没缩回去,小腿就又被严岑握住了。
严岑不容拒绝地替他将裤脚掖在靴筒中,又仔细地抚平了,才换过去替他穿另一只。
“早上一块送来的。”严岑说:“你昨天那双鞋不是不合脚吗。”
这双鹿皮靴皮料非常柔软,尺码也正合适。许暮洲不自在地动了动小腿,发现活动时几乎感觉不到。靴底只有窄窄的一点厚度,增高十分平均,也不会让穿不惯的人有什么不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