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诩也感受到身体传来不适,只得放弃抵抗。
“我与你们二人未曾谋面,亦无冤仇,为何要在此阻我!”苏诩忿忿不平道。
孤云子:“这位小友,瞧你这话说的。我们既然知你名姓,自然有理由在此等你,况且方才我可没有朝你下狠手。你倒好,一上来对着我们小松云就来杀招,可当不得你口中所说的无冤无仇吧。”
此时黑雾尽数散去,苏诩也露出真容。
只见他看起来比李松云看起来略年长些,个头不算高,甚至有些娇小,整个人看起来眉清目秀,皮肤白皙吹弹可破。此时受制于人,虽一脸的不忿,眼尾却微微发红,竟有几分娇态。
李松云之前从在男子脸上看见过这种所谓“娇艳”的姿态,心中一时有些奇怪。转而又发现对方身着红衣,他心中竟然莫名联想到此生与萧晗初见时,对方身量不足,样貌也带着少年才有的雌雄莫辩,身披一袭天池莲花幻化而成的红袍,整个人纤瘦的呈现出一股吴带当风,衣不盛体的感觉。
当年他心中忧愁不安,并未多想。可如今乍然想起萧晗当年的形貌,他心中竟是一阵莫名悸动。
不过当年萧晗看着天真瘦小,脸也生的娇嫩,却不像眼前的苏诩这般带着女态,举手投足间皆是少年潇洒的意气风发。
李松云思绪飞转,不知怎的,脸颊竟然有些微微发烫,原本抓着苏诩的手也开始不自在起来。于是他转而封了对方的气海,继而松开钳制,又避嫌式的向后退了一步——虽然他自己也摸不清为何要如此。
李松云:“苏公子,贫道与这位肖前辈乃是为了火途城一桩人命官司而来,本无意冒犯。”
苏诩将眼前之人上下打量,发现刚才抓住他的是个看上去十分正经的清冷道士。
苏诩:“你们怎么就料定我姓苏?难道你们还会未卜先知。据我所知,在这火途城附近,道修和魔修早有约定,井水不犯河水,你们是想坏了规矩吗?”
李松云目不斜视:“昨夜,有人暗用摄魂术操控人身傀儡妄图行凶,不料却被身边这位前辈出手阻止,破了术法。”
李松云转过头,目光坚定的望向苏诩:“方才贫道已经测过,公子身负暗伤,正是因昨夜术法反噬。”
孤云子在一旁拍手叫好:“小松云原来还精通医理,好本事。”
李松云一本正经解释道:“只是自学了些许脉理和药性,并非精通。”
苏诩见无可抵赖,讪笑道:“你们这些道修,一天到晚不去降妖除祟,反倒是贯会多管闲事。”
孤云子闲来无事,竟然还有心情打趣:“这位苏小友未免太过偏激了吧,要知道我身边这位李小友可是自垂髫的年纪就跟着师傅一路降除鬼祟,这中原大地的妖鬼就没有不被他们捉过的。”
李松云:“苏公子,这其中可是有何隐情?”
苏诩:“你们只知道我杀人,可你们知不知道赵顺才真正是欲壑难填,吃人不吐骨头的饿鬼。”
李松云见苏诩面色激动,神情全然不似作伪,便示意对方继续说下去。
“这话要从十多年前说起了……”
十五年前,苏诩被自己的亲娘舅卖入淅川。因他年纪小,又生的有几分雌雄莫辩的美艳,那要价很是不一般。当然,去的地方也不一般。在他看来,凡人一如淅川就好比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但凡火途城的人心里都清楚,去了那里,就没有几年活头了。
可是他想错了,如果可以选,苏诩或许宁愿直接去做鬼。
他并不是像自己想象中去淅川做苦力挖矿,而是被送到了像人间烟花场所一般的地方。只是魔族秦楼楚馆不会像人界,还要教人学艺,仔细□□。魔讲究的就是一个纵情恣意,哪里耐烦的了那么多水磨功夫。
反正人若是想要活下去,他的“技艺”总归随着次数多了而增长的。
苏诩虽然年幼单薄,但是他心有挂念,强忍着一口气活了下去,渐渐也找寻到了生存之道。后来他被几经转手卖去了魔都,阴差阳错成了敖真的近侍,费尽浑身解数讨得了对方的欢喜,才算有了依靠。
“你们可知道,我那些年是怎么过来的,我的亲舅舅……好狠的心……当然,这还不算什么。赵顺或许是尝到了甜头,便开始暗中操控这一门生意。
那些年我碰见的被人拐卖来淅川做皮肉生意的凡人,十有八九都是赵顺出的手。可怜的是他们都没有我的运气,基本上都活不过一两年就死了。
你们知不知道,有些鬼族,妖族的魔,他们吃人肉,对于那些奄奄一息,在他们眼里没有价值的凡人,就是最好的饵食,煎炸烤焖,生吞活剥。每个人,哪怕伤痕累累,也不敢露出一丝虚弱,生怕下一个就轮到自己。
当然,赵顺造下的这些恶并不是我要杀他的理由。我自己已经够惨了,没有功夫为那些比我稍微惨一点的伸张正义。
但赵顺千不该万不该害死我的母亲,拿着卖掉我的钱,纸醉金迷,却舍不得拿出一点点为我母亲治病,还将患病的她独自抛弃在城外,让她自生自灭!”
苏诩双眸充血,神态癫狂,一遍又一遍的重复“你们说,我该不该杀他!”
虽然这只是苏诩的一面之词,但是结合赵顺摸不清来历的发家史,以及对周遭亲人意外去世后冷淡疏离的态度,李松云和孤云子不由的信了大半。