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叹了口气,“拖下去真不是办法。”
“早就可以结婚了,我不是要离间你们母女感倩、实在是略为文明的人都不会干涉子女的婚姻,我弄不懂她的意思,还是你,你还在考虑什么?”
“我不想跟她的关系更恶化。”
“她哪里就会同你脱离关系了?”
“嘿!你别向她挑战,你会後悔的。”我说:“她是一个倔强的人。”
“当然,我怎麽会不知道,你已经得了她的真传。”
“我还没过门,你就非议我们两母女,你这个人太没意思了。”我不高兴的说。
“你爱她是不是?”
我当然爱母亲。我点点头。
我自幼在老式家庭长大,我当然爱父母。
“船到桥头自会直。”他叹一口气。
我说:“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总有不幸的例外吧,你抱著这种侥幸的心理,难怪会有一次离婚的记录。”
他很不悦,过很久他说:“过去是过去,不能拉在一块说。”
我顿时说:“对不起。”
“我怕我们的感情会变酸。”
“见了面好像除了争执,就没有其他谈话的题材。”
“我们结婚吧。”
“我再跟妈妈商量一下。”
“是你嫁,不是你妈妈嫁,你妈若能够找到个叫她称心的好女婿来代替我,我没话说,但是现在——”他住了嘴。
我不出声。
“我比你大这麽多,”他苦笑,“我应当忍耐,怕又怕你母亲说我故意推搪,不负责任,耽误你的青春。”
我微笑,“我都廿六了,严格些说,青春早已不再。”
他无奈的说:“你回去再同她求求人情。”兴元送我回去。
母亲坐在一角抽烟看报纸,不知怎地,此刻地看上去便有点像银幕上的反派中年妇女。
我打趣她,“当心中尼古丁毒。”
她见是我,笑了,一边按熄香烟。
我亲昵的走近去问:“想什麽?”
“没有什麽。”她长长叹口气。
“是不是为我担心?”我明知故问。
“我不为你担心,为谁担心?”
“妈,我已经廿六岁了,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就放下心来吧。”
她很幽默:“是,廿六岁了,真是非常老了,一切事情可以自己作主了。”我笑。
“跟习兴元在一起?”她问。
“是的,他又提出婚事。”
母亲叹一口气,“有许多事是注定的,避也避不过,像这件事就是,看上去你是非嫁他不可,若果早两三年要躲他,还躲得过,现在就难说了,每个人都知道你同他的事。”
“妈,我不介意人家怎麽说。”
“将来你会介意的,你会发觉,即使你到了英国,唐人街的人还是忍不住要把你的过去一直派司出去,传到学校,传到一切华人的耳朵里去,让你身无立足之地。”
“这些人,他们自己是纯洁的吗?”我微笑。
妈妈又点起一枝烟,“这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