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朗索娃说:「喂喂,这是我的位置。」
「滚开,」我说:「别吵。」对陆说:「那是我的同事,不必理他。」
「你们那里外国人很多吧。」
「简直没有中国人,只我一个。」我笑。
陆说:「不过像我这样的中国人,也同洋人差不多,我在多伦多十三年了。」
「那麽久?不过普通话还说得很好哇。」
这时议斯过来拍拍我肩膀,「不是说头痛吗?」
「去地狱。」我说。
陆笑,「你的中洋外交法很特殊。」
「外国人,不必对他们好。」我懒洋洋的说。
陆看看我,「从没听过这样的论调。」
「如果你像我这样,天天受著洋气,你也会学我。」
「真的有那麽多气受?」他笑。
我凝视他,「你们这种顶尖专门人才是不会明白的,像我们这一行,任何人三个月就可以上手,人才过剩,老板才不在乎谁去谁留,况且各人学历又杂,学徒出身的瞧不起大学生,大学生又不喜欢学徒。」
他点点头。
「不好意思,认识才三小时就吐苦水。」
「大家同胞,有话不妨说。」他幽默。
忽然之间我很感动。
没有人关心我已有三四年,忽然之间我有向他倾诉我的一生的冲动。
三十岁的女人,前半生的故事长过一本书,说不胜说,也无必要说,我忍下来。「吃过饭没有?」陆问。
「没有。」我盼望地看著他。
「我们一起吃。」他站起来。
议斯与法郎索娃,还有亚方素也在,都齐齐叫出来,「喂喂,颜,你到什麽地方去?」
我说:「我与中国人去吃饭,请大家记得我也是中国人。」
如果妈妈听见,一定认为我放浪得离了谱。我也费事多讲。
到了餐馆,酒意去了一半,有点窘,只好继续喝酒遮丑。
再下去我会醉,我知道大事不妙。
「别喝了,明天还上班呢。」陆温言的说。
我放下了杯子。从来没有人劝我不要喝,第二天头痛是一回事,同事们至多抱着头欲仙欲死,但少有人觉得我会受不了,每个人都觉得我受得了一切——拿男人的薪水,做男人的工作,男人受得了,她也该受得了。
我感喟。
他说:「我会在香港留下来。」
「那很好,」我说:「你是反潮流的,现在大家都嚷着要走。」
他说:「找到工作,就不想离开。」
我一味点头,他替我叫了清淡的菜式。
我想:妈妈要是看见他,那才高兴呢,准把他当乘龙快婿。这样的华籍男子是吃香的。
我默默吃完饭,由他送我返家,这也是崭新的经验,通常我们在酒吧外分手,一声呼啸,便各散东西,哪有送到家这种事,不可能。
送到门口,居然有点依依不舍,中国男人就是这点细心与含蓄,他双手插在袋里,等我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